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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奇妙小说阅读答案

发布时间: 2021-07-12 12:21:25

Ⅰ 诗祝勇阅读文章答案

唐代诗人张继的诗作《枫桥叶泊》写于落第之后,经过了时间的磨洗终成千古绝唱。不仅家喻户晓,而且名扬海外,在中华诗坛上有着非同寻常的地位。

Ⅱ 口技阅读答案

口技》记叙了一场精彩的口技表演,表现了一位口技艺人的高超技艺,令人深切感受到口技这一民间艺术的魅力。

全文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1段):交代口技表演者和表演的时间、地点、设施、道具,以及开演前的气氛。这部分是下文记叙精彩表演的铺垫。

第二部分(2—4段):写表演者的精彩表演和听众的反应。

第一层(2段):写表演一家人深夜被犬吠惊醒的情形,以及宾客对口技表演的由衷赞叹。

第二层(3段):写表演一家人由醒复睡的情形,以及宾客的情绪变化。

第三层(4段):写表演突然而至的大火灾的情形,以及宾客以假为真的神态、动作。

第三部分(5段):写表演结束时的情景。再次交代表演者的道具仅“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与首段相呼应,说明在演出中未增加任何道具,刚才的精彩表演的确是从“口”中发出的。

这篇文章在写法上的主要特点:

①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本文写口技表演,抓住了表演者和听众两个方面:一方面描写口技艺人的表演,直接表现其高超技艺,这是正面描写;另一方面描写听众的神态、动作,以听众的反应烘托其高超技艺,这是从侧面描写。在描写表演过程的三段中都是先写口技艺人的表演,后写听众的反应,从而使表演和效果有机地联系起来,以听众的反应为烘托,从侧面表现口技表演之“善”。此外,课文首尾两次清楚地交待了极简单的道具,表明口技不是靠其他器物的发声,而仅仅是靠一张嘴发声,突出其技艺在“口”,也是从侧面表现表演者口技的不凡。本文运用侧面描写表现这场口技表演的魅力,烘托表演者的高超技艺,增强文章的感染力。

②以动写静,以动衬静的描写,表现深夜的寂静气氛。

a、“遥闻深巷中犬吠。”

口技表演是由“遥闻深巷中犬吠。”开始的。这一句写犬吠声,而这犬吠声是远远听到的,并且是从深巷中传来的,这就营造了夜深人静的氛围,把听众带入特定的生活情境中,使听众的注意力自然地被“犬吠”声所吸引,想知道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情。这一句既是以动写静,烘托深夜的寂静气氛,又是使一户人家由妇人初醒到全家喧闹的铺垫。

b、“微闻有鼠作作索索,盆器倾侧,妇梦中咳嗽。”

这是以老鼠跑动偷食声,“盆器倾侧”声、妇人朦胧中的咳嗽声为反衬,加重深夜的静谧气氛,表现一家人由醒复睡后的沉寂状态,并为下面即将表现的大火灾蓄势。

Ⅲ 求祝勇《诗》的阅读答案

不知道呀

Ⅳ 陈奇妙 这名字 是否好听女大神们帮帮忙

奇妙二字的含义太明显了,不过听起来挺活泼的,小名叫妙妙也不错,听好听的

Ⅳ 只管开始做阅读答案

只管开始做
要读书,怎生读?朱熹说:“书只贵读,读多自然晓。今即思量得,写在纸上底,也不济事,终非我有,只贵乎读。这个不知如何,自然心与气合,舒畅发越,自是记得牢。纵饶熟看过,心里思量过,也不如读。读来读去,少间晓不得底,自然晓得;已晓得者,越有滋味。若是读不熟,都没这般滋味。”简单说,“只贵乎读,也不如读,读来读去,自然晓得”,而且不讲道理,“这个不知如何”。
就此一棍子,打翻了写读书笔记的、熟看过、思量过的诸般法子。
要写字,怎生写?
尼尔-盖曼说:写完一个,持续写。
吉恩-沃尔夫:写下一个。
帕慕克说他在书桌前,每天坐十小时。
听此话,真是坑人。我们要的是诀窍,是建议,是张无忌练五年就抵张三丰一百年的是道,是游刃有余的秘方,你却叫我们照样子夯练!坑死人啦!是把我们当傻瓜吗?
但稍微回想,还真是。庖丁说道之前,也解了十九年牛,而且这还是半小说性质。张无忌?那纯是小说。
又说了:帕慕克,你是作家,你可以每天写十小时,我们没闲空啊。

说到闲空,旁扯几句。
马尔克斯说的一段子:1971年,聂鲁达在巴黎,听某个可靠的朋友透露,说他将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聂先生那年,六十七岁了,离过世还有两年。虽然终于在诺贝尔文学兼比谁晚死奖中,跑赢了那帮老头评委,到底不能像年轻人刚进洞房,猴急跳脚脸火烫。他只遍请巴黎的诸位朋友吃饭,人问他理由,他只笑而不答。直到消息出来,诸位恍然大悟,纷道恭喜。数中一位问:“那你颁奖词准备说啥?”聂先生一拍脑袋:“高兴忘了!”扯过张菜单,翻个面,就用他招牌的绿墨水开始写起来。
这故事能讲得开,前提是聂先生那些年在巴黎。他在巴黎干嘛呢?工作,在大使馆上班。实际上,他老人家是正经外交官。
有些人当官之余写诗,就能成诺贝尔;有些人当官之余,就只能写“一路声声频问好,千言句句尽关怀。殷勤答问唱和谐。 ”
业余诗人很是不少,实际上,诗人这行当,大多是兼职:
凯鲁亚克并不总是在路上奔驰,也会去铁路工作。
艾米莉-迪金森除了写诗,也帮人养过猫。
罗伯特-弗洛斯特一边写诗一边躬耕田园。
华莱士-史蒂文斯一边写诗一边当保险推销员。
胡安-鲁尔福也曾经一边在墨西哥到处开车推销保险,一边构思他影响整个拉美文学界的《佩德罗-巴拉莫》。
杜甫做他的杜工部,一边顺手写诗,秦观认为他算诗歌界的孔子。
曹操一边荡平宇内芟夷大难,一边顺手写诗开了个时代。
李后主他爹外加冯延巳包括之后的晏殊,都是一边做着帝王和宰相,一边顺手把词从五代拓到了宋初。
欧阳修、王安石都是宰相级的职位,又当朋党纷起,忙着指挥僚友,跟对手吵架,奏章一封封,还不能骂脏话,工作压力挺大,顺便也列了唐宋八大家。
门德尔松是当老师的,夏天才创作曲子。李斯特得绕世界巡回,比如著名的十个星期演四十场之类的传说,顺手写曲子。马勒很长时间里主业是指挥。鲍罗丁本行是医院院长,又是化学家。等把些瓶瓶罐罐都处理罢,才能写曲子去。
康奈尔大学教师纳博科夫带着两门课,讲义都印得出《文学讲稿》,趁假期出去捉蝴蝶时,下雨天闷在车里写小说,写了五年,弄出了《洛丽塔》。
这些货们,大多是业余搞创作;本行另有职责,而且负担不算轻;业余搞创作,喧宾夺主成其大名。——当然你可以说,明清时许多老流氓,身兼儒道两种属性,偶尔还念念禅;当了公务员,有了铁饭碗,就抱定儒家精神,济世救民。没当上公务员,或者不被天子待见,就决定披发入山,云烟深处去,坐看云起。明清朝的名文人大多如此:做着好官,念叨归农,自号个什么斋主人,什么居山人,还写厚厚的诗集出来印,就是想来分富贵风流,两厢占尽——所以我不算他们。
读过《月亮与六便士》的人,理当对斯特里克兰——原型为高更——反复陈述的那句话有印象:他所以要抛弃掉事业去画画,是因为“人生太短了,我来不及做别的。”实际上,每个人都会嫌时间太少,比起自己想做的事情来,实在太少了。

放到我们每个人的身上,一个简单的算式:
一个人,假设他的工作与爱好全不相关,则一天24小时,8小时睡觉,8小时工作,余下尚有8小时。纵算这8小时用以饮食、回家,去掉4小时,尚余4小时。每天4小时够做些什么呢?
简单说吧,如果一个人假期每天睡8小时,空余16小时,那每个人一天的4小时,一年下来,等于一段三个月的假期时光。
但是,当然,肯定,这是一种理想的算法。因为这每天至少可以自己支配的4小时,一定有这样那样的麻烦:要刷微信;要和朋友聊天;要看朋友转来的有趣图片;要慢慢消磨时光看肥皂剧;要打游戏;要发呆;要胡思乱想;以及最多的情况是:
“好吧,我已经决定今天的4小时要用来看掉一本60页的浮世绘画册……等等,看得有点闷啊……不如我先去看点别的轻松的东西呢,比如,刷一集美剧?”
——绝大多数时光,就是这样流逝了。
这样做当然没什么可指责的,因为人类的天性,总会停留在让自己舒服的领域之中。那些微小时光的浪费,比如看微信、刷社交网络、慢悠悠听音乐、赖床,都是自我疗愈,是补充元气。但人们又有一种奇妙的惰性,不像机器那样,输满能量就能立刻开始运作:人是会贪恋舒服的动物,补充完汽油了,还不愿意出站,哪怕“我再听完加油站里这首歌吧。”
想读一本书,买下来;买完之后,不读,放着;时候久了,越告诉自己该读,就越不想读;每当想起,从书架上拿起,翻几页,又放回去;“我已经读过了,过几天再说”。反复的自我轻施压,有了逆反情绪,觉得这是苦差事,越不想做。
海明威说,艾略特的巨作《荒原》是在银行工作时写的,但没名没钱之前,艾略特就是不敢辞职,当时在巴黎的庞德,虽然诗稿卖不出去,穷得想去当翻译算了,但还是伙同诸友捐款,“把艾略特从银行拯救出来!”艾略特,一直描述:那些东西,他无法不去写。
村上春树的第一二部小说,是在经营酒吧的间隙写完的。非常辛苦,辛苦到他写完第二部小说后就决定不再开店了。但他还是撑下来了。他自陈说自己写《且听风吟》时,甚至没有当小说家的念想,仅仅是必须写完这篇小说,他甚至没有考虑过写完之后怎么处理(最后投给了群像新人奖),但至少是:写完之后,甚为舒畅。
这就是他们克服“舒适领域依赖症”=“拖延症”=“懒”的法子:
写作就是他们的舒适领域,就是他们的自我疗护。他们写字,一如如今的我们,刷网络看轻碎有趣的信息似的。
写字和读书当然有技巧,有仪式,海明威是这方面的大师。虽然世界一直在念叨“冰山理论”,但他最经常念叨的是这两条。
A 优裕的生活环境、规律的生活、强健的身体,有利于持续写作。
B 在写得顺溜时停笔,如此第二天才好很方便的继续。
当然,他还有什么摸摸兜里的兔子腿之类玩意,给自己加油提神,那是迷信,咱不提这个。但他确实可以一下午写三个短篇,《杀手》、《雨中猫》是同一个下午写出来的——嗯,他没有“我写完一篇了,这下午没活了,我去玩会儿吧”的习惯。
所以,我忘了是谁说的,塞勒还是谁,海明威其实真正解决的问题仅仅是put your FXXX ass down in front of the desk and keep on working。但这其实也就是做任何事的真正诀窍了。实际上,无论哪个行当,任何人都会有“今天老子不想干了”的心思,但到最后,还是去继续了。

人想必都有这样一两次经验:
当你有选择的余地,不去做一件事时,便多少会想法子推诿;但当你被限期勒令做这件事时,你还是会推诿一阵,你会觉得“这样实在太难受了,想起来就是地狱啊”,但压力之下,便会进入一种疯狂的工作节奏。你高速劳作,极为顺手,等做完后回看才发现自己有多大的潜力,“我居然做完了!”而在做完这档子事之后的一段时间,你会有些茫然若失;你会带着惯性,继续高效劳作,就像一辆刹不住的车子。你会习惯于这种紧张而高效的岁月,甚至对自己的清闲产生罪恶感;而促使你继续劳作的,就是这种罪恶感。
因为人许多时候,就是这么种贱骨头:总会以为许多心结,自己无法克服;但时候到了,心理会自然把曾经厌恶的一切,归化为自己可接纳的部分,并自动从完成度上寻找快感;许多工作狂大多如此,靠着连续不断的自我施压、击破压力来获得快感,终于欲罢不能。
所谓巧妙的读书方法,所谓巧妙的工作方法,许多仅仅是变着法的自我激励和自我暗示,是对心绪的谄媚,绕着弯哄自己,put your FXXX ass down in front of the desk and keep on working。所以许多法子,能有用于一时,却无法持续刺激自己。除了少数天才,事情的成效在于你投入的时间,而投入的时间,必然受制于拖延症=懒,要击破这一点,就必须对所做的事情,不只有爱,而且有饥渴感,许多时候的爱慕,只是将之当成一种仪式;只有真正从中获得了乐趣,才会有上瘾般的偏好,才会有一种“我一空下来就得做这个”,而不是“我是要做这个的,不过等等我先看会儿闲书吧”。

最后一个故事。
马尔克斯早年在哥伦比亚当记者。白天工作,晚上去一个下等妓女睡的大车店歇宿,乘隙写小说。到他而立之年被报纸解聘后,他先在巴黎,然后去墨西哥。在墨西哥时,他已经写完了五部小说——全是工作之余写的——只有一部《枯枝败叶》出版了,印了千余册。很多年后,他回顾那段生涯,说过这么句话:
“我当时觉得,我可能再也没机会写小说了,所以像写最后一部小说一样,把一切都倾泻进了《枯枝败叶》。”
在从写小说中获取乐趣之前,他先逼迫自己写小说。这个原理,其实可以类比一下。
每个人都会想:我周末要回家看爸妈;我每天回家要给爸妈打个电话问平安……但这心思总存不了太久;总得要父母说得了病,去日无多,有了个期限,人才会一股脑儿,把久已储藏的情感倾泻而出。
将这里的父母和你从来想做,又从来没开始着手的业余爱好做个替换,道理相去不远。
成就来自经年累月的累积,累积来自于坚持,坚持受着快感的鼓励,快感则是可以通过自我压迫+释放来获得的(再说一遍,人是有受虐倾向的);而许多时候,自我压迫,就来自于永不得到或即将逝去的恐惧。
所以,一种自我蛊惑的心情是:“如果我现在不做某事,也许以后也没时间了。”
当然,到最后,当你把心理深层那些欺软怕硬、好吃懒做的东西都摸明白了,也就没必要自我蛊惑了。你能够洞悉所谓拖延症,也只是耽于舒适领域,所以便只剩干脆的一点,不要前思后想,只清空大脑,然后简单粗暴的给自己一下:
“别多想,只管开始做!”

Ⅵ 弦风音乐工作室,谁知道他们的主页么听说当红的90后歌手阿弦和90后作家陈奇妙都在。

是的,已经推出了好几首歌曲了,非常好听,已经在酷狗上线了,欢迎大家前去试听。弦风音乐——致力打造最好的音乐,弦风出品、必属精品,请大家多多支持。谢谢!

Ⅶ 极地冰虫唯一冻不死的生物 阅读理解 马佳 徐冰川

冰虫被称为地球上惟一冻不死的生物,具有科学家理想中外星生命的特质。科学家认为冰虫这种罕见的耐寒体质可以证明在外星球上也可能存在像冰虫一样的耐寒生物。它们在冰中自由行走,在极地低温下活跃生存,稍微升温便化成一团粘稠。《西雅图时报》2月21日报道,美国生物学家将联合美国宇航局和《国家地理杂志》投入巨资研究极地冰虫,希望据此在探索外星生命的旅程上迈出一大步。

极地冰虫是少数活跃在极地低温下的生物之一。它们被生物学家称为,最大的无脊椎动物,冰封大地中最活跃的生物。极地冰虫生活在终年积雪的冰川地带。在美国阿拉斯加、英国哥伦比亚和俄勒冈州靠近极地的冰川区都可以发现它们身影。它们个头非常小,在雪地里就像一丝细细的小黑线。

它们可能是世界上最不怕冷的动物。在冰川地区刺骨的寒温下,其他动物几乎被冻成冰棒,甚至连细胞都冻得“咯咯”作响。然而这种低温对于极地冰虫来说却是最舒适的生活环境。科学家发现,冰虫的细胞膜和细胞酶在低温下正常新陈代谢,细胞膜保持固有的弹性。

冰虫不仅抗冻还耐饿。科学家曾把几只冰虫放在冰箱里研究。两年过去了,不吃不喝的冰虫在冷藏室里依然顽强地生存着。

但冰虫也有致命的缺点———怕热。冰虫抵御高温的能力异常脆弱,只要温度高于四摄氏度,冰虫细胞膜就溶化,细胞内的酶也化成一堆干草模样的粘稠物。

穿冰之谜: 破冰有术?

围绕冰虫的众多难解之谜中,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冰虫可以在固体冰块中自由穿行。谁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破冰而出。

有的科学家说,冰虫可能顺着冰中的缝隙钻出冰面;还有的人猜测冰虫有破冰术。多名生物学家猜想,冰虫体内可能含有化冰物质。每当它们穿冰而行时,体内细胞释放出能量,把周围的冰块融化,形成一条通道,就像是“滚烫的刀子切化了黄油”。

一名研究雪地动物的专家说,在众多雪地跳蚤、雪地线虫和雪地蜘蛛中,冰虫是最神奇的动物。北极熊厚厚的皮毛使它与外界低温隔绝,自身又可以储存能量。南极鳕血液内有防冻剂,使它在冰天雪地中照常生活。然而浑身赤裸、微小的冰虫靠什么来保暖,甚至穿冰?生物学家普策尔说:“当温度下降时,冰虫体内马上制造能量。就像往油箱里加汽油。”

藏身之谜:冬天绝迹?

冰虫的生活方式也充满奥秘。它们总是生活在终年积雪的冰川地带,行踪隐秘。一到夏天大规模的冰虫就破冰而出,出来搜寻食物。据寻找冰虫的研究者说,稍不留神就可能踩死上万只缠绕在一起的冰虫。

冰虫日落而出,日出而息。夏天太阳升起之前,冰虫纷纷躲回冰层。太阳落山后冰虫从洞穴中出来,搜寻海藻、花粉和其他可以消化的残渣作食物。所以它们的学名叫“solifugus”,即躲避太阳。

到了冬天,冰虫聚集地大都大雪封山,没有海藻或者其他食物,它们就躲在地下。但至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冰虫如何在地底过冬。一到冬天冰虫似乎绝迹。科学家怀疑它们躲在雪底冬眠。不过最近研究者发现如果挖的足够深,在冬天也可能看见冰虫。美国两名生物学家曾多次到终年积雪的雷尼克山中挖冰虫。他们至今找到的冰虫都藏身在3米以下的地洞中。

揭开谜底:就可能找到外星生命

冰虫被称为地球上惟一冻不死的生物,具有科学家理想中外星生命的特质。科学家认为冰虫这种罕见的耐寒体质可以证明在外星球上也可能存在像冰虫一样的耐寒生物。

2005年,美国宇航局(NASA)出资20万美元资助冰虫的研究项目。NASA认为冰虫能够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生活自若,本身就证明木星的冰球或者其他星球上可能也存在类似的外星生物。

美国《国家地理杂志》也注意到了冰虫,资助研究者寻找冰虫。《国家地理杂志》认为,冰虫在器官移植方面的价值远比它所代表的外星生命更有现实意义。冰虫细胞能够在低温下保持正常新陈代谢。而移植的器官在冷藏过程中却消耗能量,快速萎缩。如果冰虫新陈代谢的秘密能够揭开,医生就可以用化学和药物使器官保存更长久。

1887年,美国西雅图著名摄影家柯蒂斯首次发现了冰虫,为它取名“雪鳗”。但很少有人关注。近年来全球变暖使极地动物濒临灭绝,冰虫才慢慢进入研究者的视线。美国华盛顿一所大学的生物研究生本·李把冰虫选为自己的毕业论文课题。李说:“冰虫现在是炙手可热,对于它的研究几乎空白,然而它却是如此奇妙。”

文人眼中的“冰虫”

文人的想像力确实丰富,早在20世纪初冰虫就出现在了作家的笔触中,一些书籍和诗歌也能见到冰虫的身影。这仅有不到5厘米长,生活在厚厚的冰雪之下的小虫子,那时就已经是诗人眼中爱情的见证,生命的感言了。

作家罗伯特·塞维斯在他的作品中多次提到这种神奇的小虫子。尤其是一部小说中的著名诗歌《98的痕迹》:“在那片淡蓝雪天之地,置身地之无极;极地平原的光影中,北极熊在欢唱歌舞;啊,你是我的心肝、我的生命、 我的灵魂;当极地的冰虫归巢时,我将见到你。”

而本·李也不仅仅在寻找研究着冰虫本身,他还有一个目标就是熟记塞维斯的140行长诗《蓝色雪山》:

当一切变的清晰,你走近羞怯的观望,小小的虫子拥挤在一起,伸着蓝色的鼻子,为了生命延续,它们寻找一切养分,它们互相咀嚼彼此的尾巴,直到顽强的活下去。

被诗人如此的钟爱,也许就是因为它们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中依然能够生存。但是在未来的50年,由于全球变暖,它们赖以生存的冰雪就要慢慢消失,到那时冰虫也将成为一种灭绝的动物,人类可能只能在诗歌中感叹它们的神奇了。 (马佳 徐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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