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你得离我远点免费阅读答案
1. 《补考》黄倍佳原文
《补考》黄倍佳
已经打过放学铃了。坐在窗口的京京稍稍一侧脸,就看见了背着书包往校门口走的同学们。大家都下课,就是他们班还不下课。程老师总喜欢拖那么几分钟,好像这样就能让全班都考一百分似的。
“李京京!注意力集中!”
一声呵斥,京京吓了一跳,赶紧扭回脸来。
程老师的目光不满地盯住他。
程老师是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头发剪得短短的,眉毛也是粗粗黑黑的,嘴巴棱角分明,模样有点像男孩子。连她的说话、手势、走路,也都有那么一股斩钉截铁的劲儿,一看就知道是个认真、好强、又有点自信的人。
“大家都注意听,这件事很重要。”程老师屈起食指轻轻敲着讲台。“区教育局第一次在我们班组织公开教学课,这关系到全校的荣誉问题,昨天发下去的讲义,你们都看了吗?”
讲义上印的是一篇小说《凡卡》,俄国作家契诃夫写的。京京看了好几遍。这个故事他喜欢极了。那个穷苦的、可怜的小人儿凡卡,不知怎么,总是缠在他心上,弄得他一整天都有点儿神情恍惚。
程老师的目光在全班同学脸上扫了一遍:“课上要求大家表情朗读。大家把讲义拿出来。”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每个人都拿出讲义,端端正正摆在面前。
“那天由这几个同学朗读。林蓉,你读第一段。赵小祯,从‘亲爱的爷爷……’读到‘仿佛人们为了过节拿雪把它洗过、擦过似的’。周海,你从……”程老师一共点了六个同学的名,然后说,“上课时,我说:‘表情朗读课文。’你们就举手。一个一个顺序来。别的同学呢,听的时候坐得端正一些就行了。”
京京在座位上不安地扭动着身子,眼巴巴地望着老师,仿佛想说什么。
“李京京,又是你不定神。”程老师皱起眉头。
京京脸一红,低下了头。可是随即又抬起头来,并且举了举手。
“什么事?”
京京站起来,结结巴巴地说:“老师,我能……念一段吗?”
“不行,”程老师干干脆脆地回答,“不行。你的嗓子沙哑得厉害,念不好。”
京京垂下头。他多么喜欢这个故事啊!他真想念一段,哪怕是几行字的那么一小段呢!他准能念好。朗读课文难道一定要唱歌的嗓子吗?
回家的路上,路过一片小树林子。树林子里静悄悄的,远远近近都不见行人。京京心跳起来,忍不住倚在一棵树上,又从书包里拿出那份讲义。讲义是新近印出来的,油墨味儿还是那么浓,那么香,真好闻。他选了一段,轻轻地念出声来:
“‘亲爱的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他写道,‘我在给您写信。祝您过一个快乐的圣诞节,求上帝保佑您。我没爹没娘,只剩下您一个人是我的亲人了。’……”
后来京京长大了,妈妈说要让他到城里来上学,他就再没见过爷爷。可是爸爸妈妈总吵架,总吵架。一吵起来,妈妈总是打他,一边哭一边打,他害怕极了。他不喜欢这个家,总是想念乡下的爷爷。就像可怜的小万卡盼望爷爷接他回家一样,京京也盼着爷爷哪一天来看看他。这个凡卡写的信多好啊!京京还没有给爷爷写过信,他不知道自己能写成什么样子。
他从地上捡起讲义,又挑了一段往下念:“亲爱的爷爷,老爷家里有挂着礼物的圣诞树的时候,替我摘下一颗金色的胡桃,藏在我的绿匣子里头……”
这么说,这个叫“奥尔迦”的女孩子一定跟凡卡挺要好了?京京以前也有个好朋友,叫妮儿,就住在爷爷家对门。妮儿有一双特别黑特别黑的眼睛,一笑,那双眼睛就眯缝起来,带着点狡猾的神气。她总是领了京京去摘桑果吃,她会爬树,双手一扯一扯,爬得飞快,跟猴子似的。她让京京在树下举着篮子,她坐在树上一把一把摘下桑果,扔进篮子里。然后,他两人坐在河边的水码头上,把脚丫子浸在水里。痛痛快快地吃桑果,吃得嘴唇和牙齿黑紫黑紫的。
哦,多叫人怀念的事,跟凡卡信里写的多像多像啊!京京甚至想像得出凡卡写信时的心情,那种期待、盼望、急切的心情。要是老师准许他读一段课文,他一定能读好,一定的。他真想大声地读一段,用上全部感情去读,这是个多好的故事!
他抬起头,往四面望了望。林子里静悄悄的,两只小蜜蜂在附近嗡嗡地飞。他咽了一口唾沫,把讲义举在面前,终于大声地从头念了起来:
“三个月前,九岁的男孩凡卡·茹科夫被送到鞋匠阿里亚希涅这儿来做学徒……”
声音是不太好听,有点沙哑,有点毛毛刺刺的。可是公开教学课难道是上台表演吗?嗓子不好的人,就只能躲在树林子里读他喜欢的课文吗?京京心里难受极了。
第二天放学后,程老师让那指定的六个同学留下来,各人把自己的一段课文反复读了几遍。她因为要备课,先到办公室去了,说一会儿再来“过关”。
京京刚走出教室,琅琅的读书声就从背后追了上来。京京心里痒痒的,忍不住又折回去,趴在教室的窗户外面听。
胖胖的赵小桢读的是第二段。她平常的声音又脆又甜,很好听。但是只要一读书,她读出来的调子总是软软的,奶声奶气的,好像写信的不是穷孩子凡卡,而是个爱撒娇的小姑娘。
“亲爱的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我没爹没娘,只剩下您一个人是我的亲人了!”
不,不是这样的。京京听着,在心里说,不是这样的。凡卡不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他那时才九岁,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城里当学徒,吃不饱,还要挨打,他伤心极了,盼望爷爷去救他,他是在恳求,在哭诉,绝不该有这种撒娇的腔调。
赵小桢还在往下念,还是那样软绵绵、奶声奶气的。
“不是这样的!”京京终于叫出来。
屋里的朗读声一下子停了,六个人都吃惊地望着他。
“你说什么?”赵小桢惊讶地问。
京京有点儿发窘。也许,是他自己理解错了呢?他嘟嘟囔囔地说:“读得不对。”
“什么呀!”赵小桢撇撇嘴,“你又不是老师,怎么知道我们读得不对?”
对呀,只有老师才有资格说这个话。要是程老师说:“不对。”那就是真的错了。京京说的又算个什么呢?
京京红着脸,固执地嘟囔着:“不对。不对。”
屋里的同学全都哄笑起来。赵小桢尖起嗓子说:“得了吧,老师不让你读,你就说人家不对。你在妒忌。”
京京气得要命。怎么能这么说呢?他虽然心里挺难受,可是一点儿也没想到妒忌别人。他可不是那种小心眼儿的人。
“好吧。”他在心里想,“谁爱怎么读就怎么读,我不管了。”
他委屈地离开教室。走出好远,他还听见赵小桢银铃儿似的笑声。
到了上公开课的那天,教室里前前后后都摆满了椅子,足足有二三十个老师和同学们挤在一间教室里。很多同学心里慌得不行,眼睛也不敢朝黑板看。程老师倒是不怕,打开课本就开始讲课。先讲契诃夫的生平、成就,再挑出几个生字、生词教了几遍。接着她说:“下面请同学们表情朗读课文……”
按照事先的布置,当然只有林蓉一个人举了手。其他同学动都不动。光那阵势就把人吓傻啦!谁敢瞎充好汉呢?
林蓉从容不迫地朗诵了第一段。她读得很流畅,很清楚,程老师满意极了,连连点头,眉里眼里都是笑。
读完这一段,老师一摆手,林蓉就坐下了。下面该是赵小桢。
可是,过了好几秒钟也没有动静。京京觉得奇怪,抬头往赵小桢那儿一看,她满脸通红,慌乱地盯着面前的讲义,旁边的同学拿手拐子捅她,她却怎么也不肯抬起眼睛。她一定害怕得厉害。是啊,这么多老师看着呢,万一一慌,读得结结巴巴,多难为情!京京心里倒有点可怜起她来。
程老师脸上有点发白。她严厉地咳嗽了一声,赵小桢还是没有举手。全班都没有人举手。事先说好了的呀!
京京在座位上不安地扭动着身子。他真想站起来。可是,如果举了手,程老师会喊他吗?课后赵小桢会不会嘲笑他?他真想念。不是要出风头,是心里有种憋了很久的感情,想痛痛快快念出来,吐出来。
他咬紧了嘴唇,郑重地举起右手,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程老师。
程老师有点慌乱了。她的目光在全班同学脸上扫了一遍,想鼓励更多的人举手,可是,仍然只有一个李京京,这个声音沙哑的李京京。她只好说了声:“李京京,请你接下去读。”
“亲爱的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京京大声地、充满感情地念着:“我在给您写信。祝您过一个快乐的圣诞节,求上帝保佑您……”
要是他真给爷爷写了信,爷爷一定高兴得要命吧?爷爷的水烟袋还是那么光亮光亮吗?他现在给谁讲“长工和财主的故事”呢?还有妮儿,黑眼睛的、会爬树的妮儿,她跟谁坐在一块儿吃桑果?他真想念他们,他愿意离开城里的家,回到乡下爷爷那儿去,一辈子不回来。一辈子!
“‘……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带我离开这儿回家去,回到我们村子里去吧,我再也受不了啦……我给您跪下了,我会永远为您祷告上帝,带我离开这儿吧……’凡卡嘴角撇下来,拿脏手背揉揉眼睛,抽噎了一下。”
两颗晶亮的泪珠从京京眼睛里涌出来,“叭嗒”一声落在手里的讲义上,声音那么响,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他立刻停止了朗读,惊慌地往四下里看了看,还好,没有人在笑话他,大家的神情都那么专注和认真。他稍稍地松了口气,这才发现,自己早已经念过了赵小桢的那一段,几乎把周海的一段也念完了。他想跟程老师道个歉,请老师原谅,可是心里难受得要命,什么话也说不出来。这个小小的可怜的“凡卡”,不知不觉中把他的魂儿都抓走了。老天爷,写故事的人真有本事!
他叹了口气,悄悄地坐了下来。教室里一片寂静,静得能听见赵小桢轻轻抽泣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程老师从讲台上走下来,走到他面前,声音发颤地说:“李京京,请你……把课文全部读完吧。”
他又站起来了,沙哑着嗓子,一字一句地、充满感情地念着这个动人的故事。他心里在想,等放了学,我一定要、一定要躲到那个小树林子里,给乡下的爷爷写一封信,一封长长的、像凡卡写的那样的信。最后,我完完整整地写上爷爷家里的地址,我知道那个地址。
2. 小说《离歌》的大结局是什么
最后结局是两个人分开了,夏花死了,肖哲出国了
本来马卓和毒药都要结婚了,后来马卓看见毒药有女儿了,而且是晶晶的,就和毒药分手了,其实毒药的那个女儿是晶晶和她前夫生的,马卓误会毒药,加之夏花临死前希望马卓能够离开毒药,最后马卓出国了。
原章节
Chapter1
如果要总结一下 ,我和他说的最多的一个词是:为什么。
为什么你不去找她?
为什么你每天都要喝这种苦啦吧唧的藏茶?
问得最多的一句是:为什么你不去看看你的眼睛?
当然这些问题他一个也没回答我。
三年前我甩开那些狐朋狗友、关掉手机,偷偷地跟踪他来到这里。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吴媚媚跑来找我,极力劝说我回北京,她说从前没有好好照顾我长大,现在要带我移民去澳洲重新开始。就算我知道她有心补偿我,我也不要接受这样的安排。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一些自己想做的事。
不过至于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决定,我还不想回答也没想好如何回答。人生又不是写试卷,哪里需要那么多标准答案?
好在这一次吴媚媚没有强迫我,最后的最后她居然说:“能在这里定定心也好。”
所以她投资了这座茶园,让我和他一起当起了老板。
虽然我今年还不到20岁,但不夸张的说,我经历的事情比有些人活80多岁经历的还多。所以谈起人生,也多少可以稍稍感慨一下的吧。反正我觉得我的人生里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翻新的戏码了。之前过得太轰轰烈烈,现在反而越发平淡了起来,尤其是和一个老男人以及一个整天皱着眉头的小女孩一起生活的日子,我越发安于现状。
他从来也没有问过我为什么要留在这儿,却也从来没有要坚决把我赶走的意思。
大概他觉得我能和采采做个伴也不算太糟吧。
当然另一个原因,找她闷骚又极好面子的个性,我猜他死也不会说出口。
Chapter2
虽然已将变成了这副德性,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依旧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在这老屋里晚上没电视,我的唯一保留节目就是吹牛。在那昏暗的灯光下,我把我那点和小流氓鬼混、被黑社会绑架的事颠来倒去添油加醋地说了N遍。我就差没说自己一个人踏平了整个拉斯维加斯,让阿尔·帕西诺认我当教父。我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的表情,他微闭着眼不为所动,好像我那些充满冒险色彩的过去,在他眼里统统不值一提。
我只好使出杀手锏:“喂,你留我在这里,是不是想让我带给你一点她的消息啊?”
我原本以为他会暴跳如雷,或者对我反唇相讥,谁知道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然后说了一句噎死我的话:“你猜?”
好吧我承认,我的道行,比起他来还是差的远。
他走出房间的时候对我说了句:“你睡的时候记得把灯关上,节约用电比较好。”
我靠,你明明啥都看不见了,还管我关不关灯干吗?
但我进屋后,还是把灯关了。
躺在床上,我伸长耳朵在黑暗里听到他在那屋烧水喝茶的声音。想象他的表情,禁不住轻轻微笑。我当时也能想象自己的这个微笑,一定是像言情小说里写的暗恋成痴的女主角一样的淑女的笑容。虽然我算不上个淑女,但我想那种想到他的柔软的心情,多少也能和淑女靠点边吧。
采采的脚从被窝里伸了出来,她已经越长越高,搞不好过一阵子就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我一直对小孩子没好感,但我不抗据带她睡觉,她其实有自己的房间,但她总喜欢深更半夜的爬到我床上来,抱着我的脖子呼呼大睡。
刚开始我很是不喜欢,老觉得被人勒着脖子容易做噩梦。但不多几天倒也习惯了,采采软软的苹果脸常常偎着我的脖子,散发着孩子特有的气息。她脸上有个疤痕,是那场灾难留下的,等待着她的,还有好几次的手术。
我知道她没有妈妈,也没有安全感。
我也没有安全感,但好在我习惯了。
Charter3
他的日子过得毫无乐趣可言。除了管管茶园的事,每天就余喝茶发呆两件事可做。
最常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个小山坡上,面对一片寂静的山林,默默地枯坐上大半天。
我猜不透他在想什么,他也不想与人分享。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怀抱着一块木牌,小心翼翼的用袖口擦拭上面的灰尘。离开时还把木牌悄悄的收起来。
后来我翻出了他的宝贝木牌,发现了他那个也算不上是什么秘密的秘密。
其实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他还喜欢她。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喜欢。
那种喜欢的程度,远远超过我十五岁时,对那个叫叶贱贱的小男人莫名奇妙的依恋。
第一次知道他的存在,是在那个一本正经的马小三为了那个护身符跟我拼命的时候。其实我对那个形状奇怪的金属制品没多大兴趣,但鬼使神差般,我就是要和她争。
当然我最后还是还给了她,但那时我恐怕就在心底发誓,一定要会一会那个男人。
如果爱情不是给为你爱的人花光所有的钱,不是一起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不是一起喝酒一起泡吧一起HIGH,那么我想知道,所谓的爱情,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像他们那样,为了彼此吃尽苦头,却咬着牙一个字不说,一个拍拍屁股远渡重洋,一个抱着块冷冰冰的木牌发愣,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旷世真爱?
很遗憾,我不那么认为。
爱就要和她在一起,哪怕与全世界为敌。
不明白个性坚毅的他怎么会和电视剧里那些婆婆妈妈的男主角一样,傻傻不敢去追。
难道爱到最后都让人软弱,反而不敢直面?
还是仅仅因为他变成了一个瞎子?
我想她不会介意吧。反正我是真的不介意的。
我觉得他看不见更好。有时候我会把眼睛闭起来,想象自己看不见的样子,想象太阳从头顶上走过,风从耳边吹过,时间从我的身体里流过。
感觉其实不错。
就是无法想象,他若是爱上我。
有朝一日,或者只是一分,一秒。都无法想象。
失败的呐。
Chapter4
没办法,为了晚上跟他多呆一会,我只能挖空心思提高我的吹牛质量。为此我还专门让吴媚媚把我的电脑给我送了回来,网络嘛,功能强大。人肉嘛,我也懂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幸运,我在一个博客里发现了她的名字。
但是我看到的第一条消息竟然是:十年后,她终于决定嫁给我了。
虽然一直自称见多识广,但在当下,我却还是扎扎实实地像被人敲了一槌子在头上一样。
五雷轰顶,说的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
愣住五秒,又反复看了好多遍。
才确认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陈述句。
那个夜晚,我前所未有的沉默。
讲,不讲?
我一辈子都没有这么纠结过。
明明希望他能勇敢的做他自己去把失去的爱情追回来。
可我却为何还是暗藏私心,想要守住这个秘密,把他留住。
前提是:如果不讲,他就可以是我的,那我打死也不会讲的。
我当然希望他是我的,这个希望在我心里生存了将近三年。
我去找他的那个晚上,当我从火海里把他拖出来,又看到他不顾一切的跑进去,把采采拖出来的时候,我就一直想,如果他可以活着,我会永远都留在他身边。当医生跟我说,命保住了,眼睛保不住了的时候,我把那个医生的骨头都快晃散了,我一直晃他一边大声喊:“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把我的眼角膜捐给他!”
直到吴媚媚当机立断的给我一巴掌,我才在医院空荡荡的走廊里蹲下来,掩面,哭得肝肠寸断。
这就是我洛丢丢的爱情。只求轰轰烈烈,爱过无悔。
我甚至无数次矫情的想到自己从来都没有这样子爱过一个人。
即使是在被叶贱贱迷得头晕目眩六亲不认的那段时间里,我也没有过这样强烈的感受。
原来马卓以前跟我说的是真的。遇到真爱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
我想他大概就是我的真爱。
我愿意我的是他的。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只可惜他从来都不要。
Chapter5
说实话,我没有冒过险。我也没准备好要主动出击。
因为我知道,一旦不慎,将是永远的失去。我宁愿他忽视我的爱与崇拜,只当我是朋友。
必竟现在能够肆意凝望他的背影,毫无顾忌的与他谈笑,已经足够将我的心装得满满的了。我虽是贪心之人,却不是那个捡玉米棒子的笨狗熊。得失之间,总得从长计议。
但是那一天,我忽然想跟他玩一个游戏。
我走到他身后,把步子走的很轻很轻。
我拿了一根细细的草,去弄他的脖子。他的脖子很有型,看上去很性感,如果他因为痒而把它缩起来,一定很好玩。
我真的好想好想俯下身,去吻一下那个脖子,轻轻一下就好。
“丢丢。”他轻声说,“如果无聊,你可以去上上网。”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不服气的说,“为什么不是采采,为什么不是别的人?”
我瞪着他的脸。这张妖孽的脸上摆明了一副“我就知道是你捣鬼”的表情。明明看不见,却什么都瞒不过他。
就在我忍不住又对着他的脸陷入昏迷之时,只听他很轻松的说了一句。
“欺负一个瞎子是不道德的。”
“喂,你说,到底神马是爱情?”他装模作样侍弄花草的时候,我问他。
他还是老样子,装没听见。
我气的踢翻了他的水壶。“如果我告诉你,她半个月后会回来,而且,她很快就要结婚了,嫁给那个姓肖的,你会不会有兴趣回答我的问题?”
如果我没看错,他的手在空中停顿了一秒。
“如果你再捣乱的话我就把你赶出去!”下一秒他就若无其事般,沉声说,顺手扶起了被我踢倒的水壶。
这已经够了。我吹着欢乐的口哨走开了,故意把脚步踏的很响。
Chapter6
那天我开车,去镇上买了啤酒,牛肉以及他最爱吃的烧鸡。
可是,他居然一口酒都不喝。
最后,是我一个人把那些酒喝光了,醉的不省人事。
真好笑,又不是我的前女友要结婚了,我借酒浇什么愁。
仿佛是他把我抱回了床上,一定是他,因为采采没有那个力气。而我们这个鬼地方,到了晚上不会有别的人。我在迷糊间抱住他的脖子,问他:“你为什么不喝,喝死老娘了。”
“以后告诉你。”他说。
那天晚上我就一直做梦啊,梦到吴媚媚,还梦到那个方律师,他拿着手铐,一步一步走近我说:“我要把你关起来!关一辈子。”
我转身就跑,但怎么都跑不掉,他拿着那个大手铐,总是恶狠狠的站在我前方。
我吓得尖叫,我的叫声惊醒了采采。
她跑去叫来了他。
他进屋的时候其实我已经醒了,但我把眼睛闭起来,装死。
他摸了摸我的额头对采采说:“没事,兴许是做恶梦了。”
又说:“醒了就自己起来喝点水,别装了。”
他不是什么都看不见了么,可是他怎么好象什么都看得见?
我睁开眼,用双手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发现他真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走了以后,我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月光里。
我想着那个梦,想着我可以醒来,而他将永远在黑暗里,忽然就哭了。
Chapter7
那个姓肖的,总是在博客上晒他的幸福。就差没得意地翘起小尾巴了。
有时候看的人真是恨得牙痒痒。
其实我也不讨厌那个姓肖的,他长得还挺讨喜的。但我就是觉得他抢走了别人的东西还沾沾自喜,这一点很不好。跟谁显摆跟谁示威呢。
我透露那个消息后,他看上去很平静,但我知道他内心波澜壮阔。第十四天,他把我叫到了屋子里。他打开了他的旧皮箱,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盒子对我说:“很多年前,在香港买的,打算跟她求婚,结果一直没送掉。你替我去送给她吧,就说是你送的结婚礼物好了。”
我打开盒子来,看到一块名表。好漂亮的女士腕表,钻石钻石亮晶晶,估计一定值不少的钱。
“我不去。”我说。
“你要是去了,回来有奖励。”他说。
“先说是什么!”我靠近他。
“我陪你下棋。”他说。
“切!”除非脑残,不然不会有人认为跟一个瞎子下棋是一件好玩的事。
“你可以任意取笑我。”他补充说。
我捧着那个盒子,提了一个很大胆的要求,我说:“如果我按你所说的去做了,我可不可以,让你吻我一下?”
他愣了一下,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让我吻你一下?”
他还是愣了一下,还是答我说:“不可以。”
“那可不可以我们互相吻一下?”
“不可以!”这回回答的,是站在门边的采采。
晚上,我骂采采说:“你不支持我,信不信我抽你。”
采采一点儿都不怕。
她回答我说:“我爸只爱我妈咪。”
这个可怜的孩子,她连谁是他爸都没搞清楚就在这里乱讲。
怪只怪大人们欠孩子的太多了,这一切真的不是她的错。
Chapter8
虽然什么都是不可以,我还是决定帮他 。
我决定为了他,去把马卓带回来。
谁叫我的爱情落在他的身上,不得不为他赴汤蹈火呢。
谁叫我曾经欠他一个巨大的人情?
接近那栋房子的时候,我首先听见一阵鞭炮声,噼里啪啦,震得我耳朵发麻。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吧。
爱了十年,历尽艰险,每当要走到一起,总是会被千奇百怪的事情破局——对他们来说,也许这就是命运。
可是对我来说,当我15岁因为被怀疑贩毒扔进拘留所,当所有人都认为我无可救药,当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恨不得在我身上踏上一脚,只有她一个人没有放弃我。我做啤酒妹流落街头,也是她,塞给我一百块钱让我打车回家。当我把U盘交到她的手里那一刻,我就知道,她会为我伸张正义,失去工作也在所不惜。
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是她让我有勇气去想——命这种东西,还是事在人为,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你们都不认识的样子。
所以,我不会让他们这样败给命运。
Chapter9
看到她看着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没有赌错。他们俩分明就是尘缘未了!
看她往他去的地方飞奔,我好像忽然明白,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不顾命运的阻挠、不怕惨烈的运气、不顾往日和必将到来的伤害,还是要在一起的执迷不悟。
因为深爱,所以要在一起。不论剩下多少时间,不论与世界背道而驰,都只奔往有他的地方。
我选择离开,成全这段几度被命运拆散的爱情。
我选择放弃,只是因为——我要你们在一起。
我走了,懒的跟你们这对幸福的可耻的人道别。
今后还有山山水水磕磕绊绊,麻烦你们都自己去解决。
我懂的事情,想必你们也早已懂得:爱一个人,必须与他坦诚相对,将自己最软弱的地方、最隐秘的伤口,统统展现在他的面前。
让可笑的自尊、面子统统见鬼去。
只要爱,不想其他。
而我,我会找到下一个,让我全心全意去爱的人。
END.
3. 语文中考阅读理解试题及答案
概括段落大意是中考经典阅读考题之一,不过我们只要掌握以下五个方法,遇到这类型题型就能举一反三。初中语文阅读概括段落大意常考题型:概括某一自然段的段意。昂立新课程小编为大家介绍概括段落大意主要方法,帮助大家快速掌握此类题型。
概括段落大意方法之摘句法
此方法比较简单,就是直接从文章中摘出现成的句子作为段意。
摘总起句、总结句、中心句。这种句子往往是这一段记叙、描写或议论的中心,因此,可以摘取它们作为段意。例如《松鼠》的首句“松鼠是种美丽的小动物”就可作为第一段的段意;《猫》的首句“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也可作第一段的段意。
摘过渡句。课文中的过渡句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承上句是上段的段意,起下句为下一段的段意。例如《赵州桥》中的过渡句“这座桥不但坚固,而且美观”,一句话承上启下,概括了上下两段的大意。
概括段落大意方法之串连法
如果一个段落只有一个自然段组成,先看看这段有几句话并了解每句话的意思,接着找出每句话中的重点词或中心词语,然后把这些词语连起来,组成一句通顺的话。如《古井》的第一段的四个句子:①古井的位置;②井水的特点;③乡亲们到古井取水;④井水的作用。综合四句意思,归纳段意为:古井的位置和作用。若一个段落有几个自然段组成,首先概括出各个自然段的意思,然后把这些自然段意思综合起来,最后用一句简洁的话归纳出段落大意。
概括段落大意方法之取“主”法
无论是一篇文章还是一段话,都有主要内容和次要内容。在一个由几个自然段组成的段落里,与段的中心联系密切的详写的自然段,就是重点自然段。归纳段意,就以重点自然段的意思为段意。如《小英雄雨来》第一大段有两层意思:雨来生活的环境和雨来的游泳本领高。第二层是主要的,可以用作全段大意。
概括段落大意方法之缩句法
有些段落句子不多,但较长,可用缩句的方法来概括。
概括段落大意方法之抓体裁法
写人、写事的文章可以采用同一种概括段意的方法——谁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干什么?结果怎样?而状物、写景的文章往往从事物的几个方面来写:如外形、性能、用途等。这类体裁的文章概括段意时不可用标题或问题式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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