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奇妙小說閱讀答案
Ⅰ 詩祝勇閱讀文章答案
唐代詩人張繼的詩作《楓橋葉泊》寫於落第之後,經過了時間的磨洗終成千古絕唱。不僅家喻戶曉,而且名揚海外,在中華詩壇上有著非同尋常的地位。
Ⅱ 口技閱讀答案
口技》記敘了一場精彩的口技表演,表現了一位口技藝人的高超技藝,令人深切感受到口技這一民間藝術的魅力。
全文可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1段):交代口技表演者和表演的時間、地點、設施、道具,以及開演前的氣氛。這部分是下文記敘精彩表演的鋪墊。
第二部分(2—4段):寫表演者的精彩表演和聽眾的反應。
第一層(2段):寫表演一家人深夜被犬吠驚醒的情形,以及賓客對口技表演的由衷贊嘆。
第二層(3段):寫表演一家人由醒復睡的情形,以及賓客的情緒變化。
第三層(4段):寫表演突然而至的大火災的情形,以及賓客以假為真的神態、動作。
第三部分(5段):寫表演結束時的情景。再次交代表演者的道具僅「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與首段相呼應,說明在演出中未增加任何道具,剛才的精彩表演的確是從「口」中發出的。
這篇文章在寫法上的主要特點:
①正面描寫與側面描寫相結合。本文寫口技表演,抓住了表演者和聽眾兩個方面:一方面描寫口技藝人的表演,直接表現其高超技藝,這是正面描寫;另一方面描寫聽眾的神態、動作,以聽眾的反應烘托其高超技藝,這是從側面描寫。在描寫表演過程的三段中都是先寫口技藝人的表演,後寫聽眾的反應,從而使表演和效果有機地聯系起來,以聽眾的反應為烘托,從側面表現口技表演之「善」。此外,課文首尾兩次清楚地交待了極簡單的道具,表明口技不是靠其他器物的發聲,而僅僅是靠一張嘴發聲,突出其技藝在「口」,也是從側面表現表演者口技的不凡。本文運用側面描寫表現這場口技表演的魅力,烘托表演者的高超技藝,增強文章的感染力。
②以動寫靜,以動襯靜的描寫,表現深夜的寂靜氣氛。
a、「遙聞深巷中犬吠。」
口技表演是由「遙聞深巷中犬吠。」開始的。這一句寫犬吠聲,而這犬吠聲是遠遠聽到的,並且是從深巷中傳來的,這就營造了夜深人靜的氛圍,把聽眾帶入特定的生活情境中,使聽眾的注意力自然地被「犬吠」聲所吸引,想知道究竟會發生什麼事情。這一句既是以動寫靜,烘托深夜的寂靜氣氛,又是使一戶人家由婦人初醒到全家喧鬧的鋪墊。
b、「微聞有鼠作作索索,盆器傾側,婦夢中咳嗽。」
這是以老鼠跑動偷食聲,「盆器傾側」聲、婦人朦朧中的咳嗽聲為反襯,加重深夜的靜謐氣氛,表現一家人由醒復睡後的沉寂狀態,並為下面即將表現的大火災蓄勢。
Ⅲ 求祝勇《詩》的閱讀答案
不知道呀
Ⅳ 陳奇妙 這名字 是否好聽女大神們幫幫忙
奇妙二字的含義太明顯了,不過聽起來挺活潑的,小名叫妙妙也不錯,聽好聽的
Ⅳ 只管開始做閱讀答案
只管開始做
要讀書,怎生讀?朱熹說:「書只貴讀,讀多自然曉。今即思量得,寫在紙上底,也不濟事,終非我有,只貴乎讀。這個不知如何,自然心與氣合,舒暢發越,自是記得牢。縱饒熟看過,心裡思量過,也不如讀。讀來讀去,少間曉不得底,自然曉得;已曉得者,越有滋味。若是讀不熟,都沒這般滋味。」簡單說,「只貴乎讀,也不如讀,讀來讀去,自然曉得」,而且不講道理,「這個不知如何」。
就此一棍子,打翻了寫讀書筆記的、熟看過、思量過的諸般法子。
要寫字,怎生寫?
尼爾-蓋曼說:寫完一個,持續寫。
吉恩-沃爾夫:寫下一個。
帕慕克說他在書桌前,每天坐十小時。
聽此話,真是坑人。我們要的是訣竅,是建議,是張無忌練五年就抵張三豐一百年的是道,是游刃有餘的秘方,你卻叫我們照樣子夯練!坑死人啦!是把我們當傻瓜嗎?
但稍微回想,還真是。庖丁說道之前,也解了十九年牛,而且這還是半小說性質。張無忌?那純是小說。
又說了:帕慕克,你是作家,你可以每天寫十小時,我們沒閑空啊。
說到閑空,旁扯幾句。
馬爾克斯說的一段子:1971年,聶魯達在巴黎,聽某個可靠的朋友透露,說他將獲得諾貝爾文學獎。聶先生那年,六十七歲了,離過世還有兩年。雖然終於在諾貝爾文學兼比誰晚死獎中,跑贏了那幫老頭評委,到底不能像年輕人剛進洞房,猴急跳腳臉火燙。他只遍請巴黎的諸位朋友吃飯,人問他理由,他只笑而不答。直到消息出來,諸位恍然大悟,紛道恭喜。數中一位問:「那你頒獎詞准備說啥?」聶先生一拍腦袋:「高興忘了!」扯過張菜單,翻個面,就用他招牌的綠墨水開始寫起來。
這故事能講得開,前提是聶先生那些年在巴黎。他在巴黎幹嘛呢?工作,在大使館上班。實際上,他老人家是正經外交官。
有些人當官之餘寫詩,就能成諾貝爾;有些人當官之餘,就只能寫「一路聲聲頻問好,千言句句盡關懷。殷勤答問唱和諧。 」
業余詩人很是不少,實際上,詩人這行當,大多是兼職:
凱魯亞克並不總是在路上賓士,也會去鐵路工作。
艾米莉-迪金森除了寫詩,也幫人養過貓。
羅伯特-弗洛斯特一邊寫詩一邊躬耕田園。
華萊士-史蒂文斯一邊寫詩一邊當保險推銷員。
胡安-魯爾福也曾經一邊在墨西哥到處開車推銷保險,一邊構思他影響整個拉美文學界的《佩德羅-巴拉莫》。
杜甫做他的杜工部,一邊順手寫詩,秦觀認為他算詩歌界的孔子。
曹操一邊盪平宇內芟夷大難,一邊順手寫詩開了個時代。
李後主他爹外加馮延巳包括之後的晏殊,都是一邊做著帝王和宰相,一邊順手把詞從五代拓到了宋初。
歐陽修、王安石都是宰相級的職位,又當朋黨紛起,忙著指揮僚友,跟對手吵架,奏章一封封,還不能罵臟話,工作壓力挺大,順便也列了唐宋八大家。
門德爾松是當老師的,夏天才創作曲子。李斯特得繞世界巡迴,比如著名的十個星期演四十場之類的傳說,順手寫曲子。馬勒很長時間里主業是指揮。鮑羅丁本行是醫院院長,又是化學家。等把些瓶瓶罐罐都處理罷,才能寫曲子去。
康奈爾大學教師納博科夫帶著兩門課,講義都印得出《文學講稿》,趁假期出去捉蝴蝶時,下雨天悶在車里寫小說,寫了五年,弄出了《洛麗塔》。
這些貨們,大多是業余搞創作;本行另有職責,而且負擔不算輕;業余搞創作,喧賓奪主成其大名。——當然你可以說,明清時許多老流氓,身兼儒道兩種屬性,偶爾還念念禪;當了公務員,有了鐵飯碗,就抱定儒家精神,濟世救民。沒當上公務員,或者不被天子待見,就決定披發入山,雲煙深處去,坐看雲起。明清朝的名文人大多如此:做著好官,念叨歸農,自號個什麼齋主人,什麼居山人,還寫厚厚的詩集出來印,就是想來分富貴風流,兩廂占盡——所以我不算他們。
讀過《月亮與六便士》的人,理當對斯特里克蘭——原型為高更——反復陳述的那句話有印象:他所以要拋棄掉事業去畫畫,是因為「人生太短了,我來不及做別的。」實際上,每個人都會嫌時間太少,比起自己想做的事情來,實在太少了。
放到我們每個人的身上,一個簡單的算式:
一個人,假設他的工作與愛好全不相關,則一天24小時,8小時睡覺,8小時工作,餘下尚有8小時。縱算這8小時用以飲食、回家,去掉4小時,尚餘4小時。每天4小時夠做些什麼呢?
簡單說吧,如果一個人假期每天睡8小時,空餘16小時,那每個人一天的4小時,一年下來,等於一段三個月的假期時光。
但是,當然,肯定,這是一種理想的演算法。因為這每天至少可以自己支配的4小時,一定有這樣那樣的麻煩:要刷微信;要和朋友聊天;要看朋友轉來的有趣圖片;要慢慢消磨時光看肥皂劇;要打游戲;要發呆;要胡思亂想;以及最多的情況是:
「好吧,我已經決定今天的4小時要用來看掉一本60頁的浮世繪畫冊……等等,看得有點悶啊……不如我先去看點別的輕松的東西呢,比如,刷一集美劇?」
——絕大多數時光,就是這樣流逝了。
這樣做當然沒什麼可指責的,因為人類的天性,總會停留在讓自己舒服的領域之中。那些微小時光的浪費,比如看微信、刷社交網路、慢悠悠聽音樂、賴床,都是自我療愈,是補充元氣。但人們又有一種奇妙的惰性,不像機器那樣,輸滿能量就能立刻開始運作:人是會貪戀舒服的動物,補充完汽油了,還不願意出站,哪怕「我再聽完加油站里這首歌吧。」
想讀一本書,買下來;買完之後,不讀,放著;時候久了,越告訴自己該讀,就越不想讀;每當想起,從書架上拿起,翻幾頁,又放回去;「我已經讀過了,過幾天再說」。反復的自我輕施壓,有了逆反情緒,覺得這是苦差事,越不想做。
海明威說,艾略特的巨作《荒原》是在銀行工作時寫的,但沒名沒錢之前,艾略特就是不敢辭職,當時在巴黎的龐德,雖然詩稿賣不出去,窮得想去當翻譯算了,但還是夥同諸友捐款,「把艾略特從銀行拯救出來!」艾略特,一直描述:那些東西,他無法不去寫。
村上春樹的第一二部小說,是在經營酒吧的間隙寫完的。非常辛苦,辛苦到他寫完第二部小說後就決定不再開店了。但他還是撐下來了。他自陳說自己寫《且聽風吟》時,甚至沒有當小說家的念想,僅僅是必須寫完這篇小說,他甚至沒有考慮過寫完之後怎麼處理(最後投給了群像新人獎),但至少是:寫完之後,甚為舒暢。
這就是他們克服「舒適領域依賴症」=「拖延症」=「懶」的法子:
寫作就是他們的舒適領域,就是他們的自我療護。他們寫字,一如如今的我們,刷網路看輕碎有趣的信息似的。
寫字和讀書當然有技巧,有儀式,海明威是這方面的大師。雖然世界一直在念叨「冰山理論」,但他最經常念叨的是這兩條。
A 優裕的生活環境、規律的生活、強健的身體,有利於持續寫作。
B 在寫得順溜時停筆,如此第二天才好很方便的繼續。
當然,他還有什麼摸摸兜里的兔子腿之類玩意,給自己加油提神,那是迷信,咱不提這個。但他確實可以一下午寫三個短篇,《殺手》、《雨中貓》是同一個下午寫出來的——嗯,他沒有「我寫完一篇了,這下午沒活了,我去玩會兒吧」的習慣。
所以,我忘了是誰說的,塞勒還是誰,海明威其實真正解決的問題僅僅是put your FXXX ass down in front of the desk and keep on working。但這其實也就是做任何事的真正訣竅了。實際上,無論哪個行當,任何人都會有「今天老子不想幹了」的心思,但到最後,還是去繼續了。
人想必都有這樣一兩次經驗:
當你有選擇的餘地,不去做一件事時,便多少會想法子推諉;但當你被限期勒令做這件事時,你還是會推諉一陣,你會覺得「這樣實在太難受了,想起來就是地獄啊」,但壓力之下,便會進入一種瘋狂的工作節奏。你高速勞作,極為順手,等做完後回看才發現自己有多大的潛力,「我居然做完了!」而在做完這檔子事之後的一段時間,你會有些茫然若失;你會帶著慣性,繼續高效勞作,就像一輛剎不住的車子。你會習慣於這種緊張而高效的歲月,甚至對自己的清閑產生罪惡感;而促使你繼續勞作的,就是這種罪惡感。
因為人許多時候,就是這么種賤骨頭:總會以為許多心結,自己無法克服;但時候到了,心理會自然把曾經厭惡的一切,歸化為自己可接納的部分,並自動從完成度上尋找快感;許多工作狂大多如此,靠著連續不斷的自我施壓、擊破壓力來獲得快感,終於欲罷不能。
所謂巧妙的讀書方法,所謂巧妙的工作方法,許多僅僅是變著法的自我激勵和自我暗示,是對心緒的諂媚,繞著彎哄自己,put your FXXX ass down in front of the desk and keep on working。所以許多法子,能有用於一時,卻無法持續刺激自己。除了少數天才,事情的成效在於你投入的時間,而投入的時間,必然受制於拖延症=懶,要擊破這一點,就必須對所做的事情,不只有愛,而且有飢渴感,許多時候的愛慕,只是將之當成一種儀式;只有真正從中獲得了樂趣,才會有上癮般的偏好,才會有一種「我一空下來就得做這個」,而不是「我是要做這個的,不過等等我先看會兒閑書吧」。
最後一個故事。
馬爾克斯早年在哥倫比亞當記者。白天工作,晚上去一個下等妓女睡的大車店歇宿,乘隙寫小說。到他而立之年被報紙解聘後,他先在巴黎,然後去墨西哥。在墨西哥時,他已經寫完了五部小說——全是工作之餘寫的——只有一部《枯枝敗葉》出版了,印了千餘冊。很多年後,他回顧那段生涯,說過這么句話:
「我當時覺得,我可能再也沒機會寫小說了,所以像寫最後一部小說一樣,把一切都傾瀉進了《枯枝敗葉》。」
在從寫小說中獲取樂趣之前,他先逼迫自己寫小說。這個原理,其實可以類比一下。
每個人都會想:我周末要回家看爸媽;我每天回家要給爸媽打個電話問平安……但這心思總存不了太久;總得要父母說得了病,去日無多,有了個期限,人才會一股腦兒,把久已儲藏的情感傾瀉而出。
將這里的父母和你從來想做,又從來沒開始著手的業余愛好做個替換,道理相去不遠。
成就來自經年累月的累積,累積來自於堅持,堅持受著快感的鼓勵,快感則是可以通過自我壓迫+釋放來獲得的(再說一遍,人是有受虐傾向的);而許多時候,自我壓迫,就來自於永不得到或即將逝去的恐懼。
所以,一種自我蠱惑的心情是:「如果我現在不做某事,也許以後也沒時間了。」
當然,到最後,當你把心理深層那些欺軟怕硬、好吃懶做的東西都摸明白了,也就沒必要自我蠱惑了。你能夠洞悉所謂拖延症,也只是耽於舒適領域,所以便只剩乾脆的一點,不要前思後想,只清空大腦,然後簡單粗暴的給自己一下:
「別多想,只管開始做!」
Ⅵ 弦風音樂工作室,誰知道他們的主頁么聽說當紅的90後歌手阿弦和90後作家陳奇妙都在。
是的,已經推出了好幾首歌曲了,非常好聽,已經在酷狗上線了,歡迎大家前去試聽。弦風音樂——致力打造最好的音樂,弦風出品、必屬精品,請大家多多支持。謝謝!
Ⅶ 極地冰蟲唯一凍不死的生物 閱讀理解 馬佳 徐冰川
冰蟲被稱為地球上惟一凍不死的生物,具有科學家理想中外星生命的特質。科學家認為冰蟲這種罕見的耐寒體質可以證明在外星球上也可能存在像冰蟲一樣的耐寒生物。它們在冰中自由行走,在極地低溫下活躍生存,稍微升溫便化成一團粘稠。《西雅圖時報》2月21日報道,美國生物學家將聯合美國宇航局和《國家地理雜志》投入巨資研究極地冰蟲,希望據此在探索外星生命的旅程上邁出一大步。
極地冰蟲是少數活躍在極地低溫下的生物之一。它們被生物學家稱為,最大的無脊椎動物,冰封大地中最活躍的生物。極地冰蟲生活在終年積雪的冰川地帶。在美國阿拉斯加、英國哥倫比亞和俄勒岡州靠近極地的冰川區都可以發現它們身影。它們個頭非常小,在雪地里就像一絲細細的小黑線。
它們可能是世界上最不怕冷的動物。在冰川地區刺骨的寒溫下,其他動物幾乎被凍成冰棒,甚至連細胞都凍得「咯咯」作響。然而這種低溫對於極地冰蟲來說卻是最舒適的生活環境。科學家發現,冰蟲的細胞膜和細胞酶在低溫下正常新陳代謝,細胞膜保持固有的彈性。
冰蟲不僅抗凍還耐餓。科學家曾把幾只冰蟲放在冰箱里研究。兩年過去了,不吃不喝的冰蟲在冷藏室里依然頑強地生存著。
但冰蟲也有致命的缺點———怕熱。冰蟲抵禦高溫的能力異常脆弱,只要溫度高於四攝氏度,冰蟲細胞膜就溶化,細胞內的酶也化成一堆乾草模樣的粘稠物。
穿冰之謎: 破冰有術?
圍繞冰蟲的眾多難解之謎中,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冰蟲可以在固體冰塊中自由穿行。誰也不知道它們是怎麼破冰而出。
有的科學家說,冰蟲可能順著冰中的縫隙鑽出冰面;還有的人猜測冰蟲有破冰術。多名生物學家猜想,冰蟲體內可能含有化冰物質。每當它們穿冰而行時,體內細胞釋放出能量,把周圍的冰塊融化,形成一條通道,就像是「滾燙的刀子切化了黃油」。
一名研究雪地動物的專家說,在眾多雪地跳蚤、雪地線蟲和雪地蜘蛛中,冰蟲是最神奇的動物。北極熊厚厚的皮毛使它與外界低溫隔絕,自身又可以儲存能量。南極鱈血液內有防凍劑,使它在冰天雪地中照常生活。然而渾身赤裸、微小的冰蟲靠什麼來保暖,甚至穿冰?生物學家普策爾說:「當溫度下降時,冰蟲體內馬上製造能量。就像往油箱里加汽油。」
藏身之謎:冬天絕跡?
冰蟲的生活方式也充滿奧秘。它們總是生活在終年積雪的冰川地帶,行蹤隱秘。一到夏天大規模的冰蟲就破冰而出,出來搜尋食物。據尋找冰蟲的研究者說,稍不留神就可能踩死上萬只纏繞在一起的冰蟲。
冰蟲日落而出,日出而息。夏天太陽升起之前,冰蟲紛紛躲回冰層。太陽落山後冰蟲從洞穴中出來,搜尋海藻、花粉和其他可以消化的殘渣作食物。所以它們的學名叫「solifugus」,即躲避太陽。
到了冬天,冰蟲聚集地大都大雪封山,沒有海藻或者其他食物,它們就躲在地下。但至今為止,沒有人知道冰蟲如何在地底過冬。一到冬天冰蟲似乎絕跡。科學家懷疑它們躲在雪底冬眠。不過最近研究者發現如果挖的足夠深,在冬天也可能看見冰蟲。美國兩名生物學家曾多次到終年積雪的雷尼克山中挖冰蟲。他們至今找到的冰蟲都藏身在3米以下的地洞中。
揭開謎底:就可能找到外星生命
冰蟲被稱為地球上惟一凍不死的生物,具有科學家理想中外星生命的特質。科學家認為冰蟲這種罕見的耐寒體質可以證明在外星球上也可能存在像冰蟲一樣的耐寒生物。
2005年,美國宇航局(NASA)出資20萬美元資助冰蟲的研究項目。NASA認為冰蟲能夠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中生活自若,本身就證明木星的冰球或者其他星球上可能也存在類似的外星生物。
美國《國家地理雜志》也注意到了冰蟲,資助研究者尋找冰蟲。《國家地理雜志》認為,冰蟲在器官移植方面的價值遠比它所代表的外星生命更有現實意義。冰蟲細胞能夠在低溫下保持正常新陳代謝。而移植的器官在冷藏過程中卻消耗能量,快速萎縮。如果冰蟲新陳代謝的秘密能夠揭開,醫生就可以用化學和葯物使器官保存更長久。
1887年,美國西雅圖著名攝影家柯蒂斯首次發現了冰蟲,為它取名「雪鰻」。但很少有人關注。近年來全球變暖使極地動物瀕臨滅絕,冰蟲才慢慢進入研究者的視線。美國華盛頓一所大學的生物研究生本·李把冰蟲選為自己的畢業論文課題。李說:「冰蟲現在是炙手可熱,對於它的研究幾乎空白,然而它卻是如此奇妙。」
文人眼中的「冰蟲」
文人的想像力確實豐富,早在20世紀初冰蟲就出現在了作家的筆觸中,一些書籍和詩歌也能見到冰蟲的身影。這僅有不到5厘米長,生活在厚厚的冰雪之下的小蟲子,那時就已經是詩人眼中愛情的見證,生命的感言了。
作家羅伯特·塞維斯在他的作品中多次提到這種神奇的小蟲子。尤其是一部小說中的著名詩歌《98的痕跡》:「在那片淡藍雪天之地,置身地之無極;極地平原的光影中,北極熊在歡唱歌舞;啊,你是我的心肝、我的生命、 我的靈魂;當極地的冰蟲歸巢時,我將見到你。」
而本·李也不僅僅在尋找研究著冰蟲本身,他還有一個目標就是熟記塞維斯的140行長詩《藍色雪山》:
當一切變的清晰,你走近羞怯的觀望,小小的蟲子擁擠在一起,伸著藍色的鼻子,為了生命延續,它們尋找一切養分,它們互相咀嚼彼此的尾巴,直到頑強的活下去。
被詩人如此的鍾愛,也許就是因為它們在那樣惡劣的環境中依然能夠生存。但是在未來的50年,由於全球變暖,它們賴以生存的冰雪就要慢慢消失,到那時冰蟲也將成為一種滅絕的動物,人類可能只能在詩歌中感嘆它們的神奇了。 (馬佳 徐冰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