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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变戏法小说

发布时间: 2021-07-01 17:27:48

A. 简析鲁迅的现代都市小说

鲁迅作为中国现代文化战线上的主将,与现代传媒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可以说,现代传媒是鲁迅先生进行战斗的主要阵地,特别是报刊,构成了鲁迅先生文化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鲁迅先生一生受现代传媒的影响很大,不仅密切关注着革命的和进步的报刊宣传工作,也对当时形形色色的各种反动报刊作过无情的揭露和辛辣的讽刺,对当时各种新闻现象进行过独具特色的解读和评价,并在报刊上发表了大量作品。是现代传媒,促进鲁迅先生的创作,并让鲁迅先生的作品家喻户晓,确立了鲁迅先生在文坛上的地位。
一、现代都市传媒催生鲁迅先生的不朽作品
现代社会与古代、近代社会的区别之一,是工业的发展而导致城市,特别是大都市的形成。城市在社会生活诸多领域内拥有制造信息和发布信息的权利,为现代传媒的产生提供了土壤,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就应运而生了。在现代社会历史进程中,现代传媒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麦克卢汉认为,“媒介是社会的先锋” ① ,“使事物所以然的动因”②,把媒介视为推动人类和社会进步的力量。胡适也曾说过,“如果没有《新青年》同人的组织,倘若没有他们这一班人的提倡,白话文学的运动至少要推迟几十年”③。
毋容置疑,报刊对于近现代中国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民国初期,陈独秀说:“我办报十年,中国局面全改观。”这实在不是自夸之词!新文化运动自媒体起,《新青年》及其背后的鲁迅、胡适、陈独秀等巨子,站在了当时社会最风云激荡的思想旋涡之中,而他们之所以能对社会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与报刊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因为,在鲁迅先生生活的年代,报刊是当时的主要媒介。鲁迅先生的不朽作品,就是“听将令”而为进步的现代传媒创作的。
在《〈呐喊〉自序》中,鲁迅先生曾说起他的创作经过和缘由。《新青年》编辑金心异(钱玄同)来拜访鲁迅,与鲁迅先生有一段意味深长的谈话:
“你钞了这些(指古碑)有什么用?”
“没有什么用。”
“那么,你钞他是什么意思呢?”
“没有什么意思。”
“我想,你可以做点文章……”
……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到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为着“毁坏这铁屋的希望”,鲁迅终于答应“做文章了”,“这便是最初的一篇《狂人日记》。从此以后,便一发不可收拾。”④
从这段著名的谈话可知,促使鲁迅进行新文艺创作的是《新青年》。进步的现代传媒,是催生鲁迅的力量。鲁迅求学之日起,就受到现代传媒的影响,如康有为、梁启超等组织的强学会《中外纪闻》、《强学报》等。到日本留学后,更广泛地接触了各种传媒。经过长期的思想、文学、社会等方面积累,一旦遇到符合鲁迅文学、人生理想的传媒,在文学革命形势的召唤下,鲁迅终于“听将令”而厚积厚发,“一发不可收拾”地创作了大量的不朽作品。据统计,鲁迅一生共在《晨报》、《京报》、《申报》、《世界日报》、《中华日报》、《国民新报》等15家日报,《新青年》、《语丝》、《作家》、《文学》等78家期刊,以及《现代中国》、《国际文学》等9家外文报刊等103家报刊发表过742篇文章。是报刊,催生了鲁迅先生的创作,让国人认识了鲁迅,让鲁迅的名字和作品传遍了中国和世界。
提起鲁迅,就不能不提他的杂文。鲁迅的杂文可以说是中国现代文化的一部“史诗”,它不但记录了鲁迅一生战斗的业绩,同时也记录了鲁迅那个时代中国的思想史和文化史。而鲁迅的杂文,又是为了适应报刊的需要而写成的,也就是为了配合形势发展的需要、革命斗争的需要而创作的。
二、现代都市传媒为鲁迅先生在文坛地位的确立提供了阵地
战士的阵地在哪?在战场;鲁迅的阵地在哪?在报刊。鲁迅一生中给敌人大量的匕首和投枪是从哪里射出的?也是报刊。报刊是鲁迅进行战斗的主要阵地,也构成了他的主要文化生活环境。
(一)现代都市传媒为鲁迅作品提供沃土和园地。
鲁迅的大量作品往往先在报纸杂志上发表,然后编集出版。其单篇作品大多发表于北京、上海两地报刊,也有偶发于其他地方的报刊,如天津的《天下篇》。报纸副刊是鲁迅发表文章作品的主要园地,为鲁迅杂文的发表提供了平台,为鲁迅作品提供沃土和园地。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中国新文学的伟大丰碑,也是国际公认的世界名著,最初便是在《晨报》副刊上连载后轰动全国的;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也是中国最早的现代白话小说,标志着中国小说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是报刊,让人们认识鲁迅,了解鲁迅,认同鲁迅,进而尊崇鲁迅;是报刊,让鲁迅的名字深入人心,为鲁迅小说的价值及其在文学革命中地位奠定了巩固的基础。
(二)现代都市传媒让鲁迅先生的作品迅速传播并产生广泛影响
1、鲁迅生活的时代现代都市传媒比较发达,为他作品的快速传播提供了可能
清朝末年,因革命形势风起云涌,迫切需要舆论的配合。民间报刊随之而产生,最早是同治十二年在汉口出版的《昭文新报》,“后此,《时务报》与《时务日报》等接踵而起,一时报纸,兴也勃焉”。⑤ “举其著者,如长沙之湘学会、时务学堂……等,尤其不可以计数,而每会必有一种出版物以发表其意见。于是维新运动,顿呈活跃之观,而杂志亦风起云涌,盛极一时。”⑥据戈公振统计,比较知名的日报光上海一市就有《苏报》、《中国公报》等42种,杂志有《农学报》、《国粹学报》、《进步》等46种。北京、广州、天津、长沙等地也有各种各样的报纸杂志。几乎与此同时,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电子传媒也应运而生。1922年底,美国记者奥斯邦在上海开办“中国无线电公司”,成为我国境内的第一座电台。 1926年10月1日,国人自办的第一座电台——哈尔滨广播无线电台正式开播。 1928年8月1日,国民党的中央广播电台开始播音。1924年,英国人贝尔德发明了最原始的电视机,用电传输了图像。1905年第一部中国电影《定军山》诞生,此后电影业发展较快 ,特别是20年代后的大都市上海,电影更成为一种时尚。
早在1923年,陈独秀就敏锐地指出白话文运动发生的原因在于“中国近来产业发达,人口集中”。⑦近年来,在考察五四运动或者说“新文学”的发生时,已经有不少研究者开始注意中国民族工业的勃兴、现代知识分子群体的形成、现代印刷出版业的发展、现代都市传媒的兴起以及现代市场的形成等等现代性因素所构成的特殊历史条件。鲁迅有幸,他生活在一个现代媒介比较发达的时代,报刊、书籍、电台、电影等给鲁迅提供了最快捷、最广泛的信息,从而为他提供了大量的创作素材。
也正是蓬勃发展的现代都市传媒,让鲁迅先生的作品家喻户晓。人们对鲁迅作品的逐步认识,对鲁迅这位伟大人物的逐渐了解,就是从报刊开始的。鲁迅自从在《新青年》上发表作品《狂人日记》和随感录后,开始享誉中国文坛。中国先进思想界、文化界、革命界就对他表示拥护、爱戴和崇仰,认同鲁迅先生的作品是带有先进性的。而他的对手和敌人也是通过报刊认识了鲁迅的作品,从而认识了鲁迅。
2、对鲁迅在报刊发表作品的反响和评论,确立了鲁迅在文坛的地位
鲁迅先生的文章在报刊发表之后,引起了各界激烈的反响和评论。对于鲁迅作品的反响和评论,最早见于正式出版物的是1913年4月《小说月报》第四卷第一号上,作了十处随文评点和“焦木附志”。诚然,恽铁樵对鲁迅所写的小说《怀旧》所作的评点和附志,还比较幼稚,不能作为鲁迅研究学术史的起点。但我们可以从中窥见到,鲁迅的作品一发表,传媒就给予了关注。鲁迅的《狂人日记》和随感录在《新青年》发表后,1919年2月1日初版发行的《新潮》第一卷第二号,有一篇署名记者《书报介绍》的文章,首次提到鲁迅的作品:“就文章而论,唐俟(鲁迅发表随感录时的笔名)君的《狂人日记》用写实的笔法,达寄托的旨趣,诚然是中国近来第一篇好小说。”⑧这段评论,肯定了鲁迅先生的创作“是中国近来第一篇好小说”,从而奠定了鲁迅先生在现代文坛的地位。
1923年后,对鲁迅的作品出现了比较完整、具体的综合性评论。1923年8月,鲁迅出版了第一本小说集《呐喊》,对鲁迅小说的评论达到了高潮。同年8月31日,上海《民国日报》副刊刊登了《小说集<呐喊>的出版消息,称赞《呐喊》是“在中国底小说史上为了它就得‘划分时代’的小说集” ⑨。而真正有份量的评论是10月8日,茅盾以沈雁冰名义在《时事新报》副刊《文学》第91期发表的《读<呐喊>》一文,他在文中谈了读者读鲁迅先生的小说《狂人日记》、《阿Q正传》时的新奇感受和鲁迅小说在青年中的广泛影响。
而对鲁迅先生作品特别是杂文的争论,为鲁迅先生的作品传播开辟了一条更宽广的道路。由女师大风潮所引起的鲁迅和“现代评论派”的论战,因革命的本质问题而导致的鲁迅与创造社、太阳社的论战,还有鲁迅与新月社、“第三种人”以及“国防文学”和“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两个口号的论战,等等。这些论战不仅在中国现代思想史、文学史,中国知识分子精神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在鲁迅自身思想的发展上,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这场论战引发了鲁迅的很多思考,使他产生了一系列的作品,如《朝花夕拾》,《野草》,《彷徨》的后半部,以及《华盖集》、《华盖集续编》里的杂文,实际上构成了鲁迅创作的一个高潮。”⑩
现代都市传媒对鲁迅先生作品的反响与评论,让鲁迅的作品在群众中特别是进步青年当中传开来,确立了鲁迅在文坛上的地位。
三、鲁迅在险恶的斗争环境中把现代传媒的作用得到了应有的发挥
作为中国现代文化战线上的主将之一,鲁迅与报刊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他不仅密切关注着革命的和进步的报刊宣传工作,也对当时形形色色的各种反动报刊作过无情的揭露和辛辣的讽刺,对当时各种新闻现象进行过独具特色的解读和评价,为现代传媒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一)鲁迅参与编辑报刊或指导报刊编辑,支持和帮助进步的现代传媒,发展进步传媒
1906年,鲁迅先生弃医从文,就是“觉得在中国医好几个人也无用,还应该有较为广大的运动——先提倡新文艺”(《鲁迅自传》手稿,1976年《革命文物》第三期)他“提倡新文艺”的第一个举动,就是与周作人等筹办文艺杂志《新生》,尽管后来因资金没有着落而流产,“不能在一处纵谈将来的好梦了”11。但鲁迅一生都没有将这“好梦”忘却,在创作之余参与编辑报刊或指导报刊编辑,为现代进步传媒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他领导、支持了“未名社”、“朝花社”等文学团体,主编了《国民新报副刊》(乙种)、《莽原》、《语丝》、《奔流》、《萌芽》、《译文》等文艺期刊。鲁迅在他战斗的一生中,主编和参加编辑的报刊约二十余种,支持或投稿的中文报刊近一百二十种。《新青年》、《语丝》、《莽原》、《国民新报副刊》、《未名》半月刊、《奔流》等在当时比较有影响力的刊物,鲁迅曾是主编或参与编辑。1934年8月,还带病编辑《译文》创刊号,并作《〈译文〉创刊前记》发表在9月16日的《译文》月刊第一卷第一期上,说:“印了出来给喜欢看译品的人们作为参考而已。”这间接也为译文类杂志的出版发行指明了方向。
即使鲁迅没有参与编辑的报刊,但只要是进步的报刊,鲁迅都会大力支持。如对副刊的支持,便是重要的一例。我国最早的副刊,是1897年11月,在上海的英国租界内,由英商创办的中文报纸《字林沪报》的一个名为“消闲版”的副刊。在辛亥革命前后,作为“中国报纸的重要特色”的副刊,被资产阶级革命派用来进行革命宣传;但是,辛亥革命后,由于革命党人的革命意志日渐消沉,加上袁世凯、北洋军阀对新闻出版事业的压制和摧残,副刊的革命色彩日渐减弱,消闲性重新上升为主流,变为鸳鸯蝴蝶派文学的天下。“五四运动”前后,副刊成为提倡新文化、宣传新思想和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一些名闻遐迩的副刊,诸如“五四”时期《晨报》的“晨报副镌”、《京报》副刊、《民国日报》(上海)副刊“觉悟”、《时事新报》副刊“学灯”等,成为当时各家报纸的一大亮点。这些副刊的革新,因为有了鲁迅的加入而更加完善。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中国新文学的伟大丰碑,也是国际公认的世界名著,最初便是在《晨报》副刊上连载尔后轰动全国的。早在1919年12月1日,鲁迅先生就在《晨报创刊纪念增刊》上发表了小说《一件小事》。《晨报副刊》独立发行后,鲁迅又在该刊发表了五十余篇作品,对于中国新文学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正是因为鲁迅,《晨报副刊》成为现代文学发展史上的第一块重要阵地,它不仅扶植影响了现代文学史上许多作家的成长,同时也影响了现代传媒的发展方向。
鲁迅成为报刊参加新文化运动的发动者和组织者,体现在鲁迅参与报刊的编辑并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宣传新文化运动。最有名的,便是鲁迅对于现代最重要的杂志《新青年》的支持。《新青年》于1915年9月发刊于上海,为陈独秀所编辑,每月一册。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也是中国最早的现代白话小说,标志着中国小说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孔乙己》《药》等优秀的小说,也是发表在《新青年》上的。“五四”后,各地爱国学生团体纷纷仿效《新青年》、《每周评论》,创办白话报刊,仅1919年就出版400多种,到1920年,连《东方杂志》、《小说月报》等最持重的大杂志,也都采用了白话文。陈独秀对鲁迅在《新青年》当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了客观的评价——
“鲁迅先生和他弟弟启明先生,都是《新青年》的作者之一,虽然不是最主要的作者,发表的文章也很不少,尤其是启明先生;然而他们两位,都有他们自己独立的思想,不是因为附和《新青年》作者中哪一个人而参加的,所以他们的作品在《新青年》中特别有价值。12”
(二)鲁迅对反动当局的文化“围剿”和新闻封锁进行不屈不挠的抗争,揭露、批判反动传媒的反动本质
反动统治者为了维护其反人民、反社会的统治,总是通过文化“围剿”和新闻封锁来隐瞒事实,愚弄人民,麻痹大众。鲁迅生活的时代是一个传媒较为发达的时代,文化宣传、新闻报道已成为上层建筑中控制、操纵社会意识的得天独厚的一种意识形态。鲁迅在战斗的一生中,长时间与反动传媒、文化“围剿”和新闻封锁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促使鲁迅创作大量的杂文,进行揭露和批判。他曾经指名批判的新闻媒体,约有二十几种,其中既有《顺天时报》、《益世报》等有帝国主义背景的报刊,也有《中央日报》、《时事新报》等国民党四大家族直接掌握的报刊;既有《社会新闻》、《微言》等国民党文化特务主办的报刊,也有《醒狮》、《国魂》等国家主义派的报刊;既有《人言》、《现代》等资产阶级高级知识分子主办的报刊,也有《大公报》、《循环日报》、《武汉日报》等一般的资产阶级报刊。同时,对一些内容空虚、低级趣味的黄色报刊、杂志,鲁迅一直都进行批评,倡导发展健康向上、净化人们灵魂的传媒。
在长期与反动当局的报刊打交道,对它们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和总结以后,鲁迅给出对当时传媒总的印象式评价:“中国的报纸上看不出实话。”国民党当局为了从舆论上维护他们的反动统治,他们的报纸和他们所间接控制的报纸,为了欺骗更多的读者,常常“驱使着真伪杂糅的记事”,抓住一点事实,制造一些谣言,混淆是非。因此,鲁迅总结自己看报的两条经验并向读者推荐。一是打折扣对于报上那些以危言耸听,以美词动听,经过粉饰的夸大、装腔文章,鲁迅主张对其内容要打折扣,或打八折,或对半,甚至二折,才可以看出事情的真相来。二是在《推背图》文中,他提出正面文章反面看,即从反面来理解现在和推测未来,并举出“近几天报章上记载着的要闻罢。”鲁迅评析说:把客观公正挂在嘴边叫得震天响的这一新闻现象本身的出现,就体现出一种主观目的。“办杂志可以号称没有一定的圈子,而其实这正是圈子。是便于遮眼的变戏法的手巾。”鲁迅同时又强调,新闻记者要尊重事实,不能根据自己的主观好恶而曲解事实。有倾向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我们不能责备他有圈子,我们只能批评他这圈子对不对。”1931年2月7日夜或8日晨的左联五烈士的被杀,“当时上海的报章都不敢载这件事,或者也许是不愿,或不屑载这件事。”《晶报》、《现代》、《人言》等报刊对当局的禁止刊物、杀戮作家不置一词,却以莫须有的罪名对革命作家进行陷害、污蔑和侮辱。这样的新闻媒体,鲁迅将之归入到帮闲刊物之列。为了提高读者对这些刊物的辨别力,鲁迅撰写了《二丑艺术》予以揭露和剖析:“他有点上等人模样,也懂些琴棋书画,也来得行令猜谜,但依靠的是权门,凌蔑的是百姓,有谁被压迫了,他就来冷笑几声,畅快一下,有谁被陷害了,他又去吓唬一下,吆喝几声。不过他的态度又并不常常如此的,大抵一面又回过头来,向台下的看客指出他公子的缺点,摇着头装起鬼脸道:你看这家伙,这回可要倒霉哩!”鲁迅指出,林林总总的刊物中,就总有帮闲性媒体的存在,只要读者留心观察,就可以识别出来:“我们只要取一种刊物,看他一个星期,就会发见他忽而怨恨春天,忽而颂扬战争,忽而译萧伯纳演说,忽而讲婚姻问题;但其间一定有时要慷慨激昂的表示对于国事的不满:这就是用出末一手来了。”13鲁迅就是通过这样的“照妖镜”,把反动刊物的本质显现出来。
《语丝》曾经是进步刊物,也花费了鲁迅不少心血,后来因为编辑地位、思想发生了变化,拾起自己反对过的现代派“正人君子”的衣钵,或明或暗地攻击、排斥异己,“对于社会现象的批评几乎绝无,连这一类的投稿也少有”14,已经丧失了“毁坏旧物和戳破新盒子而露出里面所藏的旧物来的一种突击之力”15,1930年2月,鲁迅写了《我和〈语丝〉的始终》载在《萌芽月刊》上进行批判,文章发表后仅一个月,《语丝》周刊出至五卷五十二期便自动停刊。
(三)鲁迅把在报刊发表文章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和革命斗争的重任,从而做到“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媒介就是一个风向标,它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媒体的观点和义务,更多的还是肩负着正确导向舆论,承担社会的责任和使命。在鲁迅来说,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是出于一种社会责任,一种唤醒民众沉睡灵魂的责任感。鲁迅的许多作品,表现了他强烈的时代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他把发表文章当作和反动派斗争的武器,当作唤醒民众的良药,其目的就是“利用一切机会,打破包围着我们的黑暗和沉默”。正是这种责任感,促使鲁迅终生笔耕不辍。
鲁迅一生在国内主要在绍兴、南京、北京、厦门、广州和上海几个城市生活过。每到一地,他都十分关注媒体,关注舆论,从而了解社会,了解中国的现状与将来。在绍兴,他支持越社青年办《越铎日报》监督绍兴军政府;在厦门,他支持并指导厦门大学文艺青年创办“泱泱社”和“鼓浪社”,亲自为其社刊《波艇》、《鼓浪》审稿、改稿,指导编印,还为《波艇》创刊号撰写了《厦门通讯》;在广州,鲁迅先生虽然只待了短短的8个月时间里,但在《黄埔生活》、《民国新闻》等报刊上发表了一批极有分量的文章,如《革命时代的文学》、《庆祝沪宁克福的那一边》、《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等。
在北京和上海这两个主要的居住城市,鲁迅更是充分发挥了现代传媒的作用,利用杂文作为主要武器进行了坚韧的战斗。李浩在《都市憧憬与乡村羁绊》中指出:“鲁迅以杂文来表达他的文化理想,杂文的社会效用则是通过报刊这一大众传媒完成的。报刊是市民社会中人们的主要交流工具,中国现代思想的传入就是通过报刊书籍来实现的。”16从五四时期开始,鲁迅就用杂文的形式与反对新文化的各种不同的论调进行斗争,但那时他还是不自觉的。到了后来,有些人开始嘲笑他是一个“杂文家”,他才更明确地意识到“杂文”的力量,并且开始自觉地从事杂文的创作。据统计,鲁迅的杂文曾刊载于国内外一百多种报纸杂志上。鲁迅说,杂文是“感应的神经”,它能够“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从而为新文化、新思想的发展在旧文化、旧思想的荆棘丛莽中开辟出一条蜿蜒曲折的道路,使之能够存在,能够发展,能够壮大。从1933年1月底至1934年8月,鲁迅在这“中国黎明前最黑暗的年代”里,在经过革新的《申报》副刊《自由谈》上,变换五十多个笔名,发表了一百三十多篇文章。这个数目,在鲁迅杂文中占了五分之一。钻过森严的文网,在一份日报上接连不断地发表这么多充满战斗性的杂文,在中国现代革命史和文学史上没有第二人。从1918年9月15日在《新青年》“随感录”专栏发表《随感录二十五》起,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所写的未完稿的《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鲁迅一生共创作杂文700多篇,约135万字,在其170万字的全部著作中,占将近百分之八十。这些文字收入了《坟》《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三闲集》《二心集》《南腔北调集》《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集》《且介亭杂文末编》等15部杂文集里。在这15部杂文集中,辛亥革命,特别是五四运动以来,中国社会上发生的重大事件,革命运动、党派之争、民生疾苦、文化争端……几乎全部生动地反映在他的杂文里。鲁迅用手中的笔,对一些文化现象和不同阶层的一些人物的无情揭露,愤怒控诉,尖锐批判,辛辣讽刺,痛苦呐喊,亲切鼓励,热烈赞颂。鲁迅的杂文,丰富了报刊的内容,也使报刊具有了革命性和战斗性。
文化大师是思想界、文艺界的先行者,大众传媒与文化大师密切联系,将先进文艺作品和思想广泛传播,影响社会,提升民众素质,从而达到改造国民的目的。在文坛享有崇高声誉的鲁迅,他的一生,与现代传媒特别是报刊有着不解之缘。现代都市传媒,是鲁迅先生进行创作的动力,并为鲁迅先生发表作品让人们了解鲁迅提供了平台,更是鲁迅先生一生主要的战场和阵地。

B. 求玄幻类小说

飘邈之旅

作者:萧潜

第一集误入天庭

第一章

「李总,您的电话,是全通公司曾总。」
秘书小玉一直不明白自己公司的李强总经理,如此精明的人为什么喜欢和这个曾总混在一起,这个全通公司是一家标准的空壳公司,而公司老总曾伟光绝对是混世魔王。
她心里叹息一声又想:「老总的事,可不是我们小职员可以问的。」摇摇头又忙自己的工作去了。
总经理的为人公司上下都很佩服,他凭着闯劲,一个人以极少的资金创办这家贸易公司,从一无所有到拥有这家上千万资产的公司,只用了短短的六年时间,在商界虽然有很多人嫉妒,但是也不得不佩服他有魄力,眼光独到,敢想敢干。
李强今年二十九岁,个头矮小,皮肤黝黑。他自小家境贫寒,凭着过人的聪明和朋友的资助,磕磕绊绊的上完四年大学。由于天生喜交友,人又仗义豪爽,因此结交许多朋友。
「喂,伟光啊,有什么事,一会儿我还要开会……什么?有事要见面谈……算了吧,哪天不能说?明天我请你吃饭再说,今天……不行啊,什么……担保的事,靠……好吧,我马上来!」
李强脸色铁青地放下电话,楞了楞神说道:「小玉,下午的会议取消,你通知彭子东和剑仔到希尔顿酒店四0三房间去,要快!」
李强心急如火的开车来到希尔顿酒店,下车后急急忙忙地冲上楼去,曾伟光已经等在门口了。看见李强来了,他说:「强哥,你别急,这事要从长计议……」
「安升公司是怎么回事?」
「唉,他们公司的老总涉嫌诈骗,卷了大笔财产逃了,几家给他担保的公司都急得团团转,被骗的公司已经告上法院,我先告诉一声,免得你措手不及。」又道:「当初,我也看走眼了,唉!强哥,都是我不好,不该劝你去担保他们公司。」
「现在不是道歉的时候,事情还没搞清楚。」李强已经冷静下来,小眼睛透出精明的光,问道:「什么时候的事情?」
曾伟光对李强的冷静很吃惊,道:「大概有三天了吧,我刚知道就打电话给你了。」
「强哥」、「强哥」,两个小伙子远远的就打着招呼。
「好,伟光,我先走,有什么事情电话联系。」李强带着两人,匆匆下楼。到了大厅,李强立即布置剑仔找人,他急于了解整个事情的情况,又让彭子东回公司去召集部门经理,等他回来开会。
李强坐上汽车,让司机开车。他明白这次碰上大麻烦了,想了又想不得要领,便掏出手机给女友打电话,提示音对方关机。
李强心里没来由的一阵烦乱。
司机说道:「李总,到公司了。」刚拉开车门,手机却突然响了。
听完电话李强面色惨白,说道:「回去,立即回希尔顿酒店。」
李强再次回到希尔顿酒店四0三房间,站在门外,李强清楚地听见房间里熟悉的声音,正是自己女友的笑声。
「小光哥,这次得了这么一大笔钱,你带我远走高飞吧,要是被阿强发现了,就麻烦了……嘻嘻,你好坏哦。」
「哎,小心点别乱说,来,我的小宝贝……」
木然地站在门外,李强觉得四周的一切都变得很陌生,一股一股的热血涌上头来。
他摇摇晃晃地找到楼层服务员,让她打开房门,因为这个房间是他常包的,专门招待朋友住宿用的,楼层的服务员对他都很熟悉。
走进房间,李强冷冷地看着床上赤裸的一对男女,一言不发地看着他俩慌乱地穿着衣服。曾伟光结结巴巴地说道:「强……强哥,你听我……解释……」
李强看他的眼光就像看一只狗,非常平静地说道:「在很久以前我还很穷很小的时候,曾经有个家伙总是羞辱我、欺负我,你猜怎么样?」
曾伟光希望李强大喊大叫,他倒是不怕了,看他如此冷冰地说话,心里不由得抖了起来。「强哥……我……我……」「告诉你,我都忍了。你想不到吧,可是有一天,他欺负我们班上一个很关心我的好朋友,你猜我怎么样?」李强的脸突然扭曲了,背在身后的手突然猛刺了出去,一把水果刀狠地扎在曾伟光的肚子上。
「你和他一样,都被我捅了一刀!」李强凑在曾伟光的耳边说道。
李强的女友大声尖叫起来。
曾伟光不敢相信地看着肚子上的刀。他利用李强喜欢交友、性格豪爽的弱点,在一年前就设局,注册了一家安升公司,用李强公司作担保,疯狂诈骗,又仗着长得潇洒英俊、能说会道,把李强的女友也骗上了手,两人联手欺骗李强。他没有想到,李强会这么快就发现,并且会对他动刀子。
李强松开手惨然的说道:「我李强朋友无数,认识你算我瞎了眼。」
连一眼都没看自己的女友,李强转身走出了房间,心里犹如被千把万把的尖刃穿过,那种痛到灵魂里的感觉,让他有生不如死的念头。
李强遣走司机,自己开着车茫然地飞驰在路上。
停下车,李强发现已经到了郊区的瑟湖边,不由的长叹一声,这是他以前经常和女友来的地方。手机的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拿起手机一听:「你好,还记得我吗?我是傅山。」
李强立即想到他是五年前认识的朋友,那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人,见面后竟然要李强跟他走,李强那时正是踌躇满志的时候,当即拒绝。他走时曾经对李强说过,过五年后,我会来找你的,那时你会需要我的帮助。不知道为什么,他给李强留下极其强烈的印象,经过几年了,记忆还是那么鲜明。
一阵惊颤掠过心头,李强说道:「记得。」
「要我帮你吗?」
「怎么帮?你在哪里?」
「在你身后。」
李强惊得一转身,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他面前。
定了定神,细看傅山,只见他一套合体的黑色西装,青色暗花领带,衬托出强悍的身材,一头黑黑的长发,潇洒地飘在脑后,大大的双眼深嵌在浓眉下,射出的目光深沉有力穿人肺腑。他似乎只有三十来岁,但他眼神里那种久经沧桑的感觉,让人无法确定他到底有多大。
李强一直不知道他是干什么职业的,只是觉得他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人。五年没有见到过他,依旧是初次见面时的样子,一点都没有变老。
「傅大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啊?」
远处传来阵阵警笛的鸣叫,傅山回头看了看,笑道:「好像有警察在找你。」
手机铃声再次响起,李强打开接听,好像听到非常可乐的事情,突然放声大笑,扬手将手机远远的扔进湖里,转身问傅山道:「你怎么帮我?你走吧,我不想连累你,这里已经被包围了。」
傅山笑嘻嘻的看着李强,说道:「我还是那句老话,你愿意跟我走吗?」
李强觉得傅山有点胡搅蛮缠,大声吼道:「我愿意!他妈的,那有什么用!」
四周传来阵阵的脚步声,有高音喇叭喊道:「里面的人,站住不要动,将手放在车顶,不要作无谓的抵抗。」
傅山大笑,道:「好,你终于同意了,哈哈哈,哈哈哈……」
许多警察持枪靠拢过来。
李强看着大笑的傅山,有点悲哀地想,但愿不要连累到他。傅山似乎很欣赏地冲着他咧嘴一笑,李强只看到他雪白的牙齿,一道白光闪动,靠过来的警察被白光刺的闭上了眼睛。等他们睁开眼时,眼前的两人已经无影无踪,只有李强那辆汽车孤零零的停在湖边。
「呵呵,到了。」傅山看着空旷无人的古战场笑嘻嘻地说。
李强惊讶的不敢相信,看着傅山就像在看怪物。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他感觉不到一秒钟,四周的景物就完全变了,刚才的一切,包括冲过来的警察,一刹那全部消失了。而这里的景色就像戈壁滩。
「兄弟,我知道你有很多疑问,不过等我先改造完你的身体以后,再向你解释,这样你也容易接受些。」傅山温和地说。
李强吃惊地看着傅山,只见他身体慢慢地冒出金光,双手捧着一团紫光,人也慢慢地飘离地面,样子非常神圣。李强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不知道他是上帝还是大仙,可以肯定他不是人。我交友无数,其中居然还有这样的朋友,真是奇怪。」
渐渐的那团紫光发出耀眼的光芒,脱出傅山的手心悬在李强的头顶。一股不知什么样的力量把李强从地上拉入紫光中,李强舒服地叹息一声,闭上双眼,清晰地感觉到一股强大的暖流,顺着头顶流向双脚。
缓缓的暖流越来越急,越来越热,终于李强忍受不住而想大叫时,骇然发现自己什么也做不了,不但叫不出声,连眼也睁不开,身体的感觉却越来越明晰了。痛啊,就像有人在心里放了一把火,灸烤着五脏六腑。
每当李强忍受不住而要崩溃时,总是有股清凉的力量及时呵护他。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疼痛慢慢的减轻了,起初的舒适感又回来了。
「好了,终于完成了。呵呵,真是完美啊。」傅山开心地说道,「哦,对了,忘记告诉你,『紫炎心』的力量把你的外形修改过了,等一会儿你自己照照镜子。」
「紫炎心?那是什么东西啊?」
一种无法形容的舒适感,从骨头里向外延展开来,站在地上李强舒舒服服地伸了一个懒腰,劈叭的爆裂声犹如炒豆般从骨子里响起。这一个懒腰让李强从头到脚都变得强大起来。
吓了一跳的李强首先感觉不一样的是视力,极远的山脉清晰可见,看天空中翱翔的雄鹰更是翎羽毕现。风儿掠过大地的轻啸声,远处的鸟鸣声、马嘶声竟然是如此的清晰。有点茫然的李强低下头一看又吃一惊,原本合身的衣裤可笑地缩在身上,裤脚缩到膝盖下。恍然间李强明白了,自己一定是变高了。
「呵呵,『紫炎心』是我修炼的一件修真用的法宝,专门用来筑基,你的体质和人品正好合适它。」傅山微笑着解释。
李强张了张嘴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一切对他来说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这是你修真之路的开始,我只给你打好了基础,要完全吸收运用『紫炎心』的力量,修炼出自己的力量,达到修真高手的境界,嘿嘿,小子,路还长着呢。」傅山惊讶李强竟然如此快的融合了「紫炎心」,虽然只吸收了不到百分之一的「紫炎心」力量,但这种亲和力也让傅山吃惊不小,不愧是五年前就看好的人。
好不容易让自己平静下来,李强有太多的不明白:「傅大哥,你是神仙吗?」以李强的知识和阅历完全无法理解傅山所作的一切。
「什么是神仙,神仙是什么?」傅山笑着反问。
「这个……那个……我想神仙是无所不能的,神仙是长生不老的,神仙……反正神仙谁也没看见过,应该……哎……有神仙就该有阎王,那菩萨也有啊,上帝,嗯?!上帝是干什么的?」李强越说越乱,说着说着自己也糊涂了。
看着胡说八道的李强,傅山忍不住哈哈大笑:「老弟,我不是你想象中的神仙,我是修真者,不过要说本事嘛可也接近你说的神仙了。」傅山看看茫然的李强继续说道:「我也是地球人,还是中国的汉人,不过我是在西汉年间由我的『领路人』带出地球的,以我现在的能力已经可以成为你的『领路人』了。这次从封缘星来地球就为了寻找一位可以融合『紫炎心』能量的人,在地球我整整找了九年啊,在第四年就找到你。呵呵,可惜你不肯跟我走,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等到你老弟同意了。」
李强觉得自己很白痴,好歹也是大学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怎么会听不明白傅山的话。但是李强还是听懂了几点,这个傅山是地球人,他是西汉年间离开地球的,是个什么修真者,换句话说不管自己相信不相信,他都有上千年的岁数,还有自己就是能融合什么「紫炎心」的人。
转念间李强又激动起来,这个傅山是从外星来的,他肯定要带我出地球。李强现在实在是灰心丧气了,只想有多远走多远,离开这个让他伤心愤怒的地方。心里突然悲喜交集,居然狂笑出声:「哇……哈哈……哈哈……吱……」笑声中泪水长流。
傅山被他这带倒勾声的狂笑吓了一跳:「哎,老弟……我说的话很好笑吗?」
「没,没有,傅大哥,我们下一步干什么啊?」李强悄悄擦去眼泪,急忙转移话题。心里一旦下了走的决心,李强整个人都轻松下来。
「嗯,我们在地球大约还有二十天才离开,时间紧了一点,不过也来得及。老弟,我们先去一个大城市。」傅山手中凭空出现一套新衣裤,连袜子和皮鞋都有。「老弟,先换上衣裤,你现在的样子可见不得人哦。」
李强接过衣裤迅速穿好,这才发现竟然全身都是名牌,就连袜子也是世界上最好的牌子。
「呵呵,当真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想不到老弟竟是如此风流潇洒。」傅山一通狂赞。
李强觉得脸都红了,长这么大没听过有人说自己风流潇洒,苦着脸说道:「老哥啊,小弟自小就有个外号,人称『地老鼠』,风流潇洒?!边都沾不上啊,你老人家就别臊我了吧。」
傅山笑着摇摇头,心想:没人相信「紫炎心」强大的力量,它能带来难以置信的变化,这可是我们重玄派最难炼制的法宝了,它已经把其貌不扬的李强变得如此惊人,不知道以后会如何,真是让人期待。
看着一身名牌,李强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老哥,我没看到你带什么行李,一直是空着双手的,这衣服、鞋子你放在哪儿的?」
傅山伸出左手撩开袖子,手腕上慢慢现出一只三指宽的镯子,手镯的颜色很怪,发黑的深褐色,淡淡的花纹闪着神秘的银色光晕,在镯子里缓缓转动。
「天啊,太漂亮了,这是什么手镯?」李强惊奇万分。
「这叫『纳芥手镯』,是高手修真者的专用品,专门用来储物的,这个『纳芥手镯』是最好的一种,这么多年只找到这一个。哦,我还有一个,是我得到纳芥后换下来的,送你吧。」傅山手中有如变戏法般冒出另一只手镯。
李强把玩着新到手的镯子,手镯的颜色是钴蓝色,非金非木非石,不知道是用什么制造的,比纳芥手镯要宽一倍,镯子的边缘是很怪异的不规则纹路,细看镯面竟是一丝一丝钴蓝色挤出来的,在丝丝的蓝下好像有银星闪动。
「这种镯子叫『潭博手镯』,是同类储物镯子中最好的,你戴起来试试。」傅山笑着说道:「镯子里有许多我用不上的东西,就算是给你的见面礼了。」
李强戴上了手镯,立即明白其中奥秘,虽然不明白是依据什么原理制造的,但是怎么用却毫无困难,手中现出一迭钞票,消失,又现出一颗足有鸡蛋大小的钻石。李强奇怪地大叫:「镯子里好多东西,啊,这是钻石,这个,这个是……我靠……是长刀耶!」只见李强手中的东西一会出现一会消失。
傅山看着李强笑道:「要上路啦!镯子里的东西都是你的,以后慢慢看吧。」只听他轻喝道:「走啦!」
白光闪过,地上已是空无一人。

第二章

到现在都没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李强在锦江饭店的客房里,看着镜子里的人,摸摸自己的脸,心想:「这下没有人会认识我了,想不到我也可以变得如此好看。唉,变得好看了又有什么用,家没有了,朋友没有了,公司也没有了,现在真是一无所有。」
现在的李强足有一百八十公分,宽肩细腰,肤色有若婴儿般白腻细嫩,淡淡的红晕在皮肤内流转,感觉浑身的肌肉蕴含着爆炸的力量,细长的双目射出慑人的精光,脸上的线条有若刀削斧劈般刚劲有力,说不上俊美,但是阳刚气十足,找不出一点李强的原貌。
最让李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他在镜中的形象竟然像十八、九岁的大男孩,只有眼神还保留了原来的成熟感。
傅山告诉李强再过二十天就要离开地球,这段时间他要去办事,到时候来接他。
李强很满意现在的形象,感觉很爽,这下可以一切从头开始了。
洗完澡穿上衣服,李强离开饭店。
李强办的第一件事是先到一家仓库租了一间房。他寻思既然要离开地球,短时间里可能回不来了,不如这几天多买一些东西,也许以后用得上,而且手镯里的现金如果不用,离开地球后就只是一堆废纸了。
「你好,有什么好酒?」在一家烟酒专卖店,李强笑咪咪对漂亮的店员小姐问道。
一向口齿伶俐的店员小姐抬头看见李强,竟然哑口无语,心头有如鹿撞,一丝红晕爬上脸来,心想:「帅!这个男孩真是帅呆了!我的男朋友和他可没得比。」
「嘻嘻。」对面柜台两个同样年轻的女店员,咬着耳朵在小声嘀咕,不时发出暧昧的笑声。
「你……你好,你说……什么……噢,对不起,你要买什么?」漂亮的女店员脸更红了。
「呵呵,」李强轻轻地笑了,他很喜欢现在的感觉,说道:「我想买点好酒,能介绍一下吗?」
接下来的事,让这位女店员目瞪口呆,这个帅的让人无法相信的男孩,一口气将店里几乎所有的名牌酒全部买走,放下厚厚几迭钞票后,吩咐雇来的小工运走,然后潇洒地向她挥手拜拜,飘然走向下一家商场。
直到很久后,这个漂亮的女店员还记着那个帅气而多金的男孩,幻想着如果他是我的男朋友该多好啊。
购物行动一直持续到晚上,李强终于停止了疯狂大采购。先回到租来的仓库里,将东西全部放进储物手镯里,回到饭店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
「明天还要去买。」坐在床上的李强完全无法入睡,心里的伤痛似乎要在疯狂的购物中才能稍稍地平静下来。幼时的贫苦和后来在商场上的打拚,有若电影般一幕幕地在脑海里闪现,李强一夜无眠。
连续十九天的超级疯狂大采购,直到把手镯里存放的现金基本花光,才算停止下来。商人出生的李强习惯性地估算这次花费,吃惊地发现,在十九天里,他消费了九万多元人民币,折合一百多万美金。手镯里的空间已经装的半满了,从衣服到鞋子、书籍到纸张、大米到食盐,只要市场上能看到的全买来了,还买了许多药物和一些小型的医疗器具。
在第二十天的下午,傅山准时出现在李强的面前。
火星是我们地球的近邻,它的直径为四千两百英哩,约是地球的二分之一,质量为地球的零点一一倍。火星外包有一层不太厚的大气。火星是颗神秘的「红星」。
火星上有三种截然不同的地形。
其一是环形山,这是一种月亮型的地形。
其二是混沌未辟的地形,是由于大面积的沉陷而形成的,沉陷区最宽处达六十英哩。
火星表面的第三种地形是普通平原,根本看不到山丘、岭脊以及环形山,它好像是由沙土或尘埃铺成的一块辽阔荒野。
傅山和李强就站在第二种地形里。巨大的沉陷区。
由于地球几乎已经被修真界遗忘,地球上的传送阵早在百年前就废弃消失了,只有像傅山那样从地球出来的人,才会不惜花费大量的能量仙石,回到故乡。如果本身不是修真高手,就是想回去也是办不到的。
傅山盘腿坐在地上。从地球到火星的瞬移,花去了他五块顶级的碧潮石和自身太多的能量。他挥手将「五色焰罗罩」扬起,先护起两人,然后立即开始打坐,一手一个能量石专心地开始恢复。
李强到现在还是晕头转向,他怎么都不相信,仅靠人力居然可以从地球跑到火星,想想也太匪夷所思。迫于无奈而离开地球,家人朋友再也见不到了,想到这些,心里那份失落便一起涌了上来。
无论如何,待修真有成后一定要再回地球。决心一下,心情也就平静了不少,李强这才仔细观察周围。
暗红色高耸入天的绝壁,死一样沉寂的天空,四周寂静的可怕,五彩流动的半圆罩在他和傅山的身边,像一顶巨型帐篷。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是李强明白这宝贝一定是起保护作用的。
李强在百无聊赖中发现一件奇妙的事情,自己竟然可以不用呼吸而没有任何不适。李强看看盘腿坐着的傅山,知道他一时半会儿不会醒来,便也盘腿坐在他身边,心里盘算着,自从被「紫炎心」改造后,还不知道自己体内到底有什么变化,正好有时间试试看。
坐下盘好腿后,李强傻了眼,他完全不知道从何入手。「嗯,对了,以前看过武侠小说,好像要气沉丹田什么的,试试看。」
「咦,没感觉,祖爷爷的烦恼!!!我就不信搞不出来!」李强发起狠来。
屏住呼吸闭上眼睛静下心,过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就在李强快要绝望的时候,「轰」地一下,李强感觉身体像被炸开了。虽然闭着双眼,却清楚的看到体内一团紫色的火焰膨胀开来,李强明白这是「紫炎心」动了。
这一动非同小可,如同在水中投了块巨石,层层涟漪散了开去。现在的「紫炎心」就像水面,李强的憋气静心就如同巨石砸入水里,「紫炎心」庞大的能量被启动了。
从李强身上开始散发出耀眼的紫色光芒,这光是如此明亮,四周的景物都亮了起来。
李强是有苦自家知,「紫炎心」一启动他就后悔了,因为他完全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办,心想:「这下可真是祖爷爷的烦恼啦,傅大哥不知道什么时间醒,这可怎么办啊?」
「紫炎心」的能量越发膨胀开来,李强再也坐不住了,从地上「噌」地窜了出去,犹如出匣的炮弹,穿出防护的「五色焰罗罩」砸向不远处的绝壁。看着扑面而来的绝壁,李强惊恐地大叫:「哇……山倒啦!救命啊……」
「碰……轰隆隆……」
还真给他说对了,绝壁被撞塌了一大块,巨大的石块从绝壁上坠落而下,在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夹杂着无数尘土扑向下方的「五色焰罗罩」。
深深嵌在绝壁上的李强惊得魂飞魄散,狂喊:「傅大哥,快躲啊……咦,我怎么还活着?」眼睁睁看着石块砸在「五色焰罗罩」上,五彩的光芒突然快速转动起来,喧嚣飞舞的尘埃也遮不住这耀眼的光芒。
渐渐地一切平静下来,李强发现坠落的石块竟然整齐的围着「五色焰罗罩」,根本就没能砸进去。
「宝贝,真是好宝贝,妈呀……这么高我怎么下去啊!」李强嵌在绝壁上离地足有七十多米高,浑身冒着紫色的光,远看就像绝壁上挂着一盏灯。幸好这是在火星,如果在地球就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惊人效果了。
「咔……咔……咔……」随着「紫炎心」能量的继续发散,李强身周的岩石开始一块块地碎落。「不好玩,不好玩,帮帮忙……拜托别碎了,咦呀……哇……不玩啦……救命啊……!」
「轰……」惊天动地!
李强呈大字形深深地砸进地下足有半米多,半晌才苦着脸爬起身,「呸……呸……」吐出满嘴的泥沙,狠狠一拳砸在身边的巨石上,发泄心中的不满。
「轰……」又一声巨响,巨石就像被炸药引爆,碎石四溅。「靠,什么东西啊……这玩意也炸啊!」
李强傻楞楞的站在地上:「傅大哥,你是不是把我变成怪物啦,我快被玩死啦。」动辄得咎的处境吓得李强再也不敢乱动,他蹑手蹑脚地想走进「五色焰罗罩」。
「嗯,怎么进不去?傅大哥开门啊!」李强被「五色焰罗罩」挡在外面,任他如何努力也跨不进去半步。李强整个人就趴在「五色焰罗罩」上,可怜巴巴地看着罩里的傅山。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傅山慢慢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裸体小伙儿,冒着紫焰的身子贴在护罩上,眼巴巴地看着自己,下身的玩意儿吊儿郎当的晃着。只听他喊着:「谢天谢地!傅大哥,开门啊!」
傅山吓了一跳,这不是李强吗?一挥手收回「五色焰罗罩」。李强突然失去支撑,「扑通」一声跌在地上。
看着李强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傅山忍不住大笑特笑起来:「哈哈……哈哈……老弟……哈哈,这儿虽然没外人,也不用那么夸张吧……哈哈哈!」
心神一松,李强立即发现自己竟然光着身体,原来在「紫炎心」启动后,所有的衣物都化为灰烬。刚从手镯里取出一件衣服,还没打开包装,「噗」,淡淡的青烟中衣服又化为了灰烬。李强傻眼了。
傅山忍住笑说道:「老弟,地球上带来的东西现在可没法用,你那『紫炎心』发出的真火要是没法控制,那就会有什么烧什么。」
李强双手交叉捂着下身的玩意儿,哭丧着脸说:「要不是我对现在的形象比较有信心,还真让人没法活了,就这样我也见不得人啊。」
哀怨的神态让傅山又是一阵狂笑,真没想到这次找的小弟竟然是这样一个活宝。
「别急,老弟,你现在的状况可是让我也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就到了『灵寂期』,我也算大开眼界啦。要到这个阶段,一般的修真者必须花上几十年时间,嘿,你可真是厉害,才几天就到了,让人羡慕啊。」
李强听他夸奖忍不住挺了挺胸膛,忽然觉得不对,急忙弯腰继续捂着他的宝贝,一脸尴尬地叫道:「大哥啊,我不管什么灵寂不灵寂的,快点想想办法,别让小弟光溜溜的啦。」
「呵呵,原来准备让你在灵寂期前自己炼甲穿,现在可是不行了。算了,送你一套我炼好的甲胄,不过以后你还是要自己学会炼甲的。」
傅山走近李强,手中现出一套银色的铠甲,扬手间银色铠甲犹如活的一样,自动附到李强身上。
铠甲刚穿好,紫焰便开始烧灼,银白色的铠甲流光异彩,紫焰在甲面上如流水般荡漾,慢慢地紫焰隐进铠甲里,银白色的甲面里流转着紫色的火焰煞是好看。
铠甲穿上身,李强竟然没觉得有重量,只是觉得浑身凉飕飕的,舒适极了。
李强倒是见怪不怪了,又得了一件宝贝。仔细观察身上的铠甲,李强觉得真是无话可说,简直是一件极致的艺术品。他指着身上的铠甲问道:「这件宝甲叫什么名字,真是漂亮啊,噢,不好……」李强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我怎么才能脱下来?」
书名:《飘邈之旅》十大玄幻小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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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戏法与耍狗熊
作者:夯石
谁在“导演”张艺谋?
更新时间2005-4-26 17:25:00 字数:1019
某一行当的无限风光必得有几个风光无限的人物撑着、显摆着。比方说导演这一行儿,眼下就有几个值钱的名字是非得跳出来不可的,就算你把它藏垃圾堆里也没用,它会捎带着把一堆没用的垃圾变得身价百倍、星味儿十足。
就说张艺谋,导电影、导歌剧、导MTV、导广告片……没有他不导的,于是,导出了名,就演,导演嘛,导而优则演。可这个“演”,却是在戏外。不过,也没有他不能胜任的,所演的角色,像他导的东西一样,五花八门,包罗万象。
“导”惯了别人而被人“导”是个啥滋味,大概只有张名导自己明白。说句公道话,有的角色,张艺谋乐于出演,如给某些产品做形象大使,虽则他的外观形象并不咋样,但他的名导形象却美仑美奂、值了大钱!不过,更多的角色却是张名导心不甘情不愿的,甚至可以说,有许多角色是张名导压根儿就不想演却不知怎么就成了他的“作品”。张名导没得着一分钱酬劳不说,还白给人家跑了龙套、做了帮衬、当了托儿,当然他是无辜的、冤枉的,因为他不能把“张艺谋”这三个字锁起来、贴上封条、搁银行的保险箱里,虽然,他最需要这么做。于是,就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张艺谋”每天每时每分每秒在各种大事小情甚至垃圾新闻中流窜,以不自由之身自由地出入人们的视线和脑海。一个不知名的人因为攀附上张艺谋而瞬间知名,一件有可能很臭的东西因为张艺谋的大……

D. 寻一部以前的小说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
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 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
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
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
,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BY《读者》

E. 找本小说 都市风格 主人公开宠物店的还会中国传统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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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意识:意识是在固定的基础上,可以提升的能量
意念:意念是意识所发出的指令,意念可以随着你心理的变化,而提升强弱。意念最低时,可以低到让你无法控制你的情绪以及身体,产生自残,或是自杀等行为。意念最高时,可以高出你自身意识的一倍,可以让你突然感到身边的万物是那么的好理解,让人很轻松的去接受身边的事物,以及给自己带来很好的运气。
普通人的意识:500~700左右少于500的人就是弱智。
普通人所有放出的意念:500~1400当你所放的意念能大于等于1400时、那么你的人格魅力就相当的强了、竞选主席去吧!
白鹰:意识700~1000初级修炼者
意念700~2000意念不能高出本身意识的一倍.以下的以此类推!
青鹰:意识1000~1500可以说是进入到了修炼能量的范围内以及一些低级的体修。
黑鹰:意识1500~3000已经完全进入到了能量修炼以及一些中级体修
白狮:意识3000~5000踏入高级能量修行者的范围内以及高级体修(例如:超人、蜘蛛人等)
青狮:意识5000~7000高级能量修行者
黑狮:意识7……
别忘了采纳哟

G. 《聊斋志异》中最神奇的变戏法是什么,为何让人目瞪口呆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是一部玄幻小说,因为其非凡的想象力,书中所描绘的事情常常让人出乎意料。在聊斋志异中,最神奇的变戏法就是男人带着他的儿子表演偷桃的魔术,看完以后,让人目瞪口呆,又引人入胜。这个魔术完全超出了人间的魔术的技法,居然到天上偷摘取王母娘娘的蟠桃。

这种令人叹为观止的神奇故事,看后觉得十分有意思,这种故事只有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才能看到,其实,聊斋志异中都是这种有意思的玄幻文章,让人浮想联翩。

H. 兄弟们帮帮忙啊!找一本穿越小说.

随意穿越小说和历史 我只记得《和绾绾同居的日子》里的是
但男主好像不是胖子 姓楚 不过蛮好看的 男主角被三次逆推 呵呵

I. 求主角回到古代,卖艺的小说,或变戏法的小说,糊弄古代人的小说,最好古代人把他当神的,嘻嘻,要男主的

我记得有本《逼上梁山》,是穿到北宋末年、水浒那个年代的,冒充神棍,被尊为神仙、星君临凡

J. 以前看过一部小说,讲的是两个变戏法的世家相互争斗每五年斗一回法,男主和女主在游历时认识了还相爱了,

单纯的这种线索是找不到的,能理解你怀念第一本书的情怀,不过,现在的小说太多了,不必吊死一棵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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