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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母行全文小说

发布时间: 2024-10-25 00:01:07

1. 疯羊血顶儿小说全文

第一章
大公羊绕花鼎站在大霸岙的一座小山顶上,使劲耸动鼻翼,西北角方向随风飘来一股让羊一闻到就会厌恶得想呕吐的腥骚味,它本能地抬起前蹄,橐橐橐橐地猛烈叩击石头。这是奥古斯盘羊群表示危险正在逼近的警报系统。霎时间,正在向阳的山坡上啃食青草的六十多头羊撒开四蹄,跟着绕花鼎旋风似的冲下山坡,向对面的山崖逃去。
几百只羊蹄在干燥的山坡上踩踏出一团团尘土,遮天蔽日,羊们争先恐后地奔逃着,你踩我,我挤你,母羊呼唤着小羊,小羊找寻着母羊,一得混乱。好不容易逃到对面的山崖上,大公羊绕花鼎气喘吁吁,惊魂甫定,听听背后没什么动静,便停下来想歇口气,顺便观察敌害此刻所在的位置。
头羊一停,整个羊群也都停了下来。
绕花鼎身体还朝着白雪皑皑的日曲卡雪山,四肢弯曲还摆着一副随时准备起跳窜逃的姿势,只是把头颈作一百八十度的扭转,向后观望。
对面开阔的大霸岙,暂时还不见食肉兽的身影,却意外地发现有一头羊还傻乎乎地待在原地没跟着羊群一起逃命。这是一头还没成年的小公羊,体毛浅灰,像清晨一片薄云;头顶刚刚长出两支半尺来长的琥珀色的羊角,还没盘成弯形,色泽透明,稚嫩得就像刚从地下冒出来的竹笋;身体只及那些成熟的公羊三分之二大,矮出整整一个肩胛,与母羊差不多。大霸岙是个地名,位置处在日曲卡雪山的半山腰,是块山间平地,光秃秃的,没有树,也没有其他动物,只有地上长着一层齐腰高的狗尾巴草。小公羊站在那儿,特别显眼。这家伙,也许是想心事想入了迷,也许是吓破了胆吓软了腿,也许是儿时那段悲惨的遭遇使它心灵麻木,反应迟钝了,才没跟着羊群一起逃命的,绕花鼎想。
咩——绕花鼎长长地叫了一声,是提醒,是催促,是招呼那头还傻站在对面大霸岙里的小公羊,希望它趁食肉兽还没扑到背上来时赶快跟着群体一起逃命。
你活得不耐烦了,想让自己变成食肉兽的晚餐吗?小公羊听到绕花鼎的呼叫了,抬起头来朝在山脊线上站成一排的羊群望了一眼。但它并没有像绕花鼎所期待的那样从麻木状态中翻然猛醒,惊咩一声跳起来,像所有的羊一样,只恨爹妈没给自己多长几条腿,转身奔逃。恰恰相反,它不仅没逃,好像还嫌自己不够暴露,所食肉兽瞧不见它,竟从狗尾巴草丛里走了出来,攀上旁边一块突兀的岩石,站在岩石顶上,咩咩叫着。
这纯粹是在引诱食肉兽去吃掉它嘛.自杀还需要做广告吗?
大霸岙东边那片狗尾巴草无风自动,一个恐怖的黑影正朝站在岩石上的小公羊逼近。大公羊绕花鼎心里一阵绞痛,一个无辜的生命又要遭到血腥屠宰了。真让它感到气愤,却又无可奈何。它想收回视线,它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臣民被凶残的食肉兽大卸八块。羊是素食主义者,羊眼善良温柔,也看不惯血淋淋的屠宰场面。但还没等它来得及将视线收回,对面的大霸岙里又发生了新情况,小公羊跳下岩石,迎面朝在狗尾巴草丛里钻行的那个恐怖的黑影走去。大公羊绕花鼎所在的山崖和对面的大霸岙相距并不远,只隔着一条又窄又浅的小山谷,连小公羊脸上的表情也看得一清二楚。它惊讶地发现,小公羊完全没有大祸临头的惊悸与恐惧,也不是存心要去送死的悲哀与无奈,更不是反应迟钝者的麻木不仁,而是一种奥古斯盘羊群十分罕见的神态:两只羊眼睁得滚圆,像太阳一样闪烁着光芒;羊角摇晃,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步子轻盈明快,不像是要去赴难,倒像是要去赴宴;全身皮毛兴奋得闪闪发光。疯了,大公羊绕花鼎想,只有疯子才会有如此怪异反常的表情和举止。正常的羊绝对不可能会把自己往食肉兽的嘴里送的。
其实,绕花鼎早就怀疑这头小公羊是个小疯子了。这家伙自从生下来后,行为举止就与众不同,从来不跟同龄伙伴在一起玩耍,性情孤僻,除了吃草和睡觉,整天呆呆地望着高耸入云的日曲卡雪峰。雪峰有什么可看的嘛,形如张牙舞爪的巨兽,正常的羊看着心里就不舒服。再说雪峰上终年不化的积雪白得刺眼,一般的羊眼看久了难免会头晕眼花,有一种被白色恶魔缠身的恐惧,只有雪豹的眼睛才适应长时间凝视惨白的积雪,羊眼爱看青翠的树林和碧绿的草地。你说,如果不是神经不正常,谁会这样傻,不看青草看积雪?唉,可怜的小疯子,绕花鼎心里油然产生一种怜悯与同情,在这个世界上才活了八个月,还没有尝到生活的甜滋味呢,就要追随母羊猴戏去黄泉路了。
隐没在狗尾巴草丛里的那个黑影突然加速,向小公羊蹿去。绕花鼎一颗心陡地跳到嗓子眼。它想,血案顷刻之间就要发生了。毫无疑问,食肉兽会像一股狂飙似的跃上小公羊的脊背,噬咬脆弱的羊脖子。
又一个绕花鼎完全没有预料到的事发生了。那个黑影窜出了狗尾巴草丛,并没有穷凶极恶地朝小公羊扑咬,而是一转身绕开小公羊,穿过小溪流走了。小溪流周围是沙砾地,没长狗尾巴草,绕花鼎很快看清楚了,那恐怖的黑影原来是一只狐狸。
狐狸虽说也是食肉兽,但狐狸相对来说体态较小,对体重达两三百斤的盘羊构不成太大的威胁。一般来说,狐狸不敢招惹成群的盘羊,也不敢袭击健康的成年盘羊,只敢对年老体弱行将倒毙的老羊或头上还没长角、身边又没有母羊照看的羊羔下毒手。当然,盘羊也绝不会没事找事主动去和狐狸纠缠不清的。
狐狸和盘羊之间可以说是井水不犯河水。果然,那只狐狸经过小公羊的身边,只是漫不经心地瞅了它一眼,大概觉得对方头上已经长着两支尖角,厮斗起来自己很难占到什么便宜,所以连停顿都没停顿,就钻到小溪流后面的乱石沟里去了。
倒是小公羊还不依不饶,冲着狐狸的背影示威地摇晃着头顶的两支角,咩咩叫着。
真是个不知好歹的疯子。
大公羊绕花鼎并没有因为食肉兽是一只狐狸而改变对小公羊的看法。它觉得小公羊这次没遭杀害,纯属侥幸。设想一下,假如那个恐怖的黑影不是狐狸,而是狼或雪豹,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局呢?恐十白它现在已经在食肉兽的肚子里了。小公羊绝不是因为嗅出走过来的那个黑影是狐狸而不是狼或雪豹才大胆地待在原地不逃跑的,羊的嗅觉没那么灵,连它这样富有丛林生活经验的头羊都只能嗅出一个模糊的概念,而分辨不出是有害的食肉兽还是无害的食草兽,更不用说像小公羊这样乳臭未干的羊了,是绝没有可能在随风飘来的淡淡的腥骚昧中准确地识别来犯究竟是什么类型的食肉兽。由此推理,小公羊虽然幸免于难,但疯子的性质并没改变。
众羊隔着山沟也都看见闯进大霸岙来的只是只狐狸,惊慌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慢慢散开,到草地上吃食去了。
大公羊绕花鼎并没有因为那恐怖的黑影是狐狸,自己冒冒失失转身逃跑,惊扰了众羊宁静的生活,结果证明是虚惊一场而有任何内疚和羞愧。对羊来说,小心谨慎永远也不算过分,羊的座右铭就是,宁肯错逃千次,也绝不能失误一次。
它刚刚闻到丁点儿食肉兽的腥骚味就闻风而逃,说明它嗅觉灵敏,反应极快,动作迅速,处置果断,不愧为奥古斯盘羊群的一代明主。倒是那头小疯羊,再这样疯下去,总有一天会落到狼嘴豹口的…………

如果用人类婴儿当做参照系数,羊羔幼年期的生存能力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小羊羔从母羊肚子里钻出来后,一开始只能平躺在地上四肢抽动,但母羊刚把它身上的污血和胎衣舔干净,还不等太阳把它身上湿漉漉的绒毛晒干,眼睛就已经睁开,软耷耷的脖颈就硬朗得能竖直起来,几分钟后,就能颤颤巍巍从地上站起来,趔趔趄趄围着母羊绕圈子,再过几分钟后,就能自由自在地奔跑跳跃了。
盘羊羊羔的整个幼稚态只有半小时左右。
话说猴戏在避风的旮旯里生产羊羔,开始一切都很顺利,胎儿是顺产,平安地降临世界,猴戏用舌头温柔地舔净羊羔身上的黏液,梳理着羊羔脊背上的绒毛,小羊羔显得很健康,才一会儿工夫,就站了起来。猴戏心里像灌了蜂蜜似的甜,慈祥的目光凝视着小宝贝,羊脸上蒙着一层母性圣洁的光晕。
小羊羔大约是太性急了,迫不及待地迈步朝前走,但它的幼稚态还没结束,才走了一步,腿骨一软,栽倒在地。猴戏急忙走拢来,用柔软的唇吻在羊羔的额头亲了一下,唔,宝贝,别着急,先静静地站一会儿,让阳光穿透你的皮肤,给你的身体注入生命的热能,给你的筋骨输入无穷的力量,你就能行走了。
就在这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匹身上毛色漆黑两只耳朵却是黄颜色的母狼突然嗥叫一声从雪线上顺着山坡冲下来,真是平地起波澜,立刻,散在大霸岙四周灌木丛里采食嫩计的羊群像炸了窝似的惊跳窜逃,跟着头羊绕花鼎顺着山沟逃跑了。
在听到母狼嗥叫的一瞬间,母盘羊猴戏下意识地跳起来,掉头拔腿就跑,可刚逃出两丈远,又紧急刹住步子。它想起自己刚生下来的小宝贝还要过几分钟才会走路,它如果就这样独自逃走了,就等于把小羊羔奉送给黑母狼当饭了。它要带着小宝贝一起逃跑。它在草地上绕了个小圆圈,从潮水似的迎面溃退而来的羊群中挤开一条路,又回到小羊羔的身边,不断地用颈窝摩挲羊羔的后脖颈,“咩咩咩”催促着:“宝贝,快快让绵软的四肢坚挺起来,快快让柔弱;的身体硬朗起来,跟着鲁一起逃跑,躲避可以与魔鬼画等号的狼!”
母羊带崽,既不能像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那样在必要的时候把幼崽叼在嘴里一起奔跑,也不能像有袋类动物那样把幼崽放在口袋里带着走,更不能像灵长类动物那样刚出生的小猴子用前爪抓牢母猴肚皮上的毛,安全地随着妈妈转移;母羊嘴不能叼,背不能驮,也不能牵着走,要带走小羊羔,只有等小羊羔自己能奔跑了,才能让羊羔贴在自己身边跑。这种带崽方式,安全性能自然要差一些。大约是出于一种功能弥补吧,小羊羔从母体落地后,在极短的时间里就能站起来奔跑了。
黑母狼刺鼻的腥臊味越来越浓,母羊猴戏心急如焚,用脑袋抵住羊羔的驼股,往前推搡,试图让羊羔能提前步。羊羔抖抖索索往前走了两步,毕竟生下来的时间太短了,“扑通”,四膝一软,又跪倒在地。
唉,拔苗助长的悲剧。
羊羔好不容易挣扎着重新站了起来,恶狼已像股黑色的旋风刮到了猴戏和羊羔的面前。羊羔身上的茸毛还没晒干,地上铺着的那层树叶间有许多猴戏生产时滴下的污血。那股血腥味对狼来说,犹如人闻到了麝兰之香,神经高度兴奋起来,鲜红的狼舌伸出嘴外,一双狼良眼绿莹莹闪烁黑母狼没有通常狩猎时的紧张和急躁,对它来说,扑倒一头刚刚出生还不会行走的羊羔,真比吃豆腐还要容易,鲜美肥嫩的羊羔肉,对狼来说,是难得的珍馐佳肴。
小羊羔又试探着朝前走了两步,比刚才「好多了,虽然还摇摇摆摆,但坚持着没有摔倒。能迈步走路,说明幼稚态很快就要结束,顶多再有两分钟,就能扬起四蹄在草地上奔跑了。
两分钟,假如是在和平状态下,不过是一个短暂的瞬间。羊天性娴静,吃饱后喜欢卧在草地上晒太阳,眺望蓝天白云,消磨时间,有时一躺就是几个小时。两分钟,实在是不值得一提的一小段时间。可是,在危急关头,两分钟却成了生与死的界线。倘若小羊羔马上能站起来奔跑,一秒钟也不耽搁,兴许还能逃出恶狼的魔爪,而两分钟待在原地不动,恶瑰狼就有足够的时间把小羊羔撕成碎片。
黑母狼从容不迫地伸出两只前爪,去搂小羊羔的脖子。这是观神的亲昵,黑色的搂抱。
猴戏来不及多想,“刷”的一下从羊羔身后转出来,拦在黑母狼和小宝贝之间,勾起脑袋,亮出羊角,摆出一副殊死拼斗的架势。
黑母狼尖尖的嘴吻两侧的皮肤向上翘起来,这是狼表示欣喜的表情,相当于人的笑容。对黑母狼来说,猴戏跳出来阻拦,无疑是一种送死。假如前来拦截的是一群健康的成年公羊,或许它会心虚胆怯,因为成年公羊头上有巨大的羊角,身强力壮,不太容易对付。但一只刚刚产下羊羔的母羊,就是另一码事了。
盘羊本来就身体瘦小,比起公盘羊来,体格差不多小了三分之一,虽然头上也长角,但比起虽公羊那两支巨角来,母盘羊的角只是一种摆设和修饰,对它构不成任何威胁。再说,眼前这只母盘羊才产下羊羔不久,身体虚弱,屠宰起来比一般的母羊更寝容易些。它完全可以先扑到母羊的身上,咬断母羊的喉管,然后再回过头来收拾小羊羔。这样一举两得的事何乐而不为呢?它嘴角润看口涎朝母羊扑去。
眼看恶狼就要扑到自己身上来了,母羊猴戏出于一种本能的恐惧,吓得浑身觳觫。出于一种羊孱弱的本性,它想转身逃命,这还来得及,黑母狼在崎岖的山道上未必能追得上它;可它如果一跑,毫无疑问,转眼间恶狼就会把小宝贝的脖子咬断。留下来,意味着死亡,逃跑意味着违背母性的天职。它是母亲,五月怀胎,一朝分娩,儿女就是娘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与公羊结合的喜悦,怀孕的甜蜜,分娩的艰辛,铸就了一种母性的信念:母亲的生命和儿女的生命是连在一起的,不,对母亲来说,儿女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重要得多。它宁肯牺牲自己,也绝不能让刚刚出生的小宝贝给恶狼当甜点心!时间在一秒一秒地流淌。很快,黑母狼就扑到它身上,它想用羊角去捅黑母狼的肚子,但力气有限,脖颈的左侧被狼嘴咬住,动弹不得。脖颈一阵刺痛,那是狼牙嵌进颈皮,快撕裂那股动脉血管了。它明白,自己已落入狼口,不可能逃生了。它现在唯一的希望是能尽量争取时间,让小宝贝逃出狼爪。它狂颠颈乱跳,延长自己的生命,不让黑母狼很麻利地咬断自己的脖子。
小羊羔大概是被激烈的厮杀场面吓坏了,虽即将过去,幼稚态也行将结束,但四条小腿儿歪歪颤颤,摇摇欲倒的样子。
猴戏的喉咙已被狼牙掐紧,呼吸困难,快要窒息了,想叫也叫不出声来。它只能从喉咙里发出一串“咕噜咩咕;噜咩”的声音,提示小羊羔赶快逃跑。
小羊羔仍像被钉子钉住了似的站在原地不动。
猴戏心急如焚,倘若小羊羔不能逃出狼爪,它不等于白白送死了吗?损了夫人又折兵,对人类来说,是很愚蠢的事,对动物来说,也是很愚蠢的事。狼牙已刺破它的动脉血管,正在扭动颌骨企图撕裂它的动脉血管。它的生命只剩下最后几秒钟了。假如再不能将小羊羔从因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唤醒,它只能带着巨大的遗恨离开这个世界了。不不,它无论如何也要用最后一点残余的生命来保住自己的小宝贝。本来它是竭力顺着黑母狼撕扯的方向转动脖颈的——这样就不易被迅速咬断脖颈那根动脉血管,可以各苟延残喘,多活一点时间——此刻它突然朝相反的方向,也就是朝着小羊羔站立的方向,两条后腿蹬地,两条前腿竖直,猛地拉扯自己的脖子——这无疑是一种自杀行为,或者说是一种快速求死法。狼牙像排锋利的钩子钩住它的喉咙和动脉血管,在往相反的方向用力,一场短暂的死亡拔河,只听“嘣”的一声闷回响,它的半根脖子连同那根粗粗的动脉血管被突然间拉开了,不,准确地说应该是突然间被绷断了,一片殷红的血花宅进溅出来,不偏不倚飞到小羊羔的额头上,那浓浓的血浆,像一块红布,紧紧贴在小羊羔的前额。
小羊羔正如猴戏所想的那样,确实被眼前这场野蛮的屠杀吓坏了。它刚刚从母亲的肚子降临人间,虽说羊这类哺乳动物从母体钻出来时就已经智力发育完成了75%左右,但大脑皮层就像一卷刚刚拆封的新录像带,突然录到了一个十分恐怖的镜头,呆住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它逃跑的意识就好像被一把生锈的锁锁住了。
突然,母羊猴戏脖子里一团浓浓的血喷到它的额头。母亲的血有一种灵性,霎时间,它混沌的脑子开窍了,麻痹的神经复苏了,勾母讦之间产生了神秘的心灵感应。它感受到了母亲用最后的生命所做的无声呼唤,四条颤抖的小腿神奇地被灌注二了一一股力量,幼稚态刹那问结束,思维产生了质的飞跃,变得成熟了,理智了,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它的屁股上猛拍了一掌,它轻盈地跳跃起来,撒开四蹄,一溜烟逃进山沟,钻进草丛。
黑母狼没料到在最后一秒钟小羊羔还能逃跑,愣了愣神,等到清醒过来,小羊羔已逃出好几十米远。它想追,又唯恐已咬在嘴里但还在拼命挣扎的母羊猴戏趁机逃跑,变成鸡飞蛋打两头落空,只好眼睁睁看着小羊羔消逝在荒草沟里。
母羊猴戏虽已奄奄一息了,但仍睁大着眼,望着小羊羔渐渐远去的身影,直到小羊羔隐没在荒草丛中后,这才吐出最后一日血沫,唇吻间漾起一条宁静欣慰的皱纹,阖上了眼皮。
就这样,母羊猴戏的小羊羔侥幸狼口逃生,活了下来。因为它一出世额顶上就涂了一块母羊猴戏的血,就取名叫血顶儿。

三头羊绕花鼎越来越无法忍受血顶儿种种荒唐怪诞的行为举止。
吃饱肚皮后,其他羊都舒适地躺卧在被初夏的阳光晒暖融融的草地上,眯缝着羊眼,或者反刍出一口胃囊里半消化的草料细细咀嚼品尝着食物甘甜的滋味,或者打个盹做个玫瑰色的好梦,尽情享受生活的安逸与恬静。血顶儿却一会儿“咩咩”怪叫,在大霸岙平缓的山坡上急遽地东窜西跃,那紧张万分的神情,真好像遇到了前来偷袭的豺狼虎豹;一会儿勾着头亮出还没:完全长硬的那对羊角,迎着风又撞又挑又刺又捅,绕圈、躲闪、奔跑、追击,那套动作,完全是公羊争偶时决斗的动作。那股较真劲儿,那股疯狂劲儿,严重干扰了羊群宁静的生活。
作为盘羊来说,一年之中大部分的时光都是安安静静的,温顺平和的,只有两个特殊的时间性格才会奔放,性情才会暴烈:一是发现有不怀好意的食肉兽出现在羊群附近,为了生存,羊们会竭尽全力地奔跑跳跃,以躲避敌害;二是每年的十二月至一月期间,盘羊体内的生物钟指向发情与求偶,公羊们热血沸腾,为争夺配偶而吵闹干架。但此时此刻,四周既没有食肉兽的影子,离发情求偶也还相隔好几个月,血顶儿就极不安分地吵闹起来,不能不说是一种背离常规的举动。
最让绕花鼎无法理解的是,这小子,也不知中了哪门邪,竟然想要改变自己头上羊角的形状。每天除了吃草和撒一通疯劲外,这小子就跑到大霸岙草地中央那块电击石去。那是块长方形的柱石,在一场暴雨中被利斧似的闪电从中间劈开,裂成两半,中间有一道宽约尺余的裂缝;这小子就把自己的两支羊角插进裂缝,睡觉时也不拔出来,就躺卧在电击石前,让羊角嵌在石缝里。这小于子正正处在发育阶段,按盘羊体内生物钟的规律,羊角日长夜大:把生长期的羊角插在狭窄的石缝里,好比把柔软的熔岩倒进模型;久而久之,血顶儿的那两支羊角不像其他盘羊那样蹿头顶半尺就朝左右两边分叉绕花,在两只羊耳前方的位慢慢形成一个圆圈,角尖朝内,美轮美奂,而是笔直向前长去,不再拐弯绕花,不再盘成圆圈,两支羊角就像一把禾权一样,角尖朝外,刺向天空。众所周知,盘羊之所以称为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那对羊角盘成圆形,这既是物种的特征,也是种族的标志,假如头上的羊角不是盘成圆形,而是直的弯的翘的短的或其他什么形状的,那就不是盘羊而是羚羊山羊岩羊或其他什么羊了。
从古至今,在奥古斯盘羊群里,衡量一头公羊是否英俊潇洒,是否出类拔萃,主要就是看头上那对角是否盘得圆润,盘得花哨;它绕花鼎之所以成为奥古斯盘羊群的头羊,最关键的一条,就是那对角比普通公羊盘得更艺术,多绕了个花结。可以说在奥古斯盘羊群里,无论是头羊还是草羊,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黎民百姓,不分高低贵贱,不分公母老少,都把自己头上那对巨大的盘成圆形的角视为荣幸和骄傲,没谁想到过要去改变形状,天生的也就是合理的嘛。
倒是隔几年由于遗传变异或由于胚胎期营养不良,奥古斯盘羊群里出现个别角长歪了或到了一定的长度还不朝两边盘绕或虽然盘绕但只打了半个花结就不再弯弯绕的公羊。众羊都把它们看做怪胎,起码也看做是废品可怜虫,到了发情季节,所有的母羊都对邀些长着次等羊角的公羊们嗤之以鼻,谁也不会对羊角有缺陷的家伙敞开爱的心扉。这些倒霉蛋不仅得不到传宗接代的机会,在日常生活中也低普通羊一等,吃草只能吃其他羊挑剩下来的老叶子,饮水只能饮下游被搅浑的泥浆水,可以说是事事不如意,处处要受窝囊气。因此,母羊生了小公羊,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宝贝的羊角会不会歪着长倒着长斜着长直着长。这和人类动物园里关着的那些后肢直立的人(在盘羊看来人类世界里那些大大小小的城市犹如动物园,那些高高矮矮的房屋就是圈养的兽笼)忧虑自己的儿子能不能长到一米七以上,会不会变成三等残废将来讨不到老婆的心情如出一辙。公羊自己,角长到一定的长度,还不向左右两边盘绕的话,也会提心吊胆寝食不安,有的甚至将柔软的的嫩角在小树的丫杈里用力扳弯,迫使羊角盘成花结。
可血顶儿却倒过来了,要把头顶的羊角扳直!这是神经正常的羊做的羊做的事吗?
绕花鼎既是奥古斯盘羊群的头羊,又是血顶儿的长辈,说心里话,它还是挺同情这个一生出来就失去母爱的小家伙的,不忍心看着小家伙发着疯劲儿把自己一对羊角弄成谁也瞧不起的禾权,自己毁掉自己。就在血顶儿刚开始把羊角嵌进电击石想把角扳直的时候,绕花鼎曾好心地出面劝阻过。它把血顶儿从电击石前推开,然后东西南北中全方位地摇晃自己头顶那两支巨大对称威武雄壮绕了两个花结的羊角,摇得五彩缤纷,龙飞凤舞,摇出了磅礴的气势,摇出了雄性的气质与风度。说真格的,它只有在追逐自己特别中意的异性时才如此认真地摇摆过头上的角,可见它确实是真心诚意的想帮助血顶儿的。它摇晃自己的羊角,就是告诉血顶儿,作为盘羊,头上的角长成这等模样,才是最正宗的,最标准的,也是最漂亮的。它还伸出舌头舔血顶儿头顶那两支春笋般的羊角,则等于充满感情地说,晤,小家伙,你的角长得极有有天赋,只要你顺其自然,就会长得和我的角一样出众!
真正是苦口婆心,真正是仁至义尽。
没料到,血顶儿非但不卖它的账妖,还用藐视的眼光瞥了它那对绕了两个花结的羊角一眼,轻蔑塞地打了一个响鼻,好像在说,我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别来多管闲事!转身离开它,兜了个圈,又把还在生长期中的羊角嵌进电击石去了。
它的一片好心被当做了驴肝肺。
实在想不通血顶儿干吗要把好端端一对正在盘花的羊角弄成谁也看不起的禾权,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神经系统出了毛病,疯了。
小家伙这样自己作践自己,结局是可想而知的,那就是等到角定型后,变成不受母羊们青睐的可怜虫,孤独潦倒,很快被大自然淘汰掉。到那时候,后悔也晚了。
唉,天作孽,犹可挽,自作孽,不可救!
四母羊猴戏喷溅在血顶儿鹅前的那块血迹,风吹雨打,早就被洗干净了,连一点痕迹也看不到了。可是,在它的感觉里,母亲喷在自己额顶上那块血是永远不会干结,也永远不会褪色的。什么时候它都觉得自己的额头湿湿的,温温的,沉沉的,粘粘的,稠稠的,浓浓的,贴着一团洗不干净的血浆。
对那些幼稚态极短,几乎一生下来就就有记忆就能独立生活的动物,从母亲产道呱呱落地,或从蛋壳破壳而的一瞬间,第一眼所看到的东西十分重要;对世界的第一眼印象装入清纯的眼睛空白的心灵,就好比在一张洁白的纸上用墨勾画出岛的线条,终生也难以抹去。许多动物学家都曾经做过类似的实验,在一只小鸡刚刚啄破蛋壳钻出来后,把母鸡抱开,用一只大红气球放在它面前,摇晃一下,逗引一下,从此,那只小鸡就把大红气球当做妈妈,蹒跚着紧跟在大红气球后面叽叽叫,钻到大红气球底下寻求温暖,其行为完全和正常小鸡跟在老母鸡后面一模一样。还有一种实验,用一只花花绿绿的气压热水瓶,在一头刚刚生下来的小牛犊身上,滴下几滴开水,烫得小牛犊“哞哞”叫,从此后,这头小牛犊一看见花花绿绿的气压热水瓶就吓得浑身发抖,逃得远远的。等到小牛犊长大,它或许敢用牛角去和山豹子搏斗,却仍不敢靠近一只小小的热水瓶。
有的动物学家认为发生在某些动物身上的这种有趣的现象与照相机拍照片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和贯通,当它还在母体或还在蛋壳里时,就好比敏感的底片被封在暗盒里,一旦出‘生,就像照相机按动了快门,胶片在最砚的一瞬间感光,外界的景象就此铸定,再也无法逆转。这种现象被西方一位专门研究动物行为学的教授命名为“铸定式的印象与记忆”。
血顶儿来到这世界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凶恶的黑母狼活活咬死了母羊猴戏,这恐怖的镜头被“铸定”在它幼小的心灵,随着发育长大,就像照片放大一样,整个心灵都被这组镜头占据了。倘若它只仅仅只是看到狼吃羊的残酷场面,而没有其他,那么它这辈子的心态只能永远浸在恐惧里,像一些胆小的母羊一样,听到狼的声音就心惊胆战,闻到狼的味道就恶心反胃,看到狼的影子就丧魂落魄。所不同的是,它不仅看到了狼是怎么撕碎羊的,看到了血淋淋的屠杀场面,还看到了身强力壮的公羊们抛下母羊猴戏仓皇逃命,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懦弱,更重要的是,它看到了虚弱无助的母亲为了救它甘愿以身喂狼。这就是说,它既看到了弱肉强食的无情与残酷,也看到了在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毅与刚强;既看到了雄性的丑陋与卑鄙,也看到了母性的崇高与伟大。更关键的是,母羊猴戏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毅然豁开自己颈脖上的动脉血管,一汪热血像浆糊般粘到它的额顶,在这短暂的瞬间,母亲的生命渗透到它的血脉,母亲的力量融化进它的血液,母亲的灵魂依附到了它的身上,母亲的意志也灌输进它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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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文化 (我觉得满耐看的.女主角人格分裂.现实一人格游戏一个人格.娶一个等于娶俩?)
高手寂寞(超好看的武侠网游)
从零开始(这个看到后面的国站部分我就不想看了.不过看其他兄弟还是有部分比较赞这个小说的)
网戏梦幻现实 (..貌似很久前的记不清楚了.不过已经全本了)
踏破虚空 (武侠里面我觉得仅次于高手寂寞的,不过现在更新的慢的作者要保护眼睛..)
极品处男(这个我觉得如果把现实的部分去的话就合我胃口;了.也是武侠的)
独闯天涯
孤星传说 (比叫YY的)
网游之亡命天涯 (..主角好像练的是葵花宝典.我说的是真人练不是游戏任务饿.)
网游之再生勇士
网游之天妒风流
兰帝魅晨系列之饮 .(没看过.据说风格是高手寂寞那种.不过倒是一个人写的)
全职天下
迦南之心
鹰翔
网络重生
起点 蓝天 魔导之魂 绝世游戏 修真者玩转网游
真幻界 网游之异世 幸运魔剑士 啸侃江湖 网游—风流浪子逍遥侠

都是满不错的
这些都是我喜欢的
起点上面就有 我比较推举起点上面的全文阅读看着方便

实在懒得介绍的.说不过来...

3. 推荐几本好看的修真小说

在我看来我们国家的修真小说和韩国的修真小说最大的区别呢,就是他们书籍的作者,他们的国籍不一样,除此之外他们所体现的文化价值观和文化理念也是不同的,这正是因为一方水土一方文化造成的原因因此在我们观看这两个国家不同的修真小说的时候,会给我们呈现不同的体验,但是总的来说这些韩国的修真小说还是大部分具有中国文化的影子,毕竟他们受中华文化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总的来说,韩国小说和我们国内的修真小说其实大体上没有什么差别的,唯一的差别那就是书籍的作者不同,还有就是他们的语言文字不同,其实他们所体现出来的套路大部分都是一样的,毕竟现在的文化交流是没有限制的。

4. 沈石溪小说,一篇全文也行(哥哥姐姐们,千万别整我了,我找半天才找着一点点全文,千万别写书名和网址呀

沈石溪《第七条猎狗》(短篇小说) 中国作家协会首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

云南有个芭蕉寨。芭蕉寨有位老猎人名叫召盘巴。在他四十余年闯荡山林的生涯中,前后共养过七条猎狗。前六条猎狗都不如召盘巴的意,有的被卖掉了,有的狩猎时死了。一个猎人,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真是晦气极了。
三年前,召盘巴六十大寿时,曼岗哨卡的唐连长作为贺礼送给他一条军犬生出来的小狗。三年来,召盘巴精心抚养它。
小狗长大了,成了一只十分威武漂亮的猎狗。这只第七条猎狗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深得召盘巴的宠爱。召盘巴给它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叫:
赤利,意思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
猎人爱好狗,召盘巴把赤利看作是自己掌上的第二颗明珠。第一颗明珠自然是他七岁的小孙子艾苏苏。召盘巴常常当着别人的面夸赤利:“有了赤利,也不在我做一辈子猎手了。就是用珍珠、黄金来换我的宝贝赤利,我也不干。”
可是,那一年泼水节的前一天,赤利却让召盘巴伤心透了。
傍晚,召盘巴背着火药枪、带着赤利,钻进大黑山狩猎,想在泼水节改善生活。在一片茂密的树村里,机警的赤利首先发现了树丛里有一头雄壮的长鬃野猪正在掘竹笋吃。野猪是森林猛兽之一,一般的单身猎人是不轻易打野猪的。但召盘巴仗着自己有四十多年的打猎经验和勇猛无比的赤利,便斗胆端起火药枪,“轰”的一声射向野猪。可是子弹打偏了,没击中它的要害部位。受伤的野猪向召盘巴扑来。赤利在身后“汪汪”叫着,召盘巴想它一定会冲上来帮忙的。但是,他失望了,赤利没有扑上来帮忙。召盘巴费力地躲避着野猪的进攻,他来不及装上火药枪。正当野猪扑向他时,“咔嚓”一声巨响,野猪被大榕树中的缝隙卡住了,躲在榕树后面的召盘巴才得以喘口气,装上火药,对准野猪的脑袋连射三枪。野猪死了。这时赤利才窜出来向死猪扑咬,召盘巴一阵恶心,想不到赤利如此怕死!这个无赖,召盘巴真想一枪崩了它..
今天是泼水节。清晨,召盘巴不像往年那样抱着艾苏苏,带着赤利到澜沧江边去看划龙船,放高升,跳傣家舞。他只是在院子里支起一口铁锅,烧开满满一锅水。他把赤利拴在槟榔树下,手提木棍,向赤利砸去。他要打死这胆小鬼,烧狗肉吃。
赤利惊慌地躲避着棍击,委屈地呜咽着。竹楼里,一个小男孩跑过来,哀求召盘巴:“爷爷,别打赤利,它是我的好朋友。”艾苏苏为赤利求情。
艾苏苏从小就和赤利一起玩,有一次他游泳遇了险,还是赤利救了他的命。
看到爷爷非要打死赤利不可,艾苏苏伤心地哭起来。
召盘巴没命地打赤利,打了一会儿就满头是汗,他怒斥道:“胆小鬼,我让你尝尝火药枪的滋昧”。说完转身回竹楼拿枪。
艾苏苏连忙跑过去,用小刀割断了拴赤利的山藤,把受伤的赤利向外一推:“快逃吧!”
赤利后退几步,恋恋不舍地望了一眼艾苏苏,一转身飞快地向大黑山逃去。
就这样,赤利成了一条野狗。它整天东游西荡,茫茫大森林成了它的家。
一天下午,赤利在澜沧江边逮到一头马鹿,正吃得高兴,身后突然窜出一群豺狗。为首的两条大公豺,想争夺赤利的食物。赤利毫不退缩,它勇敢地扑向豺狗,狠狠地咬断了两只豺狗的脖子。
豺狗群被镇住了,它们既不肯轻易走开,又不敢上前对付赤利,赤利瞪着双眼,又扑向一条豺狗,没一会儿功夫,这群豺狗中的公豺狗都被赤利咬死了。母豺狗带着小豺狗四处逃散。赤利追逐着,渐渐地,赤利凶猛的攻击变成了亲昵的戏弄。母豺狗不再逃窜,赤利成了这群豺狗的首领,所有的母豺狗和小豺狗都对它俯首贴耳,恭恭敬敬。赤利带着这群豺狗在森林里自由自在地生活着。
但赤利并没有忘记召盘巴,它从不带豺狗群去芭蕉寨捣乱,尽管它现在还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主人痛打,以至沦为一只流浪的野狗。
其实,赤利受召盘巴的毒打真是冤枉。那天召盘巴正向野猪瞄准开枪时,脚步一移动,踩在草丛里三枚蛇蛋上,当时召盘巴全神贯注盯着野猪,哪料到草丛里倏地竖起一条黑褐色的眼镜蛇,血红的舌须吐出来,对准召盘巴裸露的臂膀..说时迟那时快,赤利不顾一切地蹿上去,一口咬住眼镜蛇的脖颈。一米多长的蛇身紧紧缠住赤利,这时它听见主人在大声呼救,但它不能松口,它和蛇在草丛里扭打着。直到赤利把眼镜蛇的脑袋咬下来以后,才顾不得喘气跳出草丛,扑向已经死了的野猪。
可惜这一切,召盘巴没看见,赤利也无法告诉主人。
召盘巴为赤利的不忠伤透了心。他卖掉火药枪,再也不狩猎了。初秋,他闲着没事,便去帮人家照料两头黄牛,一是散散心,二是挣两个零钱花。
没过多久,两头黄牛各生下一头小牛犊,召盘巴同牛的主人一样高兴。
他晚上睡在牛棚里,白天带着牛群去吃草。
一天清晨,召盘巴身背一架古老的木弩,让孙子艾苏苏骑在一头母牛背上,赶着牛群到大黑山边缘的野牛凹去放牧。那里草鲜水美,牛儿一定能吃得饱饱的。
小牛犊在草地里欢奔乱跳,召盘巴坐在草地上用野花和美人蕉为艾苏苏编了一个花环。艾苏苏高兴地骑在牛背上笑着。突然,母牛惊慌地叫了一声,艾苏苏被颠下牛背。召盘巴凭着多年狩猎经验,知道母牛发现危险了。
不一会儿,灌木树林里窜出一群豺狗,向牛群压来。两头小牛吓得钻进母牛腹下,母牛眼里流露出惊骇的神色。召盘巴解下木弩,取出十来支毒箭,准备对付豺狗。他知道,饥饿的豺狗比老虎更难对付,他真懊悔把火药枪卖掉了,不然的话,火药枪的爆炸声能吓退豺狗,还能给寨子里的乡亲报个信。
现在,召盘巴只能孤身战豺狗了。他不光要保护好牛群,还要保护心爱的小孙子呀。
召盘已拉满弩弦,把一支锋利的毒箭对准豺群,他想先射带头的公豺狗。
可奇怪的是,这群豺狗中除了小豺狗外,其余的都是清一色的母豺狗。豺狗群把召盘巴和牛群团团围住,其中一条半大的公豺狗想炫耀一下,首先冲上来。召盘巴轻扣扳机,“噗”的一声,毒箭扎进它眼窝,它惨叫一声,扑腾几下中毒死了。
豺狗群骚动起来,撇开牛群,向召盘巴涌来。召盘巴不慌不忙,“嗖、嗖、嗖”连发五箭,射死四条母豺狗和一条小豺狗。
豺狗群死了三分之一,气势衰竭下去。但它们不肯退缩。召盘巴只剩下最后四支毒箭了,他必须设法杀开一条血路冲出去。不然箭用完了,就只好束手待毙。
召盘巴把艾苏苏背在身上,赶着母牛和牛犊向芭蕉寨跑去。
五六条豺狼拦在路上,龇牙咧嘴咆哮着,召盘巴追上去“嗖嗖”两箭,射死两只。其它豺狗见到同伴临死前的痛苦挣扎,也都畏缩了,向路边躲藏。
召盘巴趁机冲出包围圈,向寨子飞奔。可他回头一望,糟了!两头母牛和两头牛犊并没有跟着他逃出来,豺狗堵住牛群,疯狂地扑咬着。
召盘巴气得七窃生烟,牛是农家宝,岂容野兽糟踏!他当了几十年猎手,打死过多少猛虎、豹子,今天能看着豺狗把牛吞吃掉?他怒吼一声,拉响弩箭,奔口来对准扑到母牛身上的两条豺狗“嗖嗖”两箭,艾苏苏在爷爷背上高声叫着:“爷爷,打中了!打中了!”
然而,召盘巴的箭囊已经空了。过了一会儿,几条不甘心失败的豺狗又聚拢过来,围住召盘巴和牛群。石盘巴拉满弦,装作瞄准的样子虚发一箭,“嗖”的一声,吓得豺狗退了回去。
几次虚假的发射,豺狗又恢复了凶像,一只大豺狗扑上来,前爪搭在召盘巴双肩上,召盘巴早有防备,一闪身,操起木弩向豺狗打去。“轰”的一声,豺狗的脑袋被打烂了,但木弩也断成三截。召盘巴真正成了赤手空拳。
豺狗被震慑了,不敢再上前,豺狗群嘶哑地嚎叫着,叫声令人毛骨悚然,艾苏苏被叫声吓哭了。
随着嚎叫声,一里外半坡上响起唏里哗啦的草动声,一条黑影飞窜出来,冲到离召盘巴不远的地方,突然站住不动了。
召盘巴仔细一看,面前站着一条高大的狗,怎么是赤利!是它,是逃跑了大半年的赤利!
看到赤利,召盘巴怒火万丈,这忘恩负义的畜生,竟敢唆使豺狗来伤害主人!他恨不得有一支毒箭射穿它的心。
艾苏苏也认出了赤利,他不觉惊慌,反而高兴得大叫:“赤利,快咬死豺狗!快咬!”
赤利朝艾苏苏轻轻摇动尾巴,身后的豺狗不耐烦地嚎叫起来。十二条豺狗分作两路逼向召盘巴。
突然,赤利瞪着豺狗,“汪汪”叫了几声,豺狗一齐畏惧而愤怒地望着赤利。
赤利奔到召盘巴面前,咬住他的衣襟,把他向豺狗群外拖。三条母豺狗嗅嗅同伙尸体的血腥味,突然发疯似地扑过来。赤利愤怒地咆哮着,想制止它们,但无济于事。
赤利猛地腾空而起,用脑袋撞翻张牙舞爪的豺狗。三条母豺狗绝望地围着赤利厮咬,其余九条小豺狗也丢下召盘巴和牛群,转而扑向赤利。
赤利一下子咬死六条小豺狗和一条母豺狗,但它的两条后腿被另两只母豺狗咬住了。赤利狂叫一声,腰一挺,挣扎着对付身上的三只小豺狗。小豺狗被咬得血淋淋的逃进草丛。赤利的身上也被咬开几个口子,鲜血直流。它的后腿被母豺狗锋利的牙齿啃得露出雪白的骨头。赤利转不过身来,它汪汪叫着,希望主人赶快离开。
召盘巴一看只剩下最后两条母豺狗了,他放下艾苏苏,一口气奔过去,猛地拎起一只母豺狗的后腿,狠狠砸向石头,母豺狗一命呜呼。另一只母豺狗松开赤利,扑向召盘巴,一下子把召盘巴撞倒在地,母豺狗张开血口,对准他的喉管咬了下去。——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赤利拖着露出骨头的后腿,用尽它平生最大力气,扑向母豺狗,紧紧咬住它的脖子..
母豺狗死了,赤利也奄奄一息。艾苏苏哭着抱起昏迷中的赤利,把爷爷给他做的花环戴在赤利脖子上,又帮爷爷一起用衫褂蛤赤利包扎伤口。
太阳升起,雾霭散尽,召盘巴赶着受伤的牛,领着艾苏苏,抱着昏迷的赤利,一步一步,向寨子走去

5. 上哪里能看魔道祖师小说全本

在网络上能看魔道祖师小说全本。《魔道祖师》是一部由墨香铜臭所著的原创耽美玄幻小说,主线道侣携手打怪解谜。

《魔道祖师》是墨香铜臭创作的原创玄幻长篇小说,2015年10月31日于晋江文学城连载,初版于2016年3月1日完结(正文),至2016年9月7日修文完成(正文+外三篇),网络版正式完结。

2018年1月1日更新完四篇番外。该小说已由台湾欣灿连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出版了繁体版,并由四川文艺出版社于2018年11月出版了简体版第一卷《无羁》。

此小说讲述了因修鬼道被反噬的魏无羡重生之后与旧时蓝忘机一起,以一只有神志的断手为线索,追踪出了前世今生的一系列谜团的故事。

小说以插叙的手法,回忆线与当前时空交叉并行,既有主线悬疑剧情的层层深入,又有义城副本的暂离烯嘘。全文有糖有刀、文笔轻松有趣。故事时间线长、人物关系复杂,其中穿插的回忆杀又使人物形象饱满生动。

人物介绍

魏婴父亲魏长泽,母亲藏色散人。长相俊美,性格不羁,爱憎分明,重情义。幼年父母在夜猎中丧生,被江澄之父江枫眠带回云梦江氏莲花坞,与江澄、江厌离一同生活修习。曾在姑苏蓝氏学习,结识了蓝忘机。

在把金丹剖给江澄,被温晁等人扔下乱葬岗后,在乱葬岗呆了三个月,期间修习鬼道,三个月后出山参加射日之征。射日之征后脱离江氏。后在穷奇道事变后被仙门百家讨伐,最后死于恶鬼反噬。

十三年后被莫玄羽献舍重生,与蓝忘机结伴而行,一路追查被分尸的人的身份,渐渐喜欢上蓝忘机,小心翼翼地一次又一次试探,最后在蓝曦臣点明当年旧事后与蓝忘机互通心意,终成眷属。

6. 求刊登于《漫客小说绘》上的、苏盈写的《青梅引》全文

看下去 会有 不知道是不是 小辛苦了一下才找到 望采纳

《青梅引》 苏盈 著

,抵不过命运的

族人尽灭,她在鲜血的浸染之中获得了预知的能力。四岁的她遇到了最爱的人,命运却说,她与他只有一个能存在于这世间。她费尽心机,一步步为他铺好走上皇位的道路,心中却深知,她终将死在他的剑下……

彼此当年少,莫负好时光。
他已把天下我在手心,却握不住他一生中最想要的东西。他
,已经永远结在那一年的梅树指头,再不复返。
———引第一章[
]七月中,处,止也。
瑾言又想起了她,当时他们都还年少,喜欢在宫中的
树下玩耍,时值五月,
青,坠满了枝头。她指着青梅得意道:若是在我们家乡,
四月就熟啦,那段时间总下雨,青梅沾着细雨,绿得发亮,比皇后娘娘头上戴的绿石头好看多了。”
瑾言连忙捂住了她嘴,生怕这话被有心人听了去。
她不服气,抬眼瞪着他,眸子亮亮的,看的他心头一跳,又觉得手心被什么湿滑柔软的东西添了一下,顿时满脸通红的收回了手,回过神,板起脸来教训她:“那不是绿石头,是进贡来的翡翠。!”
她闻言便折了一枝青梅,插到
上,学着宫里
们的姿势,掐起小腰,摇头晃脑的说:“我就觉得青梅好看,你说我这样难道不好看吗?”
她咯咯的笑着,乌发间碧绿的

,好似要掉下来,教导礼仪的宫女们看了定要觉得惨不忍睹,但瑾言看着,觉得那青青的梅子比什么翡翠都好看。 那时他还是身分高贵的二皇子瑾言,她是

的小公主。他的
派兵攻打永
,军队
,把年仅四岁的她俘回宫中。
瑾言还记得她进宫那天,
叫来了宫中所有的皇子公主,宣布这以后就是他们的妹妹,永黎公主。
那时她一身
,在蓝天,高墙
间站着,犹如一朵盛开的花。被灭了自己全族的仇人牵着,从宫门的那一头走来,她灿烂的笑着,眼睛分外明亮,瑾言甚至能在她瞳孔里看见自己的样子。 暖暖的日光里,四岁的永黎看着他,清脆的问道,你干嘛一直看着我啊?六岁的瑾言红了脸反驳道:胡说,谁看你了!”
就你,就你一直看着我,因为我也一直看着你呢!皇帝笑了,四周的兄弟姐妹笑了,在场的臣子笑了,连守候在旁边的
也笑了,冷峻的宫殿里盈满笑声,一时间皇宫好像成了寻常
家里,欢声笑语,

彼此当少年,莫负好时光!
后来想起,这确是他一生

爆裂的火花惊醒他的沉思,恍然想起此处并非宫中,这里是

。驻扎着振威大将军凌慕旗下三十万大军,
位于国境最北,荒蛮寒凉,
刚过,入夜后便觉寒冷至极。呼啸的北风里夹杂着沙粒和铁绣的血味,如同将死之人低低的乌咽,回荡在空旷的大漠上,苍茫寂寥。
边一堆人在取暖。风中似乎隐约听见胡族低沉的
。他们的
不安的嘶鸣,这群原野上的
,无一不对城墙内的国土

“阿岩,不过来烤火吗?”有人招呼道,“到你巡夜还有很久呢,这儿还有酒,来喝点暖暖身子。”
阿岩是他的化名,取“言”的谐音。他属于大将军帐下,从
随军队行至
,至今已经三年,随军打过几次帐,表现不俗,被封
一职,虽然和以往的身份完全不可相提并论,他却感到很踏实。
阿岩走过去神色不变的喝了一大口,
下肚,身子立即烧了起来。
漠北的酒,与宫中的
自然无法比拟,却是最适合沙场上男儿的酒,一如前线赴死般刚烈。出征前仰头喝尽一碗,把碗摔碎在地,长啸一声,何等豪气万丈。宫中美酒反倒显得绵软无力,漠北的酒喝多了,也渐渐想不起那甜腻甘醇。
阿岩又喝了一大口,平日士兵聚起来总会说些胡话,今夜不知为何,却分外安静,看似都心事重重。
埋头喝了会闷酒,先前招呼阿岩的
开了口:兄弟们,我有个事要告诉你们,你们听了可别怪我
。”他顿了顿,又灌了一大碗酒,如此反复几次,才红着眼说“明日起,要选五百匹
,送回皇宫,宰了做成菜肴!”
说完,

竟然摸起泪来。
阿岩认得这人,负责照料军中马匹,行事粗鲁,对待马儿却很心细,差事一直做的很好,军中
无比珍贵,尤其是漠北战士们的马,为了对抗

。特意精选出来严加训练,每一匹都壮实
,陪伴士兵们
,与士兵的感情非同一般。
“那该死的
!大将军写了
回报战事,提到之前咱们一队
中了圈套深陷险境被困,忍痛杀了战马充饥,存活下来把情报带回军中,
听了后竟然向皇上讨
吃,还非战马不吃,说战马的肉质结实,最为爽口!而且她试过后,只爱吃马脖子贴近
的那一小片肉!”
另一人接上话头:“她还发明了一道菜,要一百匹战马脖子上那片肉才做得一盘,要取这肉,必须把
拖出,以小刀起肉,一匹马只能取一次,何等残忍!”
有一人冷冷道:“皇上还夸那
聪慧
,一道菜都那么花心思,这不,就下令要到我们军中抢马来着,皇上真是中了她的邪,她说什么都信!真是
!”
阿岩不
地喝着酒,听着士兵们一言一语,越骂越激昂,好些话都是说了要被砍头的,但漠北
,士兵们一度怨气,又喝了酒,哪里想那么多。
“永黎公主
,她的本事,当然不是你们可以比的。”说话的是一个身穿灰色粗布衣衫的年青男子,他不知何时坐在了众人中间,腿上横着一张破烂的琴,他把酒碗放在一旁。拨动琴弦,
粗哑,
,却一下让所有人安静下来。
阿岩的实现随着其他人一起落在男子身上,他喝着酒,拨弄着难听的

: “上古有氏族名为
,他们的首领是
,有八十一个部落,族人拥有神力,能
。后来
败于黄帝,
也随之覆灭,小部分旁支得以幸存退到南方隐居,成为南方苗蛮各族的
,永黎便是其中之一,他们有窥视命轮、
的能力,当今皇上正是
这点,才派兵灭了永黎。”
帐中士兵只知永黎公主妖惑
,捣乱朝政,当年歼灭永
是偷偷派兵,世间
不多,这时听人说起缘由,不由都听的人了神。
阿岩假装低头喝酒,从碗边悄悄看那年轻男子,他在
中混迹已久,只觉得这人面貌相熟,却不记得在哪里见过。
男子目光与阿岩对上,匆匆一瞥又抿了一口酒,接着说道:“永黎公主之名取自被灭的族名,并非她的本名。当年皇上正是为了抢夺她,他是永黎中能力最强的一位,传说只要以血培育,便能预知天下事。永黎公主所做的预言至今从未曾落空过,她言中过
、水涝、虫祸,也严重过数次谋反和叛乱,当年
有入侵之心,却掩饰的极好,若不是永黎公主说了句‘他们现在送我们这么好的东西,是想要拿我们的
来换啊’,皇上也不会提前让大将军在漠北部署,及时击退
的突袭。”
这时有人借着醉意,语气激昂地说:“按你的意思,我们反倒要感激这位永黎公主?可她嗜血残忍,我听说她每次占卜,都要先杀人取乐,见了血才会说出预言,她不仅随意屠杀百姓宫女,还杀了怀有身孕的贤妃,贤妃以貌美著称,唇不点而朱,她就这样杀了怀孕的贤菲,说是用她的血做的
泽最好......这样的妖女,我们该感激她吗?”
阿岩忍不住看了这人一眼,他生得高大,面容英武,左眼上覆了一道
,让他看起来有些可怕,脸上满是愤恨不平之色,两眼通红。
“我不是要你们感激她,是要你们小心她。”男子的目光骤然变得凌厉,“这里虽然是漠北
,人多耳杂,有忠直的士兵,也有皇上的
,还可能有
,你们刚才说的那些
的话,若是传入某些人耳中,首先受害的便是大将军,大将军
耿直,平时待大家不薄,你们是迫不及待要送大将军上
吗?你们就是这样报答大将军的吗?”
此话一出,
的人无不浑身一寒,惊出一身
,酒都醒了。看着男子的眼神也更为恭敬了,
的说了些多谢
的话,正好值班时间也到了,一行人纷纷退出帐外。 阿岩趁机问养马的
,刚才那人是谁,那汉子想了想,说:“我也不清楚,听大将军叫他‘
’,见他长跟在大将军身边,又都作
打扮,也许是个军师吧。之前其他兄弟提起这人最近经常混在士兵中一起喝酒,没想到今天我们也遇上了,
提醒,不然我们就惨啦。”
阿岩却不觉得这是巧合,最近军心浮动,士兵对朝廷的决策身份不满,军中怨气日渐高涨,军心不稳不仅无法对敌,更可怕的是怕有人借机煽动谋反,
以喝酒为名,实质巧妙地告诉了士兵情势的无奈、分析了利弊,既安定了军心,又令士兵更信服大将军,可谓
。北风吹得
猎猎作响,军营中弥漫着诡异的气氛,好像有什么悄悄在酝酿着,火光照不亮广阔的夜空,头顶的黑夜那么深,没有一点星光,看得久了,便有种好像天永远都不会亮的感觉。

之后便是秋,接着是冬,一年又将过去,而他会在这个不见到她的边疆继续
,或者战死。
处,止也,可人心不同四季节气,并无规律可循,更多是情难自抑。
战马又如何,残忍又如何,恨又如何,怨又如何。这个天下早已和他没有关系,二皇子?二皇子已经死了,从她说“我与你,世间只可存一人”那天起,他就心甘情愿为她死了。
寒露
九月节,露,气寒冷而将凝结也。

带回永黎的目的,瑾言一直知道,从永黎六岁起,父皇便偶尔命人当着她面屠杀
,又让她以鲜血泡浴,永黎一开始哭的
,第一次被迫目睹屠宰时,甚至惊吓的晕了过去,却又被用醒
弄醒继续。
她虽然说除了预言,却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于是她必须观看的“
”变得更为残忍,屡屡让她呕吐不已,后来,永黎不再昏厥,也不再呕吐,渐渐变得麻木,但她所预言的事情,依然

瑾言知道那时永黎总是整夜整夜的做噩梦,夜晚她在空旷冷寂的
中哭喊着醒来,即使白天里也
,她在这皇宫中
,除了瑾言没有其他人亲近她、怜惜她。
巍峨的

默噬人的怪兽,如果自己也不管她,她会死的吧,瑾言为了让她开心,变着法子哄她,甚至有好几个晚上,他冒着违反宫规的罪名在夜里偷偷陪着她,喊着她的小名,只为让她在噩梦中惊醒时,不至于那么孤独。
年少的时光就这样渐渐逝去,十二岁的永黎公主,那份尚未熟透的美貌逐渐比他的异能更令人关注,虽然礼教宫女们已经花尽心思教导她,但蛮族出身的永黎公主,依旧是严谨的深宫中最大的麻烦。
瑾言还记得她爬树的样子,披着兽皮做的小袄,油量的
咬在嘴里,猴子一样在树之间爬来爬去,灵活的好像她身上穿的不是皇帝钦赐徳华丽
——那上好的
,艳丽的
,用彩色的丝线绣满蝴蝶,可是正宗皇室公主都少有的款式。难怪宫里的人都在说,皇上对永黎公主的恩宠,令人不安啊!
但永黎不知道,她只顾着把一颗一颗梅子摘下来,扔给树下一脸焦急的瑾言,看见他皱起眉,就
。等她想下来了,便闭着眼睛往
,每一次瑾言都得吓得要命,连滚带爬地过去接住她。

虽然皇子们从小习武,又在
卫军中历练,但瑾言还小,要接住一个公主还是勉强,总是两人一起摔在地上,像两只打架的小貂般滚成一团。永黎把头顶在他胸口乱拱,笑个不停。
已经开始被卷入那权力争斗的二皇子瑾言只有在这时会觉得开心,十四岁的他已经要承担身为皇子的?力,各种势力开始逼迫他往上爬,年少时真挚纯净的好时光早已不复存在。
瑾言突然笑道;“我最喜欢永黎高高兴兴,无忧无虑的样子。”
她乖巧地回答:“好,阿言想永黎是什么样的,永黎就永远是什么样的。”
那是瑾言并不知道她与他根本无法共存,他只望永黎永远是一枚
的梅子,挂在枝头,不必落尽尘埃。
那日瑾言回到自己宫中,生母
坐在
里品茶,仪态端庄的笑着问:“和永黎公主一起玩去了?宫中皇子那么多,她就爱黏你一个,谁都看得出她喜欢你,言儿,你喜欢她吗?”
瑾言深知母妃并非表面那么
,死在她手里的人不知有多少,他小心翼翼地说:“父皇说永黎是妹妹,在宫中无依无靠,要我们和她多亲近一些而已。”

把儿子所有细微的表情动作都收入眼底,她从一个小门户出身的
女儿爬到如今位置,谗言观色的功夫
,瑾言以为的
,在
眼里其实漏洞百出。
最近皇上有意要选立太子,瑾言和
瑾崇却是最被看好的两位,瑾言沉静、聪慧、骑射狩猎、学业功课都是最好的。可惜极为低调,威仪不足;
瑾崇是皇后之子,虽各方面不如瑾言,但
,母家实力雄厚,若是按立长不立幼的老规则,瑾崇成为太子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淑妃知道瑾言对皇位没有执念,但她不一样,后宫争斗不比沙场溅血仁慈,这些年她没有一天过得安心,为了自己,她怎么也要把瑾言推到太子的位置上。
她放下茶盏,说:“既然你与永黎只有兄妹之情那就好了皇上对永黎的好谁都看得出来,那可不是对女儿的好,什么珍稀玩意儿都给她,也许过几年永黎十八岁了,就会把她收进后宫吧。”
说着看了脸色发白的瑾言一眼,端起茶盏,吹开浮起的茶叶,缓缓道:“若真有这么一天也不必吃惊,反正本来就没有
。更何况这天下间的所有东西,又有什么是不能属于皇上的呢?”
话说到此,聪明人大家都明白,想要得到什么东西,又有什么是不能属于皇上的呢?
话说到此,聪明人大家都明白,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爬到那个至尊的王座上去。
本该是金秋的九月,漠北战况却极为紧张,半月前探子回报胡人有一只百人队伍在偷偷靠近,大将军马上调派出一支精兵奔赴抵抗,但这只兵马却没有回来,像凭空蒸发了一样。探子又回报附近发现胡人踪迹,大将军派出第二支队伍,也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大将军惊疑之下决定
,就在这时,一只胡人的
突然袭击了巡视的队伍,大将军一怒之下派出第三支队伍,可怕的事情发生了,这支队伍依旧彻底消失在漠北的风沙中。
此次大将军不顾众人相劝,亲身披甲上阵,率领一支精锐连夜出击。
(好像少了一句...)无关人等一律不得入内,正当有人要责问,
抢先说道:“是我叫来的,都坐下。”
温涵作文人打扮,儒雅清俊,不过二十出头,应该是最被军人看清的,此时却没有人反对他,虽然有人不忿,但还是一一坐下。 阿岩捡了个最不起眼的角落刚坐下,就听见温涵说道“朝中传来消息,五皇子死了,罪名是擅闯后宫,惊扰了永黎公主。”

中一震,哑声问“五......皇子是怎么死的?”
温涵拨动琴弦,淡淡道:“放血而死。永黎公主想的法子,皇上下的令。把五皇子绑在碎波池的白玉台上,双腕与脚跟各割一刀,让血一直流,一直流到碎波池被染得一片赤红。” (又少了一句,抱歉....)才有了闯宫一事。”
他又悲又恨,第一次如此希望自己还在宫中,可以直面质问她,五弟今年才十六!永黎,二皇子已经死了,五弟不会和你争什么,他还只是个孩子,你为何要下这么狠的手!
漠北

渐重露凝而白,丝丝的寒意伴随着温涵的话语,让他
冷得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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