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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替我告诉你小说在线阅读

发布时间: 2021-07-04 11:15:25

1. 给我推荐几部小说

呃.既然楼主不喜欢穿越和古代的.
当糟糠遇见黑色会.被甩的女主也算自己努力了吧如果没碰上黑社会老大的话.
桩桩的.微雨红尘.杏花春雨.落雪时节.
何以笙箫默.
微微一笑很倾城.
寻找前世之旅.这个是现代故事吧感觉不算是穿越.
想入非非.
被时光掩埋的秘密.
盛世蔷薇.这个是网游感觉还不错.
辛夷坞的.原来你还在这里.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山月不知心底事.
等待花开的日子.

我比较喜欢古代或者穿越啦.现代看的多的也是耽美的.所以只有这些是觉得还不错的.改了下答案\(^o^)/~

2. 给我推荐几本小说,免费完结的。越多越好

推荐:于雷的《周瞳探案系列》男主角周瞳是一个学生,女主角是男主母亲的学生,是重案主的刑警、、还有女二号是男主角的同班同学、是个千金,是个好奇宝宝,所以与男主自然而然的走的近了,自然而然的就XXXX(你懂得),男主角也挺在意她的可就是不怎么喜欢她、、最后女二号死了。。。

这本小说以女一号一边代替自己的老师照顾男主角,一边侦破个重要案件,但男主机缘巧合的发现这个案件与男主角死了10年的刑警父亲有关、、、

我说的还不太明白,你自己去看看吧,我这里有这部小说、、、你把邮箱告我我发给你、、、

对了,楼主你说的那本QJ小说,是不是穿越的,被XXOO的是个公主????

希望采纳,希望赞。。。。。。。。。。。。。。。。。。

3. 在线阅读

说真的,你这种问题我见多了,现在很少有网站搞这种盗版的电子版了,你要真的想看,就去网上买一本吧

4. 发几篇《青年文摘》的小说给我吧!!!

自己网络去搜啊!有很多,就搜青年文摘年度全集

5. 求 最小说 《往事十一年》喵喵 全文

人说,人生就好像一桌子盛宴,而爱情就是其中的一道菜,在它没有端上来之前,你永远都不知道它的样子和味道。刚开始听到的时候觉得似乎很有道理,可是渐渐地,周韵换了一种想法。二十五岁的她不止一次举着空酒杯晃晃悠悠地说,没错,人生就是那么一桌子菜,但每道菜都是一次......

“行了周韵,我起码是第一百零八次听你在这念叨了,能不能换点新鲜的?”赵如打断她,拿起自己面前的酒抿了一口,“你要学祥林嫂可还没到年龄。”
“哦。”周韵乖乖闭嘴,手扬了扬,张口又要了一杯。
赵如喊:“服务生,别理她,她喝多了没人买单。”那男孩被最后一句吓到,瞬间提笔把刚写的字涂了。周韵有气无力地伏到桌子上。
赵如叹了口气。“哎,你总说人生是菜,爱情也是菜,那我问你,你现在除了陈宇之外吃了几道菜了?”
周韵沮丧地摇摇头。
“那你瞎总结个屁!”赵如骂她。
“可是,可是......”一阵强烈的反胃让周韵忘极了自己要说什么,捂着嘴巴就往酒吧外冲。赵如急忙跟在屁股后面左手捡起周韵的包和大衣,右手艰难地掏钱付了帐,撒腿追了出去,看见她摸着个电线杆子蹲下吐了,舒了口气,踩着高跟鞋颠颠地晃过去。
“才两杯吧?今天?”看她差不多吐完了,抽了张面纸递过去。
周韵接过来在嘴边胡乱摸了一把,差点又递回去,被赵如瞪了一眼,又是一阵反胃。两个女人大冬天的一高一低杵在电线杆子边上二十来分钟,引得本来就不多的行人纷纷侧目。赵如拉起周韵,看她咽了咽唾沫,好似下定决心一般吐出一句话:“这不关酒的事。”
“什么?”乍一听没听懂。
“我是说,我没喝多。”周韵又咬了咬牙,“我怀孕了。”

赵如意味深长地看了她好久,天太黑,看不清她哭了没有。知道这孩子十有八九是谁的,可是也知道那人在一个多月以前已经回美国去了。“明天我帮你联系个医院。”最后赵如说。
周韵却摇摇头。“我还没想好。”

(二)
1996,秋

有人说,人生就好像一桌子盛宴,每道菜都是一次爱情的机会。只有品尝过,才能知道哪一种口味最适合自己。周韵想,如果这样说才是对的,那么陈宇和她应该都是对方的一盘菜,只是区别在于,在陈宇吃着满汉全席的同时,她的桌上只有孤零零的一个盘子。因为早在高二开学不久,陈宇就顶着高二(3)班转校生的头衔让高二年级乃至整个高中部的女生狂热了起来,而且,据他当时的同桌刘树军透露,在此之前他已经有过两个正视交往过的女朋友了。

女朋友。

在那个单纯的年代,单是听到这三个字,周韵都会情不自禁地耳根发烫,加上学校一直严打早恋现象,好像两个人的关系一旦可以用“男女朋友”或者“在交往”来形容,就变成了可耻的、不能在黄天化日之下展示出来的东西。有趣的是周韵的父母偏偏就是高中同班同学,早恋三年之后为了能够继续在一起,周爸爸从上山下乡的队伍里逃了出来,为此失去了得到一份正式工作的可能;而周妈妈放弃了去省城师范就读的机会,顶替父亲的退休名额,进工厂当了工人。虽然他们当初在一起的决心非常大,但这样的局面直接导致结婚后的生活相当拮据,终于在周韵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他们因为钱的问题吵了几次惊天动地的架,几乎把家给砸空了,随后愤然离婚,从民政局出来还不忘回头狠狠的朝对方吐一口唾沫,多少年积下的深仇大恨呢。周妈妈一直觉得此段婚姻是她一生中最大的耻辱,离婚之后便从未在高中同学聚会上出现过,也拒绝会见任何故人。她用自己这段血和泪的教训告诉周韵,学生时代的爱情是不可靠的,千万别在自己心智不成熟的时候做傻事,否则免不了后悔一辈子。

所以周韵一直想都不敢想,仿佛与她妈妈的羞耻心融为一体。对于陈宇,她也几乎没有关注过,对她来说陈宇的影响不过是有一天早读,矮矮胖胖的班主任领着一个与其对比相当强烈的高瘦男生走进教室,简单介绍了一下,便指了个座位让他坐过去;她从英语课本中略微抬起头看了一眼,那座位离她甚远,又把头低下了。
到了课间,同桌赵如摆出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神秘兮兮的对她说:“据我分析,不出三天,就会有隔壁班的女生来打听它的名字了。”
“打听谁?”周韵压根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陈宇啊!”
“陈宇是谁啊?”
赵如彻底被她打败了。“好吧,看来你对那个转校生没什么兴趣。”想了想又加了一句,“那说好了,不要和我抢哦。”
周韵恍然大悟,呆呆地回道:“你在说什么呀,我可不想早恋。不过......”
“什么?”
“按照你的分析,你的竞争对手可不会少啊。”
“说的也是啊。”赵如一下子泄了气。周韵随着她幽怨的目光看过去,只看到一个空空的座位,于是耸耸肩,继续看书了。

没想到事态比预期的还要严重。因为陈宇并不是那种小说和漫画还有偶像剧里常见的,虽然很帅但是很冷血,刘海长到可以遮住半边脸,身材很好却是运动白痴,平时少言寡语也不大和同学们交往的那一类;而是恰恰相反,他家境宽裕,性格开朗,留着干净清爽的短发,脑子聪明成绩优异,热爱足球和篮球,特喜欢对人笑,尤其是那些向他示好的女孩子。说得夸张一点,绝对笑得她们春心荡漾,更加一发不可收拾。
“我看你是春心荡漾了吧。”周韵对赵如的总结这样评价,并且早就习以为常,从她们俩前一年的同桌历程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随便哪个长得不是那么不入眼的男生都能让赵如犯起花痴。即便可能陈宇真的有点不一样,但也不会特别到哪里去吧。
但是这只是周韵一厢情愿的想法。

其实连陈宇自己都觉得自己很特别。高中的男生心智再健全也不过还是未脱离父母羽翼的小孩子,想法又能成熟到哪里去,于是和大多数条件不错的男生一样,他知道自己长得可以,学习还行,没来几天就成了高二年级足球队得前锋,又是校篮球队的神投手,理论上来说,喜欢他得女孩子绝不会少。所以无论每天收到多少封情书,遇到多少次突然告白,有多少个女生故意在教室门前晃来晃去只为了多看他几眼,他一点都不觉得惊讶。
同桌刘树军却恨不得对陈宇顶礼膜拜了,“今天得总数是......二十二!破纪录了!”他把手上的信封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叠好,递给陈宇,“你来之前我都不知道咱们学校有这么多女生。”
陈宇接过来,咧嘴笑了笑,特发自内心。
刘树军咽了咽口水,叹了口气,问:“说实话,你当初转校,是不是也是这个原因啊?”
“什么原因?”
“装蒜。追你的女生太多了呗!”
陈宇大笑:“你够无聊的,真当拍电影呢?我搬家了,这学校离得近,理由够充分不?”
“人和人真是不一样,我也没觉得我比你差多少啊,不就是矮了点,胖了点,胖点有安全感啊!”刘树军感慨万分,“可是别说情书,就是倒贴也没人看得上我,真够惨的。”
陈宇一愣,一时不知道如何答话。刘树军看了出来,反倒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得啦,你也别同情我,就这么每天给你数数情书我也挺满足的,好歹我也见过情书长什么样子了,不然以后跟别人吹牛都没法吹。”说着又从陈宇手里抽回一封,翻来覆去的看,“哎,你说,这女生要是长得和这信封一样漂亮,那可该多好。”
“漂亮的女生到处都是啊,”陈宇说。“只是漂亮也没什么意思。”
“饱汉不知饿汉饥。在我眼里女生可就分两种类型,漂亮的和不漂亮的,你说你喜欢哪种?”
“有你这么分的吗?”
“不然你说怎么分?”
陈宇想了一会儿,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刘树军露出一副不相信的神情:“交过两个女朋友的人怎么会不知道!”
陈宇又笑笑,这次笑得有些自嘲。“所以分手了啊。如果喜欢,怎么会分开呢。”
喜欢怎么会分开呢。这句话刘树军听了立刻觉得很有道理,果然比自己更高明,从而更对陈宇刮目相看,可是说这话时得陈宇仿佛正处于一个无意识得状态,年轻时代的他们当然觉得爱情是一件很重要得事情,不喜欢了就一定要分开,所以喜欢,就一定也要在一起。谁也不知道多少年后这个结论会被他们自己一次又一次地推翻,因为一种感情一旦从喜欢升级成了爱,那么就会复杂得谁也无法解释清楚。

(三)
1997,春。

说起来,周韵和陈宇从两条完全不搭边得平行线到有了一点交集,经历了一个相当缓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陈宇还是在高二年级扮演着王子得角色,只是刘树军越来越感叹世道不景气了啊,连情书都越收越少了。在这个过程中周韵也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高中的功课越来越难,一直闷着头学习也已经不能保证她本来就平平的成绩了,有几次物理测验只比及格线多了几分,弄得她相当沮丧,接着有了心里阴影,每次分数出来之前都异常紧张和焦虑。

记忆中那两个人就是在自己的这种心情之下争吵起来的。

“你这人,把水泼人身上啦!”先听见的是赵如的叫声,因为晚自习前的教室本来就很安静,所以周韵吓了一跳。抬头看肇事者,一手提着水桶一首握着拖把的刘树军显然也有点错愕,他只是因为水桶里的水太多而一时失去了平衡,不小心将水漾了出去,刚好洒在赵如的裤子上,弄得她从腰部到大腿上下全湿了。
周韵一下想起早晨赵如还在课桌上趴了一会儿说例假了肚子疼,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赶紧掏出包面纸去替她擦。要是在平时,赵如也不会这么较真,只是那几天本来就心情不好,身体也不舒服,被这么一泼感觉到冰冷的谁一下蔓延开来,有一些甚至顺着大腿根部流进卫生巾了,顿时火冒三丈,不依不饶起来。
“你没长眼睛吗,走哪儿不好非要往我面前撞啊!你是故意的吧?我没得罪你吧刘树军,你干吗和我过不去啊!”
刘树军本来挺惭愧,可被她一骂也不愿意了,立即摆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来:“不至于吧小姐,不就是洒了点水吗,我看你那牛仔裤特穿了好几天了,要不你现在脱下来我给你晒一晒?”
这话一出,周围顿时一阵哄笑。
“你,你,”赵如没想到他不仅会理直气壮地反驳,还当众调戏自己,实在委屈不过,脸上红红白白好一阵,眼泪刷地流了出来。周韵看面纸都让刚才擦裤子用光了,赶紧扯扯赵如的胳膊,悄悄说:“咱们去厕所吧,你要不要换个卫生巾?”然后把她拖出了教室。
陈宇比刘树军晚一步洗完拖把,刚好回到教室门口,和她们俩打了个照面,看见赵如满脸泪痕,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却被周韵没好气地瞪了一眼,莫名其妙。到现在周韵也解释不清到底一向与人为善的自己那天为什么会这么做,只好解释为恨乌及屋,看到拿拖把的人就恼火。
可是,谁知道。

扫除完毕回到座位上,陈宇发现刘树军有点儿愣神,便问:“刚才怎么了?”
刘树军不理他。
“哈,原来是你把人家弄哭了。”陈宇明白了。“你对她做了什么?”
刘树军还是没啃声。
“啊,她们回来了。”陈宇下巴一指,刘树军“嗖”地一下把头抬起来,陈宇见状哈哈大笑,教室门口哪来的人。刘树军发现被骗之后更郁闷,又不好继续说话,只好老实交代:“别提了,我把水泼到赵如裤子上了。”
“你故意的?”陈宇问。
“怎么可能!......你说,她会不会恨死我?”
“女生总是很小气的。”陈宇考虑了一下,“不然,放学你去道个歉?”
“算了。我拉不下那个脸。”
“那你就等着和她一辈子老死不相往来吧......”陈宇故意拖长了尾音,斜着眼睛瞅刘树军,只见他好不容易摩拳擦掌了半天,还是泄了气:“陈宇,还是你替我去吧,女生对你可都招架不住。”
“我?想都别想。我去算什么呀?”
“要不你陪我去?”
“不去。你还是不是男人啊,扭扭捏捏的,不就是道个歉吗。”
“靠!我怎么不男人了,我又没学那些女孩子写情书!”
“......”
陈宇怪笑着凑近刘树军:“闹了半天,你喜欢她?”
刘树军白白胖胖的脸一下子红得像个柿子。“没有的事!”嘴上还不承认。
“不喜欢啊,那我可就没必要帮你了。”
“别啊,求你了陈宇,”刘树军迫切地央求道,“我承认还不行。”
陈宇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那我考虑考虑。”

另一边,赵如一个晚自习都在转着笔发呆,发试卷时老师叫她的名字都没听到,亏了周韵提醒她。
“怎么办,丢了这么大的人。”放学回家的路上她哭丧着脸对周韵说,牛仔裤差不多已经干了,可是心显然还是湿答答的,“你说,那个死胖子会和陈宇乱说么?”
“啊?我觉得不会吧......她平时看起来没那么坏。”周韵安慰赵如,“你别想了。”
“形象全没了!”赵如在马路上大喊。
“小声点儿。我说,你就那么喜欢那个陈宇?”
“算了!”赵如呼出一口气,“我看我是没什么希望了。”周韵刚想再说点什么安慰她,她却接着说:“除了陈宇,我还有很多人可以喜欢啊!一班的陆铭,三班的许峰和高烨,四班......四班没有,五班的林晓伟......”
“喂。”
“五班还有赵波,六班的梁冬......”
“喂喂,这位同学!”
“高三年级还有......”
“行啦!别掰手指头啦,数不过来的你。”周韵喊了几嗓子也没把花痴病发作的赵如叫醒,又好气又好笑,恨不得拿书包砸她的脑袋。赵如停下来不数了,看着周韵话锋一转:“不过,你怎么不喜欢陈宇?”
“哎?”
“我们以前讨论过的,你可能会喜欢的男生类型,陈宇完全符合啊。你怎么不喜欢他?”
“哦。”周韵有点窘,自顾自地紧张起来,却还是笑着说,“你这人,哪有自己喜欢也希望别人喜欢的,那不是成了敌人吗?”
“那倒是......你答应过不和我抢的。”赵如还是有点不放心。
“好啦。我还答应过我妈不早恋呢。”周韵回答。

三天后,周韵和赵如同时收到了一张邀请卡片。说是邀请,其实就是在常用的那种黄色便笺纸上写下的一句话,用惯用的上课传纸条的手法,分别夹在陈宇和刘树军的书里面,穿越了四排两列,传到她们俩手上,吓了她们一跳。周韵以为不是给自己的,正准备继续往前递,被赵如阻止了,“你回头看。”她喜滋滋地说。
周韵几乎转了个一百八十度才刚好和陈宇的眼神对上,看到他的脸上挂着一贯的招牌式笑容。
“给咱们的?”她转回来问赵如。
“应该是吧!”赵如欣喜若狂,“不过,把你那本换给我,我可不要死胖子的。”她迅速换掉了两人面前的课本,看着封面上陈宇的签名流口水。
“还是先看看里面写什么吧。”周韵说着把书哗啦啦一翻,便看到了留言。
“......生日会?”两人异口同声地说。那时还不太流行和同学一起过生日,更别说在自己家开个Party什么的,所以太夸张了,一时难以接受。不过赵如很快就自我调整完毕,决定昂首迎接挑战。周韵前思后想了一个早晨,最后还是对赵如说:“这个周六晚上我还有补习呢,这次物理又没考好,眼看就期末考了,我看我就不去了吧。”
“为什么呀?你真的不想去?”赵如不相信地问。
“嗯。而且......又不是很熟。”周韵吞吞吐吐地补充。
“去了就熟了呀。”
“算了,我不习惯那种场合。还是你替我和陈宇说一下好了。”
赵如听到最后一句话,仿佛领到圣旨一般,飞速蹿到陈宇的座位前,压抑了一下呼之欲出的心情,向正在收拾书包的陈宇汇报道:“那个,周韵说她周末有事情,不能去了。”
“周韵?哦。没关系,”陈宇笑笑,“那你呢?”
“我?我去的!”赵如激动地回答。
“那就好啦,到时在我家门口的那个公车站见吧。”
“好!”
陈宇等她走开,忍不住朝周韵的座位看了一眼。周韵中午一般不回家,也不着急去挤学校食堂的高峰期,所以还趴在课桌上看书呢。陈宇不由自主地想,奇怪,她为什么不来?有什么事情这么重要?温书?她看起来挺用功学习的,可是成绩很一般啊。那么......约会?也不像是又男朋友的人。打工?家庭困难吗?这个平时没怎么注意过的普通女生,在陈宇突然变得神秘了起来,他有点想要了解她,虽然他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其实这种心情解释起来简单,不过是陈宇的“王子病”发作,突然不能接受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个一点都不关注他的女孩子存在。他想了解她,其实是想了解,她......为什么不喜欢他?

(四)
1997,春。

“哎,周韵,你喜不喜欢我?”

周韵说,已经记不清楚陈宇究竟是什么时候对自己说了这样的话。可能是某天放学刚走出教学楼,便遇到他推着自行车从地下车库里出来,用单脚立在台阶上把车停下;可能是某天做完早操,赵如去了小卖部买可乐,自己一个人上楼的时候遇见,在走廊的拐角处他叫住她;还可能是某天他不知道从哪里弄到她家的电话号码,突然打电话过来说忘了记今天布置的作业,在挂电话之前这样发问。
但至少是在已经有些熟悉了之后。自从那次赵如去参加了陈宇的生日会,就很自然地与那两个人熟络了起来,与刘树军的深仇大恨也就一笔勾销,大课间的时候常常不远千里过去闲聊,并且强行拖着周韵一起,尽管周韵面前总是堆满了做不完的习题。“做不出可以去问他们啊。”赵如说。
“不用这么麻烦了吧。”周韵摇摇头面露难色。
只是果然抵抗不了太久,因为毕竟陈宇的闹惊实在很好,尤其是物理和化学总是在一百四十分以上,甚至还常有满分出现。有时候实在憋不出来,周韵也会偷懒地想,要么,问问他也好。
开始陈宇对此很得意,但很快他发现周韵每次除了问习题,最多红着脸说一句“谢谢”,错哦过来不会涉及其他内容。每次他讲解的时候偷看她,她都紧锁着眉头盯着试卷或者课本,完全注意不到他略带挑衅的目光,对此陈宇有种深深的挫败感。为什么?有时候她和刘树军还会说笑两句呢。陈宇不服气地想,想着想着他发现自己竟然先一步陷了进去,他总是主动和她打招呼,一到课间就满教室的晃,大扫除故意去擦离她最近的那块玻璃,甚至抢着去帮老师发试卷,只为了她有那么一刻能够专注而紧张地盯着自己。
清醒的时候他也觉得这些举动幼稚到了极点,但是控制不住,渐渐地也不想去控制。真的喜欢上这个普通至极的女生了?或者只是暂时的征服欲。可惜年轻的时候不懂这些,那种想受到关注的强烈情感让他有些不顾一切,也不计后果,只想让她知道。
很多年后的陈宇和大多数不够细心的男人一样,很少去回想以前的那些事,他忙着奋斗,忙着生活,忙着尝试一段又一段的感情,早已忘了他和周韵一起走过的那几年。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只有那么几次在电影院里看到了煽情的片段,才让他记起自己有生以来第一次拙劣的告白,他想,如果那时候没有问出那一句话,那么那几年的时间他会怎样度过呢。
“喂,你喜不喜欢我?”
“啊?”
“我说,你怎么不喜欢我呢?”
“你......这是什么意思。”
“其实也没有,只是觉得你可能会喜欢我吧。”
“凭什么......还真自信啊。”
“那你喜欢谁?”
“哎?还没有......”
“难道你之前从来没有注意过我么?”
“有。有注意过。”
“为什么?”
“因为......赵如喜欢你。嗯,她喜欢你。”

(五)
1998,春。

转眼到了高中三年的最后一个学期。

“有问题。”赵如把手按在周韵刚刚摊在课桌上的试卷上,语气凝重地说,“我觉得一定有问题。”
“啊?不会把,这道题我昨晚刚在辅导书上看过的,没错啊。”周韵紧张地说,又赶紧重新检查了一遍演算步骤。
“哎呀,我不是说这道题!”赵如把手拿开。
“那你说哪道题?”
“我不是说题......周韵你是不是故意的呀?”
“不是,那你到底在说什么有问题啊。”
“我是说,”赵如清了清嗓子,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出来,“我觉得,陈宇对你,有问题。”

周韵心中一惊。这样的场景无论是之前还是很多年以后都曾数次在她的梦中出现,醒来时手臂总是挣脱了被子,肩头一阵凉意。“没有。”“怎么会。”“你要相信我。”嘴巴上总是这样坚决地否认了,就如同当初说“我答应我妈不早恋”一样,但一个是真实一个是谎言,要怎么去维持两者的平衡呢?可是,又无法亲口承认说“我们的确是......”。是什么?连自己都不知道,即使从高二到高三的这半年之间,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对陈宇的感觉发生着质的变化。
早就接受他了吧。

从什么时候开始,晚自习前的两个小时不再闷头做题了,偶尔也愿意去球场晃一晃,手中总是握着一瓶矿泉水,因为他看到她假装路过便会满头大汗地跑过来,笑嘻嘻地说,你是特意给我送水来的?也会故意拖延着不和赵如一起回家了,盼望着能在下楼时刚好遇见骑车的他,拍着自己的车后座叫她,喂,要不要顺路载你回家。
早就顶着背叛朋友的罪名喜欢上他了吧。

可还是小心翼翼地隐藏着,因为这种喜欢虽然埋在心底的时候是微微甜蜜的,一旦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还是会让周韵觉得无地自容。一直到高考结束。填报志愿那天中午,很热,太阳在头顶照得人眼前直冒星星,周韵和赵如交了表从教学楼出来,赵如说:“我觉得我第一志愿没戏了。”
周韵也叹了口气:“按我们俩的成绩,第一志愿一般都是浪费的吧。”
“之前我们还说好要填三所同样的大学,可一考完还不是都要按照估分来,能考上才是第一重要的,你说现实多残酷。”
“嗯。不过也还好,”周韵拉住赵如的手,“我们不是都报的北京吗,能在同一个城市已经很不错了。”
“你问过陈宇他们吗?他和刘树军报哪里?”赵如问。
“我......没有。”
“周韵。”
赵如停下脚步,转了个身,与周韵面对面站着,她的右手还被周韵握在左手里,两个人的手心都出了汗。“昨天刘树军打电话给我,他说喜欢我。”
周韵有些头晕。她咬了咬嘴唇:“可是你......”
“可是我喜欢的是陈宇,没错。”赵如似笑非笑地抬起头看着周韵,“于是我一冲动就打电话给陈宇,说我喜欢他,你猜他说什么?”她地手逐渐滑了出来,“他说,可是我喜欢地是周韵。我们四个人地关系怎么变得这么好笑?”
周韵不敢抬头,她不敢看赵如现在的眼神,因为那里面只有难过,是自己一手造成的难过。新人的崩塌也好,爱情的挫败也好,离别的伤感也好,现在都只剩下难过了。难过的眼泪和额头鬓角流出来的汗混合在一起弄花了整张脸,也弄花了整个高中岁月。她们就这样分开了,一个暑假都没有再联系。2000年的9月,她们分别来到北京两所不同的大学报道。临走之前,赵如对周韵说:“我现在宁愿我喜欢的人是刘树军。”
其实赵如还想说,这样可能每个人都能幸福,我们还可以继续在一起。可是“幸福”这两个字其实比想象的还要遥远,以至于他们即使分开了四年去寻找,也还是没能找到。

6. 帮我想下这篇小说叫什么来

《感恩节的两位绅士》欧亨利

有一天是属于我们的。到了那一天,只要不是从石头里迸出来的美国人都回到自己的老家,吃苏打饼干,看着门口的旧抽水机,觉得它仿佛比以前更靠近门廊,不禁暗自纳闷。祝福那一天吧。罗斯福总统把它给了我。我们听到过一些有关清教徒的传说,可是记不清他们是什么样的人了。不用说,假如他们再想登陆的话,我们准能把他们捧得落花流水。普利茅斯岩石吗?唔,这个名称听来倒有些耳熟。自从火鸡托拉斯垄断了市场以后,我们有许多人不得不降格以求,改吃母鸡了。不过华盛顿又有人走漏消息,把感恩节公告预先通知了他们。

[一六二零年,英国清教徒因不堪宗教压迫,首批乘坐“五月花号”船来到美洲普利茅斯,船员上有英格兰、苏格兰和茶兰夭移民一百零二人。移民定居后的次年,为庆祝第一次收获,感谢上帝的恩惠,制订了感恩节,后成为美国法定节日,由联邦总统或各州州长发表公告,一般在每年十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这里的罗斯福总统指西奥多·罗斯福(1858-1919)],在任期为一九零一年至一九零九年。]

[普利茅斯岩石在马萨诸塞州普利茅斯港口,相传为首批清教徒登陆之处,其实登陆地点是普罗文斯敦的科德角。]

越桔沼泽地东面的那个大城市使感恩节成为法定节日。一年之中,唯有在十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那个大城市才承认渡口以外的美国。唯有这一天才纯粹是美国的。是的,它是独一无二的美国的庆祝日。

[越桔沼泽地东面的那个大城市:指纽约市。]

现在有一个故事可以向你们证明:磊洋此岸的我们,也有一些日趋古老的传统,并且由于我们的奋发和进取精神,这些传统趋向古老的速度比在英国快得多。

斯塔弗·皮特坐在联合广场喷水泉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九年来,每逢感恩节,他总是不早不迟,在一点钟的时候坐在老地方。他每次这样一坐,总有一些意外的遭遇——查尔斯·狄更斯式的遭遇,使他的坎肩胀过心口,背后也是如此。

但是,斯塔弗·皮特停今天出现在一年一度的约会地点,似乎是出于习惯,而不是出于一年一度的饥饿。据慈善家们的看法,穷苦人仿佛要隔那么长的时间才遭到饥饿的折磨。

当然啦,皮特一点儿也不饿。他来这儿之前刚刚大吃了一顿,如今只剩下呼吸和挪动的力气了。他的眼睛活象两颗淡色的醋栗,牢牢地嵌在一张浮肿的、油水淋漓的油灰面具上。他短促地、呼哧哧地喘着气;脖子上一圈参议员似的脂肪组织,使他翻上来的衣领失去了时髦的派头。一星期以前,救世军修女的仁慈的手指替他缝在衣服上的钮扣,象玉米花似地爆开来,在他身边撒了一地。他的衣服固然褴褛,衬衫前襟一直豁到心口,可是夹着雪花的十一月的微风只给他带来一种可喜的凉爽。因为那顿特别丰富的饭菜所产生的热量,使得斯塔弗·皮特不胜负担。那顿饭以牡蛎开始,以葡萄干布丁结束,包括他所认为的全世界的烤火鸡、煮土豆、鸡肉色拉、南瓜馅饼和冰淇淋。因此,他肚子塞得饱饱地坐着,带着撑得慌的神情看着周围的一切。

那顿饭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他路过五马路起点附近的一幢红砖住宅,那里面住有两位家系古老,尊重传统的老太太。她们甚至不承认纽约的存在,并且认为感恩节中介为了华盛顿广场才制订的。她们的传统习惯之一,是派一个佣人等在侧门口,吩咐他在正午过后把第一个饥饿的过路人请进来,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斯塔弗·皮特去公园时,碰巧路过那里,给管家们请了进去,成全了城堡里的传统。

斯塔弗·皮特朝前面直瞪瞪地望了十分钟之后,觉得很想换换眼界。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慢慢把头扭向左面。这当儿,他的眼球惊恐地鼓了出来,他的呼吸停止了,他那穿着破皮鞋的短脚在砂砾地上簌簌地扭动着。

因为那位老先生正穿过四马路,朝他坐着的长凳方向走来。

九年来,每逢感恩节的时候,这位老先生总是来这儿寻找坐在长凳上的斯塔弗·皮特。老先生想把这件事形成一个传统。九年来的每一个感恩节,他总是在这儿找到了斯塔弗,总是带他到一家饭馆里去,看他美餐一顿。这类事在英国是做得很自然的。然而美国是个年轻的国家,坚持九年已经算是不坏了。那位老先生是忠实的美国爱国者,并且自认为是创立美国传统的先驱之一。为了引起人们注意,我们必须长期坚持一件事情,一步也不放松。比如收集每周几毛钱的工人保险费啦,打扫街道啦,等等。

老先生庄严地朝着他所培植的制度笔直走去。不错,斯塔弗·皮特一年一度的感觉并不象英国的大宪章或者早餐的果酱那样具有国家性。不过它至少是向前迈了一步。它几乎有点封建意味。它至少证明了在纽——唔!——在美国树立一种习俗并不是不可能的。

老先生又高又瘦,年过花甲。他穿着一身黑衣服,鼻子上架着一副不稳当的老工眼镜。他的头发比去年白一点儿,稀一点儿,并且好象比去年更借重那支粗而多节的曲柄拐杖。

斯塔弗·皮特眼看他的老恩人走近,不禁呼吸短促,直打哆嗦,正如某位太太的过于肥胖的狮子狗看到一条野狗对它呲牙竖毛时那样。他很想跳起来逃跑,可是即使桑托斯—杜蒙施展出全部本领,也无法使他同长凳分开。那两位老太太的忠心的家仆办事情可着实彻底。

[桑托斯—杜蒙(1873-1932):巴西汽球驾驶员,一九零一年乘汽球从法国的圣克卢至埃菲尔铁塔往返飞行一次,一九零六和一九零九年又试飞过风筝式飞机和单翼飞机。]

“你好。”老先生说,“我很高兴见到,又一年的变千对你并没有什么影响,你仍旧很健旺地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上逍遥自在。仅仅为了这一点幸福,今天这个感恩节对我们两人都有很大的意义。假如你愿意跟我一起来,朋友,我预备请你吃顿饭,让你的身心取得协调。”

老先生每次都说这番同样的自豪感。九年来的每一个感恩节都是这样。这些话本身几乎成了一个制度。除了《独立宣言》之外,没有什么可以同它相比了。以前在斯塔弗听来,它们象音乐一般美妙。现今他却愁眉苦脸,眼泪汪汪地抬头看着老先生的脸。细雪落到斯塔弗的汗水淋漓的额头上,几乎咝咝发响。但是老先生却在微微打战,他掉转身子,背朝着风。

斯塔弗一向纳闷,老先生说这番话时的神情为什么相当悲哀。他不明白,因为老先生每次都在希望有一个儿子来继承他的事业。他希望自己去世后有一个儿子能来到这个地方——一个壮实自豪的儿子,站在以后的斯塔弗一类的人面前说:“为了纪念家父。”那一来就成为一个制度了。

然而老先生没有亲属。他在公园东面一条冷僻的街道的一座败落的褐石住宅里租了几间屋子。冬天,他在一个不比衣箱大多少的温室里种些倒挂金钟。春天,他参加复活节的。夏天,他在新泽西州山间的农舍里寄宿,坐在柳条扶手椅上,谈着他希望总有一天能找到的某种扑翼蝴蝶。秋天,他请斯塔弗吃顿饭。老先生干的事就是这些。

斯塔弗抬着头,瞅了他一会儿,自怨自艾,好不烦恼,要是又束手无策。老先生的眼睛里闪出为善最乐的光亮他脸上的皱纹一年比一年深,但他那小小的黑领结依然非常神气,他的衬衫又白又漂亮,他那两撇灰胡髭典雅地翘着。斯塔弗发出一种象是锅里煮豌豆的声音。他原想说些什么;这种声音老先生已经听过九次了,他理所当然地把它当成斯塔弗表示接受的老一套话。

“谢谢你,先生。非常感谢,我跟你一起去。我饿极啦,先生。”

饱胀引起的昏昏沉沉的感觉,并没有动摇斯塔弗脑子里的那个信念:他是某种制度的基石。他的感恩节的胃口并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这位占有优先权的慈祥的老先生;因为即使不根据实际的起诉期限法,也得考虑到既定习俗的全部神圣权利。不错,美国是一个自由的国家要是为了建立传统,总得有人充当循环小数呀。英雄们不一定非得使用钢铁和黄金不可。瞧,这儿就有一位英雄,光是挥弄着马马虎虎地镀了银的铁器和锡器。

[起诉期限法:英美法律规定,不动产遭受侵害的起诉期限为二十年,动产为六年,犯法行为为二年;超过上述期限后原告不得提出诉讼。]

[镀了银的铁器和锡器:指吃饭用的刀叉盘碟。]

老先生带着他的一年一度的受惠者,朝南去到那家饭馆和那张年年举行盛宴的桌子。他们给认出来了。

“老家伙来啦,”一个侍者说,“他每年感恩节都请那个穷汉吃上一顿。”

老先生坐在桌子对面,朝着他的将要成为古老传统的基石,脸上发出象熏黑的珠子似的光芒。侍者在桌子上摆满了节日的食物——斯塔弗叹了口气(别人还以为这是饥饿的表示呢),举起了刀叉,替自己刻了一顶不朽的桂冠。

在敌军人马中杀开一条血路的英雄都没有他这样勇敢。火鸡、肉排、汤、蔬菜、馅饼,一端到他面前就不见了。他跨进饭馆的时候,肚子里已经塞得实实足足,食物的气味几乎使他丧失绅士的荣誉,但他却象一个真正的骑士,打起精神,坚持到底。他看到老先生脸上的行善的快乐——倒挂金钟和扑翼蝴蝶带来的快乐都不能与此相比——他实在不忍扫他老人家的兴。

一小时之后,斯塔弗往后一靠,这一仗已经打赢了。

“多谢你,先生,”他象一根漏气的蒸气管子那样呼哧呼哧地说,“多谢你赏了一顿称心的中饭。”

接着,他两眼发直,费劲地站起身来,向厨房走去。一个侍者把他象陀螺似地打了一个转,推他走向门口。老先生仔仔细细地数出一块三毛钱的小银币,另外给了侍者三枚镍币做小账。

他们象往年那样,在门口分了手,老先生往南,斯塔弗往北。

在第一个拐角上,斯塔弗转过身,站了一会儿。接着,他的破旧衣服象猫头鹰的羽毛似地鼓了起来,他自己则象一匹中暑的马那样,倒在人行道上。

救护车开到,年轻的医师和司机低声咒骂他的笨重。既然没有威士忌的气息,也就没有理由把他移交给警察局的巡逻车,于是斯塔弗和他肚子里的双份饭就给带到医院里去了。他们把他抬到医院里的床上,开始检查他是不是得了某些怪病,希望有机会用尸体解剖来发现一些问题。

瞧呀!过了一小时,另一辆救护车把老先生送来了。他们把他放在另一张床上,谈论着阑尾炎,因为从外表看来,他是付得起钱的。

但是不多久,一个年轻的医师碰到一个眼睛讨他喜欢的年轻的护士,便停住脚步,跟她谈谈病人的情况。

“那个体面的老先生,”他说,“你怎么都猜不到,他几乎要饿死了。从前大概是名门世空,如今落魄了。他告诉我说,他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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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回归
经过了几周的相处,襄婕开始不再害怕这个男人。因为她能从他的眼中看到他的温柔,她深深地相信自己所感觉到的,只有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才能展露他温情的一面。只是在她孤单一个人的时候,她会觉得对不起姜诚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想到这襄婕竟然更害怕再见他,难道这是做贼心虚的心理吗?可是这样真的很不好受,襄婕总会在一个人的时候不停的自责。

一双有力的手臂环过她的肩膀,把她抱在怀里。

“明天我们要离开这里。”诺冰贴着她的耳朵柔声地说。他觉得自己的心已经被这个女人彻底瓦解了,虽然他一直努力不肯承认,不断地告诉自己,这只是一时的迷恋,他甚至放纵自己每天和她粘在一起,想尽快让自己对她感到厌烦,因为他从不曾让任何女人绑住过手脚,没有一丝感情。可现在他却发现,自己越来越沉溺在里面,依恋和她在一起的每一秒。

襄婕转过头,“要去哪里?”

“去台湾,台北。”

台北?!诚伟的企业总部就是在台北,襄婕觉得这似乎也是一个好消息,她想她不能这样就一直的失踪和逃避下去,既然她注定要去那,也许正是解决问题的机会。无论是怎么样的结果,她都要亲自告诉诚伟这一切,她的行李也在他的家,还有那个她视作宝贝的小盒子,那是她唯一珍贵的东西了。

“我想告诉你一件事。”襄婕看着诺冰,决定把自己的心事告诉他,虽然诺冰不曾和她讲过他的任何事。

“好啊。”诺冰拉她坐到床边。

襄婕犹豫着要从什么地方说起,该如何才能把她的事情和他讲明白呢?

“你不用想该从什么地方说起,想到什么说什么就好了。”诺冰总是能看穿别人眼神所流露出的涵义。

襄婕笑了一下低下了头,的确啊,她不用在诺冰面前掩饰任何东西,他总能第一时间准确的理解她的小心思。

“这次去台北,我要去见一个人。他是我失的未婚夫,我想和他坦白说清楚这一切。”

“未婚夫?”诺冰眯着蓝色的眼睛,疑惑地看着她,虽然他不了解她的所有事情,但听到未婚夫,仍有点出乎他的意料。

“对不起,一直都没有告诉你,每天都想和你说,可是一直不知道如何说出口,原本想一直就这样逃避下去,可每天脑子里总是翻来覆去想这个问题,现在说出来心里舒服很多了。”襄婕喘了口气继续说着:“他是我的大学学长,父亲在生病的时候,是他帮我付了手术费,一直默默地关心我,父亲去世以后,也是他一直照顾我,后来他向我求婚,我答应了他,这次来到荷兰也是我们结婚之前的旅行,没想到会碰到劫匪。”

听到未婚夫,学长,关心,求婚,结婚旅行这些词语,心中开始不断的翻腾起来,他更确定自己对这个女人不仅仅只是喜欢那么简单的感觉,因为他甚至无法接受从她的口中把这些亲密的词语和另外一个男人串联在一起。

襄婕看到诺冰没有说话,表情微微变得有点僵硬,甚至隐约感觉到他有点不高兴,便窝在他的怀里没有再说下去。

看到她像孩子一样不知所措的模样,诺冰的嘴角轻轻地扬起了一抹笑容,摸摸她的头说:“傻瓜,你以为我生气了吗?我只是自己在慢慢接受你刚说的话,没有生你的气。”诺冰重重地在她的唇上吻了一下,然后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道:“我永远不会生你的气。”冰蓝色的眼眸坚定而深情。

八月份的台北迎来了它的雨季,襄婕看着外面的人潮,按开了车窗。听着外面传来熟悉的语言,她竟有种想哭的冲动。诺冰看到她痴痴的看着车外面人群,知道她复杂的心情,便伸手把她拉过来抱在怀里和他打趣:“我有说过你可以看除了我以外的男人吗?”

“也没有说过不可以嘛。”襄婕娇憨的反驳他。她知道他表面虽然总是很冷酷,其实他有着一颗温暖的心。

“好吧,那我现在说了。看你下次还有什么理由。”诺冰笑着点了一下襄婕的鼻尖。

前面的司机从镜子看到他的老板竟然露出了笑容,不禁看傻了眼。和他工作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看过他对哪个女人露出过这样的笑容。开始他以为,老板救下她,也许是看她长的漂亮,可是之后老板的举动却让他百思不得其解,没有一个女人能在老板视线范围停留超过一个星期,这个他是最清楚的。可眼前这个老板,看起来分明就是一个陷入热恋的青少年嘛。想到这,他在心里偷偷的笑了一下,他知道老板一贯以冷酷严厉无情而着称,但如果这个女人可以改变他,他还是很替老板开心的。

车子停在了酒店门口,“我们要一直住酒店吗?”襄婕看着这个富丽堂皇的豪华酒店。

“当然不是,我要见一个人,回家等我。”诺冰温柔地吻了她一下,打开车门向酒店大厅走去。

看到襄婕痴痴没有说话,司机回头看了一眼她,襄婕超他微笑了一下说道:“我们走吧。”

至于诺冰口中的那个家,襄婕根本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她想司机一定会知道的,而她却一无所知。

“还远吗?”在车子开了半小时以后襄婕问道,这是她第二次和他说话,刚刚那句我们走吧,是第一次。

“还有大约10分钟。”

“你好,我都不知道你的名字,所以真不好意思。”

“我叫林海男,叫我小海就好了,小姐。”

“我叫倪襄婕,叫我襄婕就行。”她友好的和他寒暄着。她只是想多熟悉一下诺冰身边的人。

“好的,襄婕小姐。”小海回复她,小海其实对她的印象非常好,也许漂亮的女人总会给人好印象,但他在这几周一直看到老板和她在一起,她也从没有以前那些女人的庸俗贪婪之气,他能理解为什么老板会越来越离不开她。

襄婕看到小海说话和办事都是一丝不苟,有板有眼的,而且仪表不凡,风度和教养也非常的好,看到诺冰更是毕恭毕敬,她猜想诺冰究竟是做什么的呢?政界的人员?企业老板?黑社会大哥?社会知名人士?

“到了,下车吧,襄婕小姐。”小海的说话声打断了襄婕的猜想。

“喔,好的。”襄婕下车,看到眼前又是一栋类似荷兰那里的豪华别墅,天呐,诺冰究竟是做什么的?

“襄婕看到门口有一个男人站在那里,看到她从车上下来,马上走了过来,摘下墨镜眯着眼看着她说“倪...襄婕?”

“我是韩劲晨,很高兴认识你。”劲晨伸出手。

“你好。”襄婕点头笑了一下,同他握了握手。

“你们怎么这么久才到,我在门外等了好久,饿死了,快开门吧。”

襄婕从包里拿出诺冰之前给她的钥匙,虽然当时她不知道这个钥匙是打开什么样的房子的。

打开门,襄婕看到里面布置的富丽堂皇,欧式的风格,高贵而典雅。第一次到这里,她呆呆的站在大厅,竟不知道要做什么。劲晨看到她的样子,不禁笑了出来:“不用演戏了,诺冰又没在这里。”

襄婕听到劲晨的话,错愕的转过头看着他,什么叫不用演戏了?这个她只见过一次面的男人,为什么要这么说她。

“我见过很多你这样的女人,用尽手段不停的想要贴上诺冰。现在诺冰不在,所以呢,在我面前就不用再演戏了。”劲晨幽幽地说着,他和诺冰从小一直在一起,诺冰周围曾经的女人劲晨基本都知道,他同样也知道她们惯用的伎俩,但超不过一周,几乎都会从他的视线消失。可这个女人,诺冰竟然把她从荷兰带到了这里,所以劲晨判断她一定心计了得。

“我听不懂你说什么,还有,我们只是第一次见面,你就诋毁别人,这样是不是太没礼貌了?”襄婕不甘示弱的反驳他。

“好了,随便你,能享受就尽量享受好了,反正你的下场会和那些女人一样。”劲晨笑了一下无所谓地耸耸肩,向餐厅走去。

襄婕呆在了原地,不断地回想刚刚那句话,她气得快要爆炸了,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为什么这么侮辱他。大约过了三分钟,襄婕决定不能这么软弱的就被他打倒,她跑到餐厅,看着劲晨在吃一盒泡面。襄婕用力的敲了敲桌子大声地对他说道“你凭什么这么说我,真的好三八。这么喜欢评论别人的事吗?你有空为什么不看看你自己,你的头发长的都快泡到汤面里了,像你这么邋遢又没品的男人,还是多管管自己吧。”襄婕甩下这些话,头也不回的上了楼。

正在吃泡面的劲晨,被这个女人突然的举动吓到一时没回过神,夹泡面的手悬在半空,而后,咳嗽了两声。这个女人果然不一样,竟然敢这么说他。

襄婕一溜烟跑上了楼,心里果然舒服点了,这么没礼貌的男人,不应该给他留面子的。她在楼上晃了半天,每间屋子她都打开看了一遍,不知道哪一间她才可以住,最后索性选了第一间有个小露台的房间,刚坐在椅子上,便听到了敲门声。

“襄婕小姐?”

她听出是小海的声音。

“这是你的行李,要放在这间吗?”小孩拿了一个灰色的小旅行包。

“恩,谢谢你。”

小海放下东西准备转身离去的时候,襄婕突然叫住了他:“小海。”

“什么事,小姐?”小海转过身。

襄婕犹豫了一下:“没事了,谢谢你。”

“没关系,不用和我这么客气的,那我出去了。”小海笑了一下,这个女人也太有礼貌了吧,从刚刚道歉感谢已经好多次了。

“好的。”襄婕微笑了一下,门被关上了。

襄婕坐椅子上,她刚刚本来想让小海载她出去一下的,已经一个多月了,她迫切地想去找她的好朋友孙海菲,她想她也一定知道了她失踪的事情,肯定担心死了,这期间发生了太多事,她真想好好找她聊聊。可是诺冰还没有回来,没有告诉他,她自己就冒然地去,好像不太好。想到这襄婕决定诺冰回来和他商量一下再说,因为她不想让他担心。

8. 我二十一岁那年在线阅读

我二十一岁那年

史铁生

友谊医院神经内科病房有十二间病室,除去一号二号,其余十间我都住过。当然,决不为此骄傲。即便多么骄傲的人,据我所见,一躺上病床也都谦恭。一号和二号是病危室,是一步登天的地方,上帝认为我住那儿为时尚早。
十九年前,父亲搀扶着我第一次走进那病房。那时我还能走,走得艰难,走得让人伤心就是了。当时我有过一个决心:要么好,要么死,一定不再这样走出来。

正是晌午,病房里除了病人的微鼾,便是护士们轻极了的脚步,满目洁白,阳光中飘浮着药水的味道,如同信徒走进了庙宇我感觉到了希望。一位女大夫把我引进十号病室。她贴近我的耳朵轻轻柔柔地问:“午饭吃了没?”我说:“您说我的病还能好吗?”她笑了笑。记不得她怎样回答了,单记得她说了一句什么之后,父亲的愁眉也略略地舒展。女大夫步履轻盈地走后,我永远留住了一个偏见:女人是最应该当大夫的,白大褂是她们最优雅的服装。
那天恰是我二十一岁生日的第二天。我对医学对命运都还未及了解,不知道病出在脊髓上将是一件多么麻烦的事。我舒心地躺下来睡了个好觉。心想:十天,一个月,好吧就算是三个月,然后我就又能是原来的样子了。和我一起插队的同学来看我时,也都这样想;他们给我带来很多书。
十号有六个床位。我是六床。五床是个农民,他天天都盼着出院。“光房钱一天就一块一毛五,你算算得啦,”五床说,“死呗可值得了这么些?”三床就说:“得了嘿你有完没完!死死死,数你悲观。”四床是个老头,说:“别介别介,咱毛主席有话啦——既来之,则安之。”农民便带笑地把目光转向我,却是对他们说:“敢情你们都有公费医疗。”他知道我还在与贫下中农相结合。一床不说话,一床一旦说话即可出院。二床像是个有些来头的人,举手投足之间便赢得大伙的敬畏。二床幸福地把一切名词都忘了,包括忘了自己的姓名。二床讲话时,所有名词都以“这个”“那个”代替,因而讲到一些轰轰烈烈的事迹却听不出是谁人所为。四床说:“这多好,不得罪人。”
我不搭茬儿。刚有的一点舒心顷刻全光。一天一块多房钱都要从父母的工资里出,一天好几块的药钱、饭钱都要从父母的工资里出,何况为了给我治病家中早已是负债累累了。我马上就想那农民之所想了:什么时候才能出院呢?我赶紧松开拳头让自己放明白点:这是在医院不是在家里,这儿没人会容忍我发脾气,而且砸坏了什么还不是得用父母的工资去赔?所幸身边有书,想来想去只好一头埋进书里去,好吧好吧,就算是三个月!我平白地相信这样一个期限。
可是三个月后我不仅没能出院,病反而更厉害了。
那时我和二床一起住到了七号。二床果然不同寻常,是位局长,十一级干部,但还是多了一级,非十级以上者无缘去住高干病房的单间。七号是这普通病房中唯一仅设两张病床的房间,最接近单间,故一向由最接近十级的人去住。据说刚有个十三级从这儿出去。二床搬来名正言顺。我呢?护士长说是“这孩子爱读书”,让我帮助二床把名词重新记起来。“你看他连自己是谁都闹不清了。”护士长说。但二床却因此越来越让人喜欢,因为“局长”也是名词也在被忘之列,我们之间的关系日益平等、融洽。有一天他问我:“你是干什么的?”我说:“插队的。”二床说他的“那个”也是,两个“那个”都是,他在高出他半个头的地方比划一下:“就是那两个,我自己养的。”“您是说您的两个儿子?”他说对,儿子。他说好哇,革命嘛就不能怕苦,就是要去结合。他说:“我们当初也是从那儿出来的嘛。”我说:“农村?”“对对对。什么?”“农村。”“对对对农村。别忘本呀!”我说是。我说:“您的家乡是哪儿?”他于是抱着头想好久。这一回我也没办法提醒他。最后他骂一句,不想了,说:“我也放过那玩意儿。”他在头顶上伸直两个手指。“是牛吗?”他摇摇头,手往低处一压。“羊?”“对了,羊。我放过羊。”他躺下,双手垫在脑后,甜甜蜜蜜地望着天花板老半天不言语。大夫说他这病叫做“角回综合症,命名性失语”,并不影响其他记忆,尤其是遥远的往事更都记得清楚。我想局长到底是局长,比我会得病。他忽然又坐起来:“我的那个,喂,小什么来?”“小儿子?”“对!”他怒气冲冲地跳到地上,说:“那个小玩意儿,娘个!”说:“他要去结合,我说好嘛我支持。”说:“他来信要钱,说要办个这个。”他指了指周围,我想“那个小玩意儿”可能是要办个医疗站。他说:“好嘛,要多少?我给。可那个小玩意儿!”他背着手气哼哼地来回走,然后停住,两手一摊:“可他又要在那儿结婚!”“在农村?”“对,农村。”“跟农民?”“跟农民。”无论是根据我当时的思想觉悟,还是根据报纸电台当时的宣传倡导,这都是值得肃然起敬的。“扎根派。”我钦佩地说。“娘了个派!”他说:“可你还要不要回来嘛?”这下我有点发蒙。见我愣着,他又一跺脚,补充道:“可你还要不要革命?!”这下我懂了,先不管革命是什么,二床的坦诚都令人欣慰。
不必去操心那些玄妙的逻辑了。整个冬天就快过去,我反倒拄着拐杖都走不到院子里去了,双腿日甚一日地麻木,肌肉无可遏止地萎缩,这才是需要发愁的。
我能住到七号来,事实上是因为大夫护士们都同情我。因为我还这么年轻,因为我是自费医疗,因为大夫护士都已经明白我这病的前景极为不妙,还因为我爱读书——在那个“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年代,大夫护士们尤为喜爱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他们都还把我当孩子。他们的孩子有不少也在插队。护士长好几次在我母亲面前夸我,最后总是说:“唉,这孩子……”这一声叹,暴露了当代医学的爱莫能助。他们没有别的办法帮助我,只能让我住得好一点,安静些,读读书吧——他们可能是想,说不定书中能有“这孩子”一条路。

可我已经没了读书的兴致。整日躺在床上,听各种脚步从门外走过;希望他们停下来,推门进来,又希望他们千万别停,走过去走你们的路去别来烦我。心里荒荒凉凉地祈祷:上帝如果你不收我回去,就把能走路的腿也给我留下!我确曾在没人的时候双手合十,出声地向神灵许过愿。多年以后才听一位无名的哲人说过:危卧病榻,难有无神论者。如今来想,有神无神并不值得争论,但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自然会忽略着科学,向虚冥之中寄托一份虔敬的祈盼。正如迄今人类最美好的向往也都没有实际的验证,但那向往并不因此消灭。
主管大夫每天来查房,每天都在我的床前停留得最久:“好吧,别急。”按规矩主任每星期查一次房,可是几位主任时常都来看看我:“感觉怎么样?嗯,一定别着急。”有那么些天全科的大夫都来看我,八小时以内或以外,单独来或结队来,检查一番各抒主张,然后都对我说:“别着急,好吗?千万别急。”从他们谨慎的言谈中我渐渐明白了一件事:我这病要是因为一个肿瘤的捣鬼,把它找出来切下去随便扔到一个垃圾桶里,我就还能直立行走,否则我多半就把祖先数百万年进化而来的这一优势给弄丢了。
窗外的小花园里已是桃红柳绿,二十二个春天没有哪一个像这样让人心抖。我已经不敢去羡慕那些在花丛树行间漫步的健康人和在小路上打羽毛球的年轻人。我记得我久久地看过一个身着病服的老人,在草地上踱着方步晒太阳;只要这样我想只要这样!只要能这样就行了就够了!我回忆脚踩在软软的草地上是什么感觉?想走到哪儿就走到哪儿是什么感觉?踢一颗路边的石子,踢着它走是什么感觉?没这样回忆过的人不会相信,那竟是回忆不出来的!老人走后我仍呆望着那块草地,阳光在那儿慢慢地淡薄,脱离,凝作一缕孤哀凄寂的红光一步步爬上墙,爬上楼顶……我写下一句歪诗:轻拨小窗看春色,漏入人间一斜阳。日后我摇着轮椅特意去看过那块草地,并从那儿张望7号窗口,猜想那玻璃后面现在住的谁?上帝打算为他挑选什么前程?当然,上帝用不着征求他的意见。
我乞求上帝不过是在和我开着一个临时的玩笑——在我的脊椎里装进了一个良性的瘤子。对对,它可以长在椎管内,但必须要长在软膜外,那样才能把它剥离而不损坏那条珍贵的脊髓。“对不对,大夫?”“谁告诉你的?”“对不对吧?”大夫说:“不过,看来不太像肿瘤。”我用目光在所有的地方写下“上帝保佑”,我想,或许把这四个字写到千遍万遍就会赢得上帝的怜悯,让它是个瘤子,一个善意的瘤子。要么干脆是个恶毒的瘤子,能要命的那一种,那也行。总归得是瘤子,上帝!
朋友送了我一包莲子,无聊时我捡几颗泡在瓶子里,想,赌不赌一个愿?——要是它们能发芽,我的病就不过是个瘤子。但我战战兢兢地一直没敢赌。谁料几天后莲子竟都发芽。我想好吧我赌!我想其实我压根儿是倾向于赌的。我想倾向于赌事实上就等于是赌了。我想现在我还敢赌——它们一定能长出叶子!(这是明摆着的。)我每天给它们换水,早晨把它们移到窗台西边,下午再把它们挪到东边,让它们总在阳光里;为此我抓住床栏走,扶住窗台走,几米路我走得大汗淋漓。这事我不说,没人知道。不久,它们长出一片片圆圆的叶子来。“圆”,又是好兆。我更加周到地侍候它们,坐回到床上气喘吁吁地望着它们,夜里醒来在月光中也看看它们:好了,我要转运了。并且忽然注意到“莲”与“怜”谐音,毕恭毕敬地想:上帝终于要对我发发慈悲了吧?这些事我不说没人知道。叶子长出了瓶口,闲人要去摸,我不让,他们硬是摸了呢,我便在心里加倍地祈祷几回。这些事我不说,现在也没人知道。然而科学胜利了,它三番五次地说那儿没有瘤子,没有没有。果然,上帝直接在那条娇嫩的脊髓上做了手脚!定案之日,我像个冤判的屈鬼那样疯狂地作乱,挣扎着站起来,心想干吗不能跑一回给那个没良心的上帝瞧瞧?后果很简单,如果你没摔死你必会明白:确实,你干不过上帝。
我终日躺在床上一言不发,心里先是完全的空白,随后由着一个死字去填满。王主任来了。(那个老太太,我永远忘不了她。还有张护士长。八年以后和十七年以后,我有两次真的病到了死神门口,全靠这两位老太太又把我抢下来。)我面向墙躺着,王主任坐在我身后许久不说什么,然后说了,话并不多,大意是:还是看看书吧,你不是爱看书吗?人活一天就不要白活。将来你工作了,忙得一点时间都没有,你会后悔这段时光就让它这么白白地过去了。这些话当然并不能打消我的死念,但这些话我将受用终生,在以后的若干年里我频繁地对死神抱有过热情,但在未死之前我一直记得王主任这些话,因而还是去做些事。使我没有去死的原因很多(我在另外的文章里写过),“人活一天就不要白活”亦为其一,慢慢地去做些事于是慢慢地有了活的兴致和价值感。有一年我去医院看她,把我写的书送给她,她已是满头白发了,退休了,但照常在医院里从早忙到晚。我看着她想,这老太太当年必是心里有数,知道我还不至去死,所以她单给我指一条活着的路。可是我不知道当年我搬离7号后,是谁最先在那儿发现过一团电线?并对此作过什么推想?那是个秘密,现在也不必说。假定我那时真的去死了呢?我想找一天去问问王主任。我想,她可能会说“真要去死那谁也管不了”,可能会说“要是你找不到活着的价值,迟早还是想死”,可能会说“想一想死倒也不是坏事,想明白了倒活得更自由”,可能会说“不,我看得出来,你那时离死神还远着呢,因为你有那么多好朋友”。
友谊医院——这名字叫得好。“同仁”“协和”“博爱”“济慈”,这样的名字也不错,但或稍嫌冷静,或略显张扬,都不如“友谊”听着那么平易、亲近。也许是我的偏见。二十一岁末尾,双腿彻底背叛了我,我没死,全靠着友谊。还在乡下插队的同学不断写信来,软硬兼施劝骂并举,以期激起我活下去的勇气;已转回北京的同学每逢探视日必来看我,甚至非探视日他们也能进来。“怎进来的你们?”“咳,闭上一只眼睛想一会儿就进来了。”这群插过队的,当年可以凭一张站台票走南闯北,甭担心还有他们走不通的路。那时我搬到了加号。加号原本不是病房,里面有个小楼梯间,楼梯间弃置不用了,余下的地方仅够放一张床,虽然窄小得像一节烟筒,但毕竟是单间,光景固不可比十级,却又非十一级可比。这又是大夫护士们的一番苦心,见我的朋友太多,都是少男少女难免说笑得不管不顾,既不能影响了别人又不可剥夺了我的快乐,于是给了我9.5级的待遇。加号的窗口朝向大街,我的床紧挨着窗,在那儿我度过了二十一岁中最惬意的时光。每天上午我就坐在窗前清清静静地读书,很多名著我都是在那时读到的,也开始像模像样地学着外语。一过中午,我便直着眼睛朝大街上眺望,尤其注目骑车的年轻人和5路汽车的车站,盼着朋友们来。有那么一阵子我暂时忽略了死神。朋友们来了,带书来,带外面的消息来,带安慰和欢乐来,带新朋友来,新朋友又带新的朋友来,然后都成了老朋友。以后的多少年里,友谊一直就这样在我身边扩展,在我心里深厚。把加号的门关紧,我们自由地嬉笑怒骂,毫无顾忌地议论世界上所有的事,高兴了还可以轻声地唱点什么——陕北民歌,或插队知青自己的歌。晚上朋友们走了,在小台灯幽寂而又喧嚣的光线里,我开始想写点什么,那便是我创作欲望最初的萌生。我一时忘记了死,还因为什么?还因为爱情的影子在隐约地晃动。那影子将长久地在我心里晃动,给未来的日子带来幸福也带来痛苦,尤其带来激情,把一个绝望的生命引领出死谷。无论是幸福还是痛苦,都会成为永远的珍藏和神圣的纪念。

二十一岁、二十九岁、三十八岁,我三进三出友谊医院,我没死,全靠了友谊。后两次不是我想去勾结死神,而是死神对我有了兴趣;我高烧到40多度,朋友们把我抬到友谊医院,内科说没有护理截瘫病人的经验,柏大夫就去找来王主任,找来张护士长,于是我又住进神内病房。尤其是二十九岁那次,高烧不退,整天昏睡、呕吐,差不多三个月不敢闻饭味,光用血管去喝葡萄糖,血压也不安定,先是低压升到120接着高压又降到60,大夫们一度担心我活不过那年冬天了——肾,好像是接近完蛋的模样,治疗手段又像是接近于无了。我的同学找柏大夫商量,他们又一起去找唐大夫:要不要把这事告诉我父亲?他们决定:不。告诉他,他还不是白着急?然后他们分了工:死的事由我那同学和柏大夫管,等我死了由他们去向我父亲解释;活着的我由唐大夫多多关照。唐大夫说:“好,我以教学的理由留他在这儿,他活一天就还要想一天办法。”真是人不当死鬼神奈何其不得,冬天一过我又活了,看样子极可能活到下一个世纪去。唐大夫就是当年把我接进十号的那个女大夫,就是那个步履轻盈温文尔雅的女大夫,但八年过去她已是两鬓如霜了。又过了9年,我第三次住院时唐大夫已经不在。听说我又来了,科里的老大夫、老护士们都来看我,问候我,夸我的小说写得还不错,跟我叙叙家常,唯唐大夫不能来了。我知道她不能来了,她不在了。我曾摇着轮椅去给她送过一个小花圈,大家都说:她是累死的,她肯定是累死的!我永远记得她把我迎进病房的那个中午,她贴近我的耳边轻轻柔柔地问:“午饭吃了没?”倏忽之间,怎么,她已经不在了?她不过才五十出头岁。这事真让人哑口无言,总觉得不大说得通,肯定是谁把逻辑摆弄错了。

但愿柏大夫这一代的命运会好些。实际只是当着众多病人时我才叫她柏大夫。平时我叫她“小柏”,她叫我“小史”。她开玩笑时自称是我的“私人保健医”,不过这不像玩笑这很近实情。近两年我叫她“老柏”她叫我“老史”了。十九年前的深秋,病房里新来了个卫生员,梳着短辫儿,戴一条长围巾穿一双黑灯芯绒鞋,虽是一口地道的北京城里话,却满身满脸的乡土气尚未退尽。“你也是插队的?”我问她。“你也是?”听得出来,她早已知道了。“你哪届?”“老初二,你呢?”“我六八,老初一。你哪儿?”“陕北。你哪儿?”“我内蒙。”这就行了,全明白了,这样的招呼是我们这代人的专利,这样的问答立刻把我们拉近。我料定,几十年后这样的对话仍会在一些白发苍苍的人中间流行,仍是他们之间最亲切的问候和最有效的沟通方式;后世的语言学者会煞费苦心地对此作一番考证,正儿八经地写一篇论文去得一个学位。而我们这代人是怎样得一个学位的呢?十四五岁停学,十七八岁下乡,若干年后回城,得一个最被轻视的工作,但在农村呆过了还有什么工作不能干的呢,同时学心不死业余苦读,好不容易上了个大学,毕业之后又被轻视——因为真不巧你是个“工农兵学员”,你又得设法摘掉这个帽子,考试考试考试这代人可真没少考试,然后用你加倍的努力让老的少的都服气,用你的实际水平和能力让人们相信你配得上那个学位——这就是我们这代人得一个学位的典型途径。这还不是最坎坷的途径。“小柏”变成“老柏”,那个卫生员成为柏大夫,大致就是这么个途径,我知道,因为我们已是多年的朋友。她的丈夫大体上也是这么走过来的,我们都是朋友了;连她的儿子也叫我“老史”。闲下来细细去品,这个“老史”最令人羡慕的地方,便是一向活在友谊中。真说不定,这与我二十一岁那年恰恰住进了“友谊”医院有关。
因此偶尔有人说我是活在世外桃源,语气中不免流露了一点讥讽,仿佛这全是出于我的自娱甚至自欺。我颇不以为然。我既非活在世外桃源,也从不相信有什么世外桃源。但我相信世间桃源,世间确有此源,如果没有恐怕谁也就不想再活。倘此源有时弱小下去,依我看,至少讥讽并不能使其强大。千万年来它作为现实,更作为信念,这才不断。它源于心中再流入心中,它施于心又由于心,这才不断。欲其强大,舍心之虔诚又向何求呢?

也有人说我是不是一直活在童话里?语气中既有赞许又有告诫。赞许并且告诫,这很让我信服。赞许既在,告诫并不意指人们之间应该加固一条防线,而只是提醒我:童话的缺憾不在于它太美,而在于它必要走进一个更为纷繁而且严酷的世界,那时只怕它太娇嫩。

事实上在二十一岁那年,上帝已经这样提醒我了,他早已把他的超级童话和永恒的谜语向我略露端倪。

住在四号时,我见过一个男孩。他那年七岁,家住偏僻的山村,有一天传说公路要修到他家门前了,孩子们都翘首以待好梦联翩。公路终于修到,汽车终于开来,乍见汽车,孩子们惊讶兼着胆怯,远远地看。日子一长孩子便有奇想,发现扒住卡车的尾巴可以威风凛凛地兜风,他们背着父母玩得好快活。可是有一次,只一次,这七岁的男孩失手从车上摔了下来。他住进医院时已经不能跑,四肢肌肉都在萎缩。病房里很寂寞,孩子一瘸一瘸地到处窜;淘得过分了,病友们就说他:“你说说你是怎么伤的?”孩子立刻低了头,老老实实地一动不动。“说呀?”“说,因为什么?”孩子嗫嚅着。“喂,怎么不说呀?给忘啦?”“因为扒汽车,”孩子低声说,“因为淘气。”孩子补充道。他在诚心诚意地承认错误。大家都沉默,除了他自己谁都知道:这孩子伤在脊髓上,那样的伤是不可逆的。孩子仍不敢动,规规矩矩地站着用一双正在萎缩的小手擦眼泪。终于会有人先开口,语调变得哀柔:“下次还淘不淘了?”孩子很熟悉这样的宽容或原谅,马上使劲摇头:“不,不,不了!”同时松了一口气。但这一回不同以往,怎么没有人接着向他允诺“好啦,只要改了就还是好孩子”呢?他睁大眼睛去看每一个大人,那意思是:还不行吗?再不淘气了还不行吗?他不知道,他还不懂,命运中有一种错误是只能犯一次的,并没有改正的机会,命运中有一种并非是错误的错误,(比如淘气,是什么错误呢?)但这却是不被原谅的。那孩子小名叫“五蛋”,我记得他,那时他才七岁,他不知道,他还不懂。未来,他势必有一天会知道,可他势必有一天就会懂吗?但无论如何,那一天就是一个童话的结尾。在所有童话的结尾处,让我们这样理解吧:上帝为了锤炼生命,将布设下一个残酷的谜语。

住在六号时,我见过有一对恋人。那时他们正是我现在的年纪,四十岁。他们是大学同学。男的二十四岁时本来就要出国留学,日期已定,行装都备好了,可命运无常,不知因为什么屁大的一点事不得不拖延一个月,偏就在这一个月里因为一次医疗事故他瘫痪了。女的对他一往情深,等着他,先是等着他病好,没等到;然后还等着他,等着他同意跟她结婚,还是没等到。外界的和内心的阻力重重,一年一年,男的既盼着她来又说服着她走。但一年一年,病也难逃爱也难逃,女的就这么一直等着。有一次她狠了狠心,调离北京到外地去工作了,但是斩断感情却不这么简单,而且再想调回北京也不这么简单,女的只要有三天假期也迢迢千里地往北京跑。男的那时病更重了,全身都不能动了,和我同住一个病室。女的走后,男的对我说过:你要是爱她,你就不能害她,除非你不爱她,可那你又为什么要结婚呢?男的睡着了,女的对我说过:我知道他这是爱我,可他不明白其实这是害我,我真想一走了事,我试过,不行,我知道我没法不爱他。女的走了男的又对我说过:不不,她还年轻,她还有机会,她得结婚,她这人不能没有爱。男的睡了女的又对我说过:可什么是机会呢?机会不在外边而在心里,结婚的机会有可能在外边,可爱情的机会只能在心里。女的不在时,我把她的话告诉男的,男的默然垂泪。我问他:“你干吗不能跟她结婚呢?”他说:“这你还不懂。”他说:“这很难说得清,因为你活在整个这个世界上。”他说:“所以,有时候这不是光由两个人就能决定的。”我那时确实还不懂。我找到机会又问女的:“为什么不是两个人就能决定的?”她说:“不,我不这么认为。”她说:“不过确实,有时候这确实很难。”她沉吟良久,说:“真的,跟你说你现在也不懂。”十九年过去了,那对恋人现在该已经都是老人。我不知道现在他们各自在哪儿,我只听说他们后来还是分手了。十九年中,我自己也有过爱情的经历了,现在要是有个二十一岁的人问我爱情都是什么?大概我也只能回答:真的,这可能从来就不是能说得清的。无论她是什么,她都很少属于语言,而是全部属于心的。还是那位台湾作家三毛说得对:爱如禅,不能说不能说,一说就错。那也是在一个童话的结尾处,上帝为我们能够永远地追寻着活下去,而设置的一个残酷却诱人的谜语。
(ps:我没看过 但这应该是原文)

9. 找一本小说,叫

【是这个吗???】 :“花店可能要关几天,你下班后来帮我看看?”我毫不犹豫地点头,然后笑吟吟地看着他:“不如你请了我做伙计吧,肥水不流外人田。”随即住口,面孔发热。
他展开笑容,关门。。林杨过了两天便回来了,我正替花剪侧蕾,见他回来,意外之喜,笑着:“我以为得好几天呢。”。他站在门边,怔怔地看我,半天不动,十分疲倦。我上前,拉他坐下,他突然抱住我。
很紧。很紧。我从他肩上看到海棠调皮地探头,有点慌乱的心平稳下来,任他紧紧相拥。可是他的心跳动得非常不安,我十分疑惑,但我决定什么都不问。在那一瞬间,我知道我真的什么都信任他。。不得不自行联系公墓。周光明从不曾和我去看过祖母,不,是我没让他一起去。故此全不知情。因为林杨,我现在对周光明忌惮三分,是以没有了责难的去处我叹口气:“政府的规划哪会有麻烦。只是我想祖母不会喜欢。”。媚说:“没有办法啊,不过那地方规划好后倒真是不错的。”。我冷笑:“一条水泥大道直通进去,然后再修四通八达的小路,砍伐山木,赶走鸟雀,做出一副宜人居模样。什么是天敌?人才是天敌,所有一切的天敌!”。周光明从里面走进来,一脸遮不住的无奈宽容笑意。媚吐吐舌头,笑着转身走开。
林杨时时关门,留下纸条嘱我如何料理各种花卉。有的花需强光照射,有的需安然过夜,纷纷照办。我天天晚上在林杨花店,轻轻与花儿们交谈,心中担忧。每次林杨回来,例必与我紧紧拥抱,除此之外并无其它亲热动作,然而他的双臂传递强烈不舍。。一日周末,我在花店与顾客轻轻解释扶廊花的习性,轻快地告诉他:“其实半支莲与扶廊花很接近,只是扶廊花要大且艳,就难养得多了。它对土壤的要求比较严,你看,这是扶廊花的养护条件。”我将一张纸递给他。那顾客笑道:“很周到嘛。”。我笑:“那多多光顾啊。花儿是最美丽生命,千万不要疏忽了它。”。我把钱收入抽屉,林杨剪枝,抬头对我温煦地微笑,我轻轻抱住他臂膀,只一下,笑着跑开招呼客人。。他完全看到了刚才一幕,非常不可置信,直直地盯着我。我呆住。。然后他问我:“原来你天天在这里?”声音并不平稳。我低下头,轻轻回答:“是的。”突然脱口而出:“光明,这是我这一生找到的最好地方,我再不打算离开。”。他慢慢后退,待我抬头,他已不见。我怔怔,身后有人扶上我肩,回头看林杨,他目光中有极复杂感情交织,然而逐渐平静,露出微笑。我握住他的手,他低下头,看我,眼神转为怜惜、浓重伤感。。林杨的一切以眼神倾诉,而我,成为它的读者。多么幸运。。而他轻轻地说:“没有人是不讲尊严的吧?”我歉疚:“也许有的人是不讲的,可是他肯定不是其中之一。”。林杨微微一怔,目中忽然激荡,拥我入怀。。林杨离开店的时间越来越久,我常常三五天见不着他。而天气渐渐热了,许多花都不再开,我多去花圃替花遮荫,有的需搬进花房,我就雇了人做这些粗工。。我再一次见到那年轻女子。是在花房内,晚上。只觉她一双妙目闪闪发光,她轻声与林杨交谈,见了我马上出门走。我记起来,第一次到花店见过这个人,她嘱林杨送碗莲至我家。
林杨说:“她叫飞鸿,我们认识很久,下次,介绍你认识。”他的声音很倦。
林杨愈来愈憔悴,每次的紧紧相拥愈来愈久,常常久久凝视我,神色带有重忧。我心中担忧也愈来愈重,有时两人勉强对笑,他便转过头去,整理花盆。。茉莉花开得一天一地,香气四溢,卖得非常的好。昙花也有了花苞,许多人来订购,我留了一盆最饱满的,开始增施磷肥,以期它开得最好,我要与林杨共赏。。祖母的坟已移至公墓。我独自操办此事,雇人拆坟、择骨、装骨、选地,一切办妥,神思不属。
而那个美丽的地方,自从移墓后在那里看到一辆推土机后,我再也不肯去看。
我与林杨经常手握着手在花店里闲闲聊天,林杨仍很仔细地照顾花儿,轮到他调培养土和制骨粉、调花肥,我在门外售卖。他似已渐渐不太爱见外人。。然而那日在店门外听到飞鸿与林杨大声争执:“你们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做?难道没有别的办法可想?一定没有?为什么?”。林杨轻声回答:“不再有别的办法。”。飞鸿大声说:“可是你们不能这么做!林杨,求你,放弃这个想法。”。我走进去。他们立即抬头,飞鸿紧紧盯住我,娇艳双目透出凌厉愤怒:“你!是你!”
林杨马上走到我面前,说:“不是她。”。飞鸿神情悲愤已极:“林杨,到这个地步,你居然还这样维护她!你是为了她才恋恋不去?林杨,林杨!”。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劈脸给我一个耳光,然后飞奔而出。。我极其错愕,林杨马上关门,嘱我坐下,摘下几张叶子嚼碎敷在我脸上。然后,我们沉默。
林杨蹲在我膝前,许久,轻轻说:“乙纯,不要怪她。”。我摇摇头,我握住他的手,说:“林杨,我知道我很自私,可是不管发生什么事,我要与你在一起。”。我轻轻地、向往地说:“象你说的,过简单的生活。我们种花、养花、卖花,闲时看书、看电视,出去挖花泥、堆肥。其它的,什么都不用,什么都不要。林杨,好不好呢?”
我低头,看到林杨泪流满面。。他轻轻抱住我,呼吸声在耳侧轻轻地,似在告诉我一些什么,然而我听不懂。我俯首他背上,嗅着他清爽气息,只愿此刻天长地久。。那天晚上,林杨一直握着我手,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突如其来的,我有些害怕,天色渐阴,风雨欲来。
三朵碗莲全部谢掉。这正是开花时分,我心中似有预感,十分不安,叫了车子把碗莲送去花店,对林杨说:“全谢了。”不知自己语中已有哭意。。
林杨蹲下,抚摸碗莲,碗莲轻轻颤动,风过处,十数瓣月季茉莉吊钟花瓣纷纷坠地。我惶然四顾,林杨抬头,眼中重重忧伤。。
我心中慌乱,低低说:“我并无忽略它,我天天替它添水,林杨,它为什么谢了?”
林杨不语,站起来,走进里屋。然后,传出他温和的声音:“花与人不一样,有很多原因不能控制的。不要紧的,乙纯。”。
我轻轻触摸碗莲凋零低垂的头,问:“告诉我,为什么你不再开花?你的小心眼里是不是有话要讲?”小小碗莲的头垂得更低,似有伤心无限。。
林杨拿着花锄走出来,我说:“林杨,碗莲伤心呢。”。
他换了话题:“乙纯,这几天我要出去,等我回来。”。
林杨出去五天,回来之后忧色一扫而空,他笑着对我说:“你还记不记得你祖母的墓地?”我诧异:“奶奶的墓地早就移了。”。
他沉吟:“我想出去走走。乙纯,去那里看看好不好?”。见他开朗,心中无限欢喜,天涯海角也去。。后山已经有隆隆机器声,他们虽然保留许多树木花草,然而许多各色植物已消失不见,原本浓荫匝地被修整得如园中景树,更有一些已被砍伐殆尽,残枝纵横,鸟儿们的声音稀稀朗朗。那条美丽的河流不再清澈,旁边的鲜花碾压俯身,奄奄一息,仅仅两个月。。我心中难过,听说某些古木会被移植,但是条件不行的话将被砍伐。工人们远处的喧哗传过来,松鼠们惊慌逃窜。。林杨静静望着这一片狼藉,眼中伤痛悲哀。我说要走。他慢慢平静下来,安静凝视我:“乙纯,人类是否从不顾其他生灵的尊严?”。我说:“他们并非真正人类,他们是败类。”我想起是周光明的计划书。一时间心灰意冷,只想快快逃开。。林杨微笑,我泪眼朦胧中看到他双目沧桑迭起,似乎深远无限,然而平静安宁。
他一步一步走着,森林深处,仍然古藤缠绕遍地,树木遮天蔽日,可是假以时日,一切终将不复存在。他紧紧握住我手,双眼安宁地四望,间或带笑说几句话:“你看,这是什么兰?”“乙纯,我们看不到天了,怕不怕?”“这是凌霄。”。我打起精神,与他说话。。仍然开了店门卖花,只是林杨开朗许多,常常含笑凝视我,时时相拥,我心中渐渐平静。
夜里关门后,他送我返家,在门口总籍故东问西问,不让他即刻离去,他一任我任性,无限纵容。。
日子过得飞快。快乐的日子总是太快。我很明白。。
那一夜,我在家门口说了又说,问了又问,终至无话可赖着再说,傻笑着停住嘴,依依不舍。
林杨怜惜地看着我,轻轻抱拥,然后他轻轻地说:“乙纯,好好照顾自己。我要走了。”
我转身开门,笑着说:“明天见。”。他拉住我,又拥了拥我,轻轻吻我额角,黑暗中双眼强烈不舍,我亦吻他,笑。
他终于放手,轻轻说:“再见。”那天晚上我做梦,梦见那片开发的森林一片火海。我浑身灼痛,火焰逼近身来,感觉到发梢已被烫焦,皮肤炽痛难耐,四周全是起火的树木草藤,我无路可逃,剧痛。我惊叫,四处逃窜,然而火势渐大,而冲天大火中我看到林杨惊恐的脸。。我翻身坐起,似乎浑身皮肤仍有灼伤的痛楚。。林杨象空气一样消失。。@
我仍然天天去花店照看,卖花。然而许多花已枯萎,无论我如何照料仍不复生机。我把枯萎的花送去花圃,花圃里群花不再含笑迎人,然而,仍有许多人来买花。夏天的天堂鸟开得正好,茉莉夜来香都最最是好时候。。@
我白天上班,晚上卖花,心力交瘁。没有林杨,花儿们失色许多,一盆一盆地卖走,却没有功夫去栽种,我提供不了更深的技术,这些花娇贵得不是我养得了的。。a
我深深思念林杨,然而他不再出现。我不去多想,他必有他的理由,我从未怀疑过他。
我亦深深知道,他决不会离弃我。。
那天夜里,昙花开了,雪白雪白的花瓣“嗒”一声,轻轻裂开,然后缓缓绽放,香气自花心漫延开,氤氲整个庭院,月光如薄薄水银铺泻一地,昙花晶莹如玉,雪白娇嫩。我轻轻地说:“林杨,昙花开了。你在哪里?”。深秋时分,花已卖尽。花圃的主人来收花圃,我怔怔站在花圃前,初夏时满地锦秀如今荒芜一片,我不得不把余下的花转给花农,然而花店里的金花茶我搬回了家。。我尽全力照看金花茶亦力有不逮。我内心哀哀求恳:“林杨,你快快回来。没有你,我连花都不再种得好。”。冬日,暖阳照射。我徘徊在花店门口,花店早已关门,只是租期未到,我将里面打扫干净,静待林杨回来。还有四个月,店面就要收回,我惨淡微笑,不要紧,林杨还知道我的家。
我遇到周光明。他怔怔地站在我面前,问我:“乙纯,你为什么这么瘦?花店呢?怎么不开了?”。而他眼中全是了然。我并无恼意,轻轻地说:“你呢?计划必定顺利,你应当很忙。”
周光明笑了,他说:“你果然不理世事,计划早已取消。那场大火把什么都烧尽了,还能开发什么呢?”。我不语。缓缓地,才说:“怎么会起的大火?谁这么不小心,烧毁万千钱银?”
他沉默,半晌说:“最可惜那些古树,连最里边的深山古树都烧得一干二净,连树根都不留。不远处的幼苗却还活着,真是奇我的内心深处突然一动。一种莫名的预感令我马上拦了车子直奔深山。。
满目苍夷。青翠群山枯黑焦炭一般,古树参天焦黑如墨,枝桠满地,鸟雀绝迹,深冬冷风刺骨,呜呜如泣。我飞奔入山。
我不知道要找什么,然而我知道我一定能看到些什么。。
我看到那年轻女子冷冷背身而立,飞鸿。她轻脆地说:“我等你很久了。”
她弯腰挖土,在她身边是一株焦黑古树,毫无生机,渐挖渐深,可以看到古树深根交错盘缠,伸往地底,然而亦带焦黑,触目惊心。我掩目,然而,我看到什么?。
根筋深处,交错如手盘捧着,是一块白玉。。
我轻轻放入林杨手中的白玉。。
如雷轰顶,我连连后退。。
飞鸿转身静静看我,眼中愤恨仍在。。
她冷冷地说:“你明白了没有?”。
我望住她,不,我不明白。可是,种种情事飞快掠过脑际,林杨,林杨,相处经年,我好似是明白的啊。。
我扑上前,双手穿过重重粗厚根筋,触摸白玉,然后握住焦黑根筋,紧握,我泪如泉涌,滴入树根,嗤嗤有声,全被吸入。。
林杨,林杨。为什么不早早告诉我真相?。
飞鸿冷冷地说:“告诉你真相又怎么样?你能做什么?”。我哀求地看着她,泪不能止。。她渐渐消去眼中愤恨,轻声说:“他于九年前认识你,那日你在你祖母坟前哭晕,九年来你时时来此与你祖母交谈,他全都知道。原来以为,你们可以永远在一起,可是……”
她目中含泪:“这是他们的决定,林杨要我告诉你,他说他们不是报复,但是他们无可奈何,任何生命都有选择尊严的权利
我提早将店铺顶给别人,不再等待。我的庭院里种满了花。
我的花,四季都陆续有开。。
思念应是我终生记号。我仍然去那片深山,他的精魂不知飘向何方,闲时,总会回来看看吧。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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