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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女人的男人们听书

发布时间: 2024-09-25 02:07:41

㈠ 为什么说不抽烟不喝酒的男人才最可怕

因为不抽烟不喝酒的男人没有排遣忧愁的方式,他们自律的可怕,也会伪装。

自律,说的好听叫自律,说的不好听就是克制。本身如果有抽烟喝酒的欲望,但是他能压制住欲望,拒绝烟酒诱惑,在诱惑面前能清醒的人当然可怕。

他们无论在何时何地会都会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会被欲望蒙蔽双眼。但是他们可能也会不近人情,为人处世比较克制,会以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和别人,对于别人犯错的容忍度也比较低。

我爸从来不发酒疯,因为他不喝酒,我妈从来不用伺候酒醉的男人,我和妹妹从小没吸过我爸的任何一口二手烟。甚至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愿意陪妻子逛街买衣服,过程中肯提建议的男人。

不抽烟不喝酒的男人,真的很可怕,自律得很可怕,也让其他男人觉得很害怕,因为他是别人家的儿子,别人家的丈夫,别人家的爸爸。

㈡ 有哪些类似《大王饶命》的小说

自推一下,《中二和异能都滚犊子吧~》,这是一本轻小说,但是文笔更接近传统的都市异能小说,剧情十分完整和硬核,背景是被神秘光雨引发的全球异能狂潮,有趣的是其中的设定非常有意思,里面的异能者几乎都是中二病,并给出了一个公式。
中二=异能,执念=强度,愿望=能力
当然,这里的中二病不太传统,本书的中二病”主要指那些自我意识过盛、狂妄,又觉得不被理解、自觉不幸的人,尤其是那些“成形的价值观与尚未脱离的幼稚想法互相混杂”的成年人。
因为作者是东北辽宁铁岭人,所以主角所在的城市钢岭市的原型,正是辽宁省铁岭市,加上一些东北话,显得特别接地气,强烈建议本书用听书的方式。
本文主要是走日常风,题材有些类似于学园孤岛和仙王的日常生活,但是更加的日常,有意思的是主角并非男性,而是十六岁的少女,不过性别实际上影响并不大,相反各种女孩子的操作十分新鲜,都是正常人的反应,不像是男主开后宫和装逼,虽然每一阶段前期剧情有些虐主,但是后期爽的贼溜,写的有头有尾。
最搞笑的是,主角其实曾经是个中二病患者,后来父母严加管教被治愈了,但是,蠢蠢欲动的中二之心依旧让她难以控制,不时精分把自己打醒,经常犯王境泽定律。“在岳菲,你不能犯中二病!”“和成为英雄吧”之间挣扎。
目前在阅听文学和菠萝包轻小说更新,强烈建议大家看一下。

㈢ 古代在茶馆说书的人为什么都是男的,很少有女的

古代的娱乐方式其实很少,除了风月场所,大多就是在茶馆听说书人说书,因为这样可以了解各地的趣事,然后又能同一群人讲八卦,一边吃着一边听着多么快活,那为什么茶馆里面所说的基本上全都是男人,而没有看过女人呢?

第一是因为茶馆是抛头露面的场台,不符合古代女子出门的场所。你想我们眼中的古代女子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纵使有一些大户人家的小姐可以四处溜达溜达,但是也不会公然的站在茶馆上面说书,然后一群老少爷们围着你,听着你讲那样的话完全有悖于古代女子的品行,还有可能被周围的邻居说是品行不端,每天茶馆人来人往,在茶馆里面听书的大多都是一些江湖中人,如果女子真的去说书,有没有可能被调戏都还不知道。


这就跟你在问古代为什么大多读书人都是男的一样,第一还是由于古代的制度实在是太过于牵强,让女子不能抛头露面,如果女子太过于出现在即市场上,还有可能被人说做是品行不端在外面勾搭,这样对于女子确实是10分的不公平,而如今则不一样,世界各地各个国家的各个领域都可以看到女子的身影,女子正在慢慢的以自己的实力崛起。

㈣ 男性比女性更舍得买书是种什么样的体验

很多人觉得判断一个人学识渊博与否,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去他家里看看书架上摆了多少书。可我觉得,客观堆放的东西缺乏说服力,就像餐厅的老板不一定都会做菜,乐器行的老师傅不一定都会弹琴,买了很多书的人也不一定都酷爱读书。
买书却不喜欢看书是一种病,病因大都是思想中隐性的倦怠,进而渗入到行动中进化成显性的懒惰。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病态”呢?
一 为了撑门面
撑门面是对那些从小到大没读过几天书的暴发户而言的。有些孩子小时候缺乏读书的家庭条件,只读了几年书,甚至没读过书,或者是比别人晚读书。过早踏入社会的他们,不甘于穷苦生活而富起来,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有了一定的成就。这样,曾经别人眼里的穷小子就会吸引更多的眼睛注视着他。在这样的目光和社会条件下,对他们的言行举止也会有更多的苛求。如果想真正摆脱固有的标签,财富之外,还需跟上个人修养。
可是,对一个从小接受落后的教育的人来说,几十年的摸爬滚打或许教会了他一些不成文的道理,一些“话糙理不糙”的现实规律,这些道理屡试不爽。在他们的头脑里,这就是智慧,而智慧的源头,总是经验主义汩汩如泉。
所以,只有书才能真正解救他们薄弱的知识体系和文化层阶,书架上都是罗列的知识,可是没有一本能提起他的兴趣。这本就不是他所喜所好,即使硬着头皮去读也是无从读起,走马观花一过,他还是潜藏着骨子里的江湖气息。
浮夸的门面背后,是赤裸裸的知识鸿沟。
二装逼专用
喜欢装逼的大都是年轻人。读书不多却想像大学问家一样得到别人赞许的眼光。特别是书架上摆一排博尔赫斯、卡尔维诺、村上春树、昆德拉……外国文学更是装逼神器,从读的书上就能看出一个人的修养,外国文学潜台词就是已将个人眼光放于全世界,中国书海已经游到头了。孔乙己烂在身上的长衫,说好听一点,是读书人的尊严,难听一点,就是一件不甘平庸的“装逼外套”。
还有一种装逼缘由,就是当下时兴的“文艺”二字。写手账、听民谣、喜欢画画和读书……文艺青年们的日常,一定是少不了书的陪伴的,这是最直观的文艺生活的体现。
可是他一定是忘记了,书可以装裱,但无法用来装逼!
三忙碌又怠惰的书虫
还有一部分人,他们是从小读书长大的,把读书当做一种认真也正经的消遣。于是每次逛书店都会挑几本喜欢的书,以为总有一天可以拿出来读一读。
而且每次网上搞促销,他们都觉得是个屯书的好机会。精装本放了一大摞,从被放下的那一刻起就像被埋进了坟墓,很难有复活的一天了。忙碌时按下开始键,结束键就坏掉了,即使中间休息一会儿也不见得会打开一本书,打开手机的概率反而大的多。
信息爆炸的时代,原本能够用来看书养花的激情都被小小的手机所泯灭。越来越多的人“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书越多反而自加的心理压力越大,越不知该从那一本开始读起。每一本都想读,纠结之下,一时之间却每一本都未读。
这都是懒癌患者的通病,想做的事情当下不做,以后会做的概率就会更加渺茫。
我身边有不少这样的人,想学画画,等到颜料纸张够备齐全,却突然没了兴趣;想坚持夜跑,却因为几个晚上有其他事情,而导致没事的时候也没了夜跑的激情。
古人说,“书非借不能读也”,细想来确有一番道理。自己的书就摆在书架上、桌上、床上,随处可见,随手可得,总是以一句“以后有的是时间读”搪塞自己难得的一丁点儿读书瘾,安慰自己深不见底的堕落。

㈤ 明湖居听书的原文

话说老残在渔船上被众人砸得沉下海去,自知万无生理,只好闭着眼睛,听他怎样。觉得身体如落叶一般,飘飘荡荡,顷刻工夫沉了底了。只听耳边有人叫道:“先生,起来罢!先生,起来罢!天已黑了,饭厅上饭已摆好多时了。”老残慌忙睁开眼睛,楞了一楞道:“呀!原来是一梦!” 自从那日起,又过了几天,老残向管事的道:“现在天气渐寒,贵居停的病也不会再发,明年如有委用之处,再来效劳。目下鄙人要往济南府去看看大明湖的风景。”管事的再三挽留不住,只好当晚设酒饯行;封了一千两银子奉给老残,算是医生的酬劳。老残略道一声“谢谢”,也就收入箱笼,告辞动身上车去了。
一路秋山红叶,老圃黄花,颇不寂寞。到了济南府,进得城来,家家泉水,户户垂杨,比那江南风景,觉得更为有趣。到了小布政司街,觅了一家客店,名叫高升店,将行李卸下,开发了车价酒钱,胡乱吃点晚饭,也就睡
次日清晨起来,吃点儿点心,便摇着串铃满街蜇了一趟,虚应一应故事。午后便步行至鹊华桥边,雇了一只小船,荡起双桨,朝北不远,便到历下亭前。止船进去,入了大门,便是一个亭子,油漆已大半剥蚀。亭子上悬了一副对联,写的是“历下此亭古,济南名士多”,上写着“杜工部句”,下写着“道州何绍基韦”。亭子旁边虽有几间房屋,也没有甚么意思。复行下船,向西荡去,不甚远,又到了铁公祠畔。你道铁公是谁?就是明初与燕王为难的那个铁铉。后人敬他的忠义,所以至今春秋时节,土人尚不断的来此进香。
到了铁公祠前,朝南一望,只见对面千佛山上,梵字僧楼,与那苍松翠柏,高下相间,红的火红,白的雪白,青的靛青,绿的碧绿,更有那一株半株的丹枫夹在里面,仿佛宋人赵千里的一幅大画,做了一架数十里长的屏风。正在叹赏不绝,忽听一声渔唱,低头看去,谁知那明湖业已澄净的同镜子一般。那千佛山的倒影映在湖里,显得明明白白,那楼台树木,格外光彩,觉得比上头的一个千沸山还要好看,还要清楚。这湖的南岸,上去便是街市,却有一层芦苇,密密遮住。现在正是开花的时候,一片白花映着带水气的斜阳,好似一条粉红绒毯,做了上下两个山的垫子,实在奇绝。
老残心里想道:“如此佳景,为何没有甚么游人?”看了一会儿,回转身来,看那大门里面楹柱上有副对联,写的是“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暗暗点头道:“真正不错!”进了大门,正面便是铁公享堂,朝东便是一个荷池。绕着曲折的回廊,到了荷他东面,就是个圆门。圆门东边有三间旧房,有个破匾,上题“古水仙祠”四个字。祠前一副破旧对联,写的是“一盏寒泉荐秋菊,三更画船穿藕花”。过了水仙祠,仍旧上了船,荡到历下亭的后面。两边荷叶荷花将船夹住,那荷叶初枯,擦的船嗤嗤价响;那水鸟被人惊起,格格价飞;那已老的莲蓬,不断的绷到船窗里面来。老残随手摘了几个莲蓬,一面吃着,一面船已到了鹊华桥畔了。
到了鹊华桥,才觉得人烟稠密,也有挑担子的,也有推小车子的,也有坐二人抬小蓝呢轿子的。轿子后面,一个跟班的戴个红缨帽子,膀子底下夹个护书,拼命价奔,一面用手中擦汗,一面低着头跑。街上五六岁的孩子不知避人,被那轿夫无意踢倒一个,他便哇哇的哭起。他的母亲赶忙跑来问:“谁碰倒你的?谁碰倒你的?”那个孩子只是哇哇的哭,并不说话。问了半天,才带哭说了一句道:“抬矫子的!”他母亲抬头看时,轿子早已跑的有二里多远了。那妇人牵了孩子,嘴里不住咭咭咕咕的骂着,就回去了。
老残从鹊华桥往南,缓缓向小布政司街走去。一抬头,见那墙上贴了一张黄纸,有一尺长,七八寸宽的光景。居中写着“说鼓书”三个大字;旁边一行小字是“二十四日明湖居”。那纸还未十分干,心知是方才贴的,只不知道这是甚么事情,别处也没有见过这样招子。一路走着,一路盘算,只听得耳边有两个挑担子的说道:“明儿白妞说书,我们可以不必做生意,来听书罢。”又走到街上、听铺子里柜台上有人说道:“前次白妞说书是你告假的,明儿的书,应该我告假了。”一路行未,街谈巷议,大半都是这话,心里诧异道:“白妞是何许人?说的是何等样书,为甚一纸招贴,侵举国若狂如此?”信步走来,不知不觉已到高升店口。
进得店去,茶房便来回道:“客人,用什么夜膳?”老残一一说过,就顺便问道:“你们此他说鼓书是个甚么顽意儿,何以惊动这么许多的人?”茶房说:“客人,你不知道。这说鼓书本是山东乡下的土调,同一面鼓,两片梨花简,名叫‘梨花大鼓’,演说些前人的故事,本也没甚稀奇。自从王家出了这个白妞、黑妞妹妹两个,这白妞名字叫做王小玉,此人是天生的怪物!他十二三岁时就学会了这说书的本事。他却嫌这乡下的调儿没甚么出奇,他就常到戏园里看戏,所有甚么西皮、二簧、梆子腔等唱,一听就会;甚么余三胜、程长庚、张二奎等人的调子,他一听也就会唱。仗着他的喉咙,要多高有多高;他的中气,要多长有多长。他又把那南方的甚么昆腔、小曲,种种的腔调,他都拿来装在这大鼓书的调儿里面。不过二三年工夫,创出这个调儿,竟至无论南北高下的人,听了他唱书,无不神魂颠倒。现在已有招子,明儿就唱。你不信,去听一听就知道了。只是要听还要早去,他虽是一点钟开唱,若到十点钟去,便没有坐位的。”老残听了,也不甚相信。
次日六点钟起,先到南门内看了舜井。又出南门,到历山脚下,看看相传大舜昔日耕田的地方。及至回店,已有九点钟的光景,赶忙吃了饭,走到明湖居,才不过十点钟时候。那明湖居本是个大戏园子,戏台前有一百多张桌子。那知进了园门,园子里面已经坐的满满的了,只有中间七八张桌子还无人坐,桌子却都贴着“抚院定”‘学院定”等类红纸条儿。老残看了半天,无处落脚,只好袖子里送了看坐儿的二百个钱,才弄了一张短板凳,在人缝里坐下。看那戏台上,只摆了一张半桌,桌子上放了一面板鼓,鼓上放了两个铁片儿,心里知道这就是所谓梨花简了,旁边放了一个三弦子,半桌后面放了两张椅子,并无一个人在台上。偌大的个戏台,空空洞洞,别无他物,看了不觉有些好笑。园子里面,顶着篮子卖烧饼油条的有一二十个,都是为那不吃饭来的人买了充饥的。
到了十一点钟,只见门口轿子渐渐拥挤,许多官员都着了便衣,带着家人,陆续进来。不到十二点钟,前面几张空桌俱已满了,不断还有人来,看坐儿的也只是搬张短凳,在夹缝中安插。这一群人来了,彼此招呼,有打千儿的,有作揖的,大半打千儿的多。寓谈阔论,说笑自如。这十几张桌子外,看来都是做生意的人;又有些像是本地读书人的样子:大家都嘁嘁喳喳的在那里说闲话。因为人大多了,所以说的甚么话都听不清楚,也不去管他。 《明湖居听书》节选自《老残游记》第二回。作者清末刘鹗,笔名洪都百炼生。
到了十二点半钟,看那台上,从后台帘子里面,出来一个男人:穿了一件蓝布长衫,长长的脸儿,一脸疙瘩,仿佛风干福橘皮似的,甚为丑陋,但觉得那人气味到还沉静。出得台来,并无一语,就往半桌后面左手一张椅子上坐下。慢慢的将三弦子取来,随便和了和弦,弹了一两个小调,人也不甚留神去听。后来弹了一枝大调,也不知道叫什么牌子。只是到后来,全用轮指,那抑扬顿挫,入耳动心,恍若有几十根弦,几百个指头,在那里弹似的。这时台下叫好的声音不绝于耳,却也压不下那弦子去,这曲弹罢,就歇了手,旁边有人送上茶来。
停了数分钟时,帘子里面出来一个姑娘,约有十六七岁,长长鸭蛋脸儿,梳了一个抓髻,戴了一副银耳环,穿了一件蓝布外褂儿,一条蓝布裤子,都是黑布镶滚的。虽是粗布衣裳,到十分洁净。来到半桌后面右手椅子上坐下。那弹弦子的便取了弦子,铮铮鏦鏦弹起。这姑娘便立起身来,左手取了梨花简,夹在指头缝里,便丁了当当的敲,与那弦子声音相应;右手持了鼓棰子,凝神听那弦子的节奏。忽羯鼓一声,歌喉遽发,字字清脆,声声宛转,如新莺出谷,乳燕归巢,每句七字,每段数十句,或缓或急,忽高忽低;其中转腔换调之处,百变不穷,觉一切歌曲腔调俱出其下,以为观止矣。
旁坐有两人,其一人低声问那人道:“此想必是白妞了罢?”其一人道:“不是。这人叫黑妞,是白妞的妹子。她的调门儿都是白妞教的,若比白妞,还不晓得差多远呢!她的好处人说得出,白妞的好处人说不出;她的好处人学的到,白妞的好处人学不到。你想,这几年来,好顽耍的谁不学她们的调儿呢?就是窑子里的姑娘,也人人都学。只是顶多有一两句到黑妞的地步。若白妞的好处,从没有一个人能及她十分里的一分的。”说着的时候,黑妞早唱完,后面去了。这时满园子里的人,谈心的谈心,说笑的说笑。卖瓜子、落花生、山里红、核桃仁的,高声喊叫着卖,满园子里听来都是人声。
正在热闹哄哄的时节,只见那后台里,又出来了一位姑娘,年纪约十八九岁,装束与前一个毫无分别,瓜子脸儿,白净面皮,相貌不过中人以上之姿,只觉得秀而不媚,清而不寒,半低着头出来,立在半桌后面,把梨花简了当了几声,煞是奇怪:只是两片顽铁,到她手里,便有了五音十二律以的。又将鼓棰子轻轻的点了两下,方抬起头来,向台下一盼。那双眼睛,如秋水,如寒星,如宝珠,如白水银里头养着两丸黑水银,左右一顾一看,连那坐在远远墙角子里的人,都觉得王小玉看见我了;那坐得近的,更不必说。就这一眼,满园子里便鸦雀无声,比皇帝出来还要静悄得多呢,连一根针跌在地下都听得见响!
王小玉便启朱唇,发皓齿,唱了几句书儿。声音初不甚大,只觉入耳有说不出来的妙境:五脏六腑里,像熨斗熨过,无一处不伏贴;三万六千个毛孔,像吃了人参果,无一个毛孔不畅快。唱了十数句之后,渐渐的越唱越高,忽然拔了一个尖儿,像一线钢丝抛入天际,不禁暗暗叫绝。那知他于那极高的地方,尚能回环转折。几啭之后,又高一层,接连有三四叠,节节高起。恍如由傲来峰西面攀登泰山的景象:初看傲来峰削壁干仞,以为上与天通;及至翻到傲来峰顶,才见扇子崖更在傲来峰上;及至翻到扇子崖,又见南天门更在扇子崖上:愈翻愈险,愈险愈奇。那王小玉唱到极高的三四叠后,陡然一落,又极力骋其千回百折的精神,如一条飞蛇在黄山三十六峰半中腰里盘旋穿插。顷刻之间,周匝数遍。从此以后,愈唱愈低,愈低愈细,那声音渐渐的就听不见了。满园子的人都屏气凝神,不敢少动。约有两三分钟之久,仿佛有一点声音从地底下发出。这一出之后,忽又扬起,像放那东洋烟火,一个弹子上天,随化作千百道五色火光,纵横散乱。这一声飞起,即有无限声音俱来并发。那弹弦子的亦全用轮指,忽大忽小,同他那声音相和相合,有如花坞春晓,好鸟乱鸣。耳朵忙不过来,不晓得听那一声的为是。正在撩乱之际,忽听霍然一声,人弦俱寂。这时台下叫好之声,轰然雷动。
停了一会,闹声稍定,只听那台下正座上,有一个少年人,不到三十岁光景,是湖南口音,说道:“当年读书,见古人形容歌声的好处,有那‘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话,我总不懂。空中设想,余音怎样会得绕梁呢?又怎会三日不绝呢?及至听了小玉先生说书,才知古人措辞之妙。每次听他说书之后,总有好几天耳朵里无非都是他的书,无论做什么事,总不入神,反觉得‘三日不绝’,这‘三日’二字下得太少,还是孔子‘三月不知肉味’,‘三月’二字形容得透彻些!”旁边人都说道:“梦湘先生论得好极了!‘于我心有戚戚焉’!”
说着,那黑妞又上来说了一段,底下便又是白妞上场。这一段,闻旁边人说,叫做“黑驴段”。听了去,不过是一个士子见一惊人,骑了一个黑驴走过去的故事。将形容那美人,先形容那黑驴怎样怎样好法,待铺叙到美人的好处,不过数语,这段书也就完了。其音节全是快板,越说越快。白香山诗云:“大珠小珠落玉盘。”可以尽之。其妙处,在说得极快的时候,听的人仿佛都赶不上听,他却字字清楚,无一字不送到人耳轮深处。这是他的独到,然比着前一段却未免逊了一筹了。
这时不过五点钟光景,算计王小玉应该还有一段。不知那一段又是怎样好法,究竟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㈥ 《盗墓笔记》:我只是个听书人

电影版《盗墓笔记》就要上映了,与去年电视剧版播出时相同,又掀起了一场原著粉和演员粉丝的口水大战,此外,随着盗笔前传《老九门》电视剧的热播,这场大战空前激烈。

我虽是原著党,但我懒得想那么多,我只关心三叔什么时候填坑。

2015年8月17日,十年之约,《盗墓笔记》中所写张起灵代替吴邪守青铜门回归的日子。无数稻米(盗迷)齐聚长白山,等待张起灵归来。作者南派三叔曾说,饮冰十年,难凉热血,说书人轻描淡写了十年之约,听书人就这样等了十年。

我们相信铁三角的存在,相信他们如三叔笔下的结局一样,从此生活在雨村,等一场千年雨歇,再不问鬼神。我们沉迷于三叔构架的世界观,陶醉在三叔编织的这个梦里。我们相信吴邪,张起灵,胖子他们不仅仅存在于二次元,他们也同样生活在现实世界,并且,就在我们身边。

我身边的朋友,很多都是稻米。有人读盗笔是在人生中的困难时期,累了读上一读,再难熬的日子也慢慢熬过去了。有人读盗笔是在中学时期,繁重的学习压力下,在班里偷偷相互传阅、躲避着老师的目光,承载着青春和记忆的盗笔,弥足珍贵。

盗墓笔记某平台上,输入张起灵三个字,会有自动回复:“嗯,我在。”这大概是对于孤独的我的意义吧。

三叔构架的世界观,于阅读中呈现在眼前,情节曲折,谜题环环相扣,悬念重重,让人欲罢不能。然而我认为,角色才是这本书的灵魂。

关于张起灵:

张起灵是《盗墓笔记》中的灵魂人物。三叔说他强大如神佛一般,只要他在身边,就能化解一切灾难。这也是个让人心疼的人物,长生不老的他看着曾陪在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眼神渐渐冷漠疏离,一次次失忆却不得不重新背负起家族的使命,末了,只淡淡说一句“没关系”。他说自己是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和这个世界的唯一联系,似乎并没有什么价值,他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这个世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在《三日静寂》里,看他在大雪中亲手雕刻出哭泣的自己,泪目。

所幸,他遇到了吴邪和胖子。为了这份情谊,这个冷漠的人代替了本该守护青铜门的吴邪,守护了青铜门整整十年。

关于吴邪:

胖子叫他“天真”。他让人心疼之处,在于他为了找寻谜团,探寻张起灵的身世,不复天真。

在张起灵替他守青铜门的十年里,他筹划沙海计划,不惜以牺牲自己读取蛇的费洛蒙的方式来换取那些零碎的断代信息,出家为喇嘛,被敌人割破喉咙掉下悬崖,手臂上的十七道疤……

“少有人能在阅尽浮华后,仍旧天真无邪,可天生单纯的人,只能生活在无尽的孤独里。”――《盗墓笔记·十年》

他追寻的,只不过是没有结果的结果,连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

结局,平静的重逢,他睁开眼,看到篝火映出的,张起灵淡然的眼神。

38岁的男人,与其说是没有了对于谜底的执念,倒不如说他越来越像张起灵了。

他遮住了自己手臂上的疤。

到最后,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很美的句子。虽说这句话是腐女的yy,但无论兄弟情也好,基情也罢,他们至今安稳,足够了。

网上曾有一个段子,盗墓笔记最虐的八件事:

1、潘子唱的肝肠寸断的高粱红: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别回头。

2、胖子在云彩死后,哭着说出那句:我是真的喜欢,从来没有开过玩笑。

3、笑着说:太多了,顶不住了。

4、解雨臣生不如死的青春期。

5、那个背负着比死亡还沉重命运的人还是毅然决然踏入青铜门内。

6、吴邪深陷局中不复天真。

7、十年后,是接替而不是接。

8、我只是个听书人。

听书人入戏太深,没关系。所幸,十年后,是接而不是接替。

这,不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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