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奴隸制小說
1. 湯姆叔叔的小屋簡介中英文簡介
《湯姆叔叔的小屋》,又譯為《黑奴籲天錄》、《湯姆大伯的小屋》,是美國著名作家斯陀夫人的一部現實主義作品。斯陀夫人(1811—1896)出生於北美一個牧師家庭,曾做過哈特福德女子學院的教師。她目睹黑奴在奴隸主殘酷壓迫下的悲慘命運,心生憐憫之情。在此啟發下,她親自到南方了解真實情況,決定以自己的方式參與解放黑奴的戰斗中。斯陀夫人因對黑奴命運的關注成為支持廢奴作家中最傑出的一位。
情節概要
伊麗莎攜子逃亡,湯姆被賣到「河的下游」去 賽門·勒格里正在毆打湯姆叔叔。
小說開始於肯塔基州農場主亞瑟·謝爾比正面臨著將因欠債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盡管他與她的妻子(埃米莉·謝爾比)對待他們的奴隸十分友善,但謝爾比還是決定將幾名奴隸賣給奴隸販子來籌集他急需的資金。被賣掉的奴隸有兩名:其一為湯姆叔叔,一位有著妻子兒女的中年男子;其二為哈里,是埃米莉的女僕伊麗莎的兒子。埃米莉並不喜歡這個主意,因為她曾經對其女僕許諾說,她的兒子絕對不會被賣掉;而埃米莉的兒子喬治·謝爾比也不願意讓湯姆離開,因為他把湯姆視為自己的良師益友。 追捕伊麗莎家庭,湯姆與聖克萊爾一家的生活 在伊麗莎逃亡途中,她偶然遇見了比她先一步逃走的丈夫喬治·哈里斯,他們決定前往加拿大。然而,他們卻被一個名叫湯姆·洛克的奴隸獵人盯上了。最後,洛克與他的同夥誘捕了伊麗莎與她的家人,這導致喬治被迫向洛克開槍。擔心洛剋死掉的伊麗莎,說服了喬治,將這名奴隸獵人送到了附近的貴格會定居點以接受治療。 回到新奧爾良後,聖克萊爾與他的北方堂姐奧菲利亞因對奴隸制的不同見解而發生了爭吵。奧菲利亞反對奴隸制度,但卻對黑人持有偏見;然而,聖克萊爾則卻認為自己沒有這些偏見,即便他自己便是一位奴隸主。為了向他的堂姐說明她關於黑人的觀點是錯誤的,聖克萊爾買入了一名黑人女孩托普西,並請奧菲利亞去教育托普西。 在湯姆與聖克萊爾一同生活了兩年後,伊娃得上了重病。在她死之前,她在一場夢境中夢見了天堂,她把這場夢告訴了她身邊的人。由於伊娃的死與她的夢境,其他的人決定改變自己的生活:奧菲利亞決定拋棄自己從前對黑人的偏見,托普西則說她將努力完善自己,而聖克萊爾則承諾將給予湯姆以自由。 湯姆被賣給了西蒙·勒格里 在聖克萊爾履行他的諾言之前,他卻因為阻止了一場爭斗而被獵刀刺死。聖克萊爾的妻子拒絕履行其丈夫生前的承諾,在一場拍賣會中將湯姆賣給了一名凶惡的農場
主西蒙·勒格里。勒格里(他並不是當地出生的南方人,而是從北方來的移民)將湯姆帶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鄉下。湯姆在這里認識了勒格里的其他奴隸,其中包括埃米琳(勒格里在同一場拍賣會里買到了她)。當湯姆拒絕服從勒格里的命令去鞭打他的奴隸同伴時,勒格里開始對他心生厭惡。湯姆遭受到了殘忍的鞭笞,勒格里決意要壓垮湯姆對上帝的信仰。但湯姆拒絕停止對《聖經》的閱讀,並盡全力安慰其他奴隸。在種植園期間,湯姆認識了勒格里的另一名奴隸凱茜。凱茜先前在被拍賣的時候,曾被迫與她的子女分離;由於不堪忍受另一個孩子被出賣的痛苦,她殺死了自己的第三個孩子。 在這個時候,湯姆·洛克回到了故事中。在被貴格會教徒治癒後,洛克發生了改變。喬治、伊麗莎與湯姆在進入加拿大後獲得了自由。而在路易斯安那州,當湯姆叔叔對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種植園中遭受的折磨所擊垮時,他經歷了兩次夢境——一次是耶穌,而另一次則是伊娃——這使得他決意保留自己對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勵凱茜逃跑,並讓她帶上埃米琳。當湯姆拒絕告訴勒格里凱茜與埃米琳逃往何方時,勒格里命令他的監工殺死湯姆。在他垂死時,湯姆寬恕了兩位監工野蠻毆打他的行為:受其品格的感召,這兩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湯姆臨死前,喬治·謝爾比(亞瑟·謝爾比的兒子)出現了,他要買回湯姆的自由,但卻發現這已經太遲了。 最後的片段 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凱茜與埃米琳遇見了喬治·哈里斯的姐姐,並與她一同前往加拿大。曾經有一次,凱茜發現伊麗莎便是她失散已久的女兒。而現在他們終於重逢了,他們前往了法國,並最終抵達了賴比瑞亞——一個容納前美國黑奴生活的非洲國家。在那裡,他們又見到了凱茜失散已久的兒子。喬治·謝爾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農場,釋放了他全部的奴隸,並告訴他們,要銘記湯姆的犧牲以及他對基督真義的信仰。
編輯本段主要人物
湯姆叔叔 與標題同名的人物湯姆叔叔(Uncle Tom),在小說發表初期被視為一名高貴堅忍的基督徒奴隸。但在最近的一些年間,他的名字已變成了那些被指責投靠白人的非裔美國人的綽號(有關的更多信息請參見刻板印象的產生與普及一節)。然而,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將湯姆塑造成一位「高貴的英雄」以及值得稱頌的人物。在整部作品中,湯姆不僅忍受著剝削帶來的痛苦,還始終堅持著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後連他的敵人也不得不敬重他。 圖中兩人分別為湯姆與伊娃。
伊麗莎 伊麗莎(Eliza)是一名奴隸(謝爾比夫人的女僕)。在得知自己5歲的兒子哈里將被賣給奴隸販子黑利後,她帶著哈里逃向了北方。在俄亥俄州時,她與丈夫喬治·哈里斯重逢。他們一家人移居到了加拿大,然後再到了法國,最終定居於賴比瑞亞。 伊麗莎這一角色的靈感,來自於約翰·蘭金在辛辛那提的雷恩神學院交給斯托夫人丈夫的一份記錄。根據蘭金的描述,在1838年2月時,有一名年輕的女奴懷抱著她的孩子越過了冰封的俄亥俄河,逃到了俄亥俄州的里普利鎮上,在她逃往北方之前,她曾在他的家中暫住了一段時間。 伊娃 伊娃(Eva)的全名為伊凡吉琳·聖克萊爾。當湯姆叔叔被輪船運送到新奧爾良的途中,伊娃進入了故事的敘述中。當這名5、6歲的小女孩落水後,湯姆叔叔將她救了起來。伊娃懇求她的父親買下了湯姆,在跟隨聖克萊爾家來到新奧爾良後,湯姆成為了聖克萊爾庄園的一名馬車夫。不過,湯姆在這里的大部分時間都是與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過的。 伊娃經常會談論一些愛與寬恕的話題,她甚至說服了固執的奴隸女孩托普西,讓她相信她也應該得到愛。伊娃也曾試圖去感觸她那壞脾氣阿姨奧菲利亞的心。有一部分人認為,伊娃這個人物的是瑪麗·蘇的一個角色原型。 西蒙·勒格里 西蒙·勒格里(Simon Legree)是一名出生於北方的殘暴的奴隸主。他的名字後來成為了貪婪與殘暴的代名詞。他的目標是擊垮湯姆並破壞他的宗教信仰。 托普西 托普西(Topsy)是一名不知來自何方的「衣衫襤褸」的奴隸女孩。當被問到是誰造了她時,她既不認為是上帝,也不認為是她的母親,「我想我是自己長出來的,我不相信有誰造了我」。在後來,她被小伊娃的友愛轉變了。托普西通常被視作是黑小孩原型的起源。 短語「growed like Topsy」(後又演變為「grew like Topsy」;在現今已略為過時)後來進入了英語當中。起初,這個短語只被用於比喻一種自生自長、放任自流的生存方式;但在後來的某些時候,它還被用於形容高速的成長或發展。 其他人物 在《湯姆叔叔的小屋》中,還有著許許多多的次要角色。以下列出一些較為知名的配角: 亞瑟·謝爾比(Arthur Shelby),湯姆在肯塔基州時的主人。謝爾比被塑造成了一位「仁慈」的奴隸主與傳統的南方紳士。 埃米莉·謝爾比(Emily Shelby),亞瑟·謝爾比的妻子。她是一位深信宗教的婦女,並努力用她的仁慈與道德來影響她的奴隸們。當她的丈夫將把奴隸賣給奴隸主時,她為之感到震驚。作為一名女性,她並沒有合法的地位去阻止這件事的發生,因為所有的財產都屬於她的丈夫。 喬治·謝爾比(George Shelby),亞瑟與埃米莉的兒子。他將湯姆視作自己的良師益友,也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 奧古斯丁·聖克萊爾(Augustine St. Clare),湯姆的第二位主人,小女孩伊娃的父親;是小說裡面最具同情心的奴隸主。聖克萊爾已然意識到了奴隸制度的罪惡,但卻還未能為割捨它所帶來的財富作好准備。在他的女兒死後,他變得更加地信奉宗教,並開始給湯姆閱讀《聖經》聽,並決定給湯姆自由。但是,他的好意卻由於他的意外身亡而終成泡影。
編輯本段主題
《湯姆叔叔的小屋》的全書都被同一個主題所主宰:奴隸制度的罪惡與不道德。當斯陀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寫入次要的主題時——譬如母親的道德權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會強調這些主題與奴隸制的恐怖之間的聯系。幾乎在小說的每一頁里,斯托夫人都在積極推動著「奴隸制度不道德」這一主題,有些時候她甚至會改變故事敘述的口吻,以向人們「佈道」奴隸制的破壞天性(譬如,在載著湯姆前往南方州的輪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這樣說道:「奴隸制的最可怕之處就在於對感情和親情的踐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通過對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畫,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現出了奴隸制度罪惡。 「在自由的土地上,逃亡者們安全了。」
因為斯托夫人認為母性是「所有美國人生活中的道德與倫理模範,」並相信,只有女性才擁有將美國從奴隸制的惡魔手中拯救出來的道德權威;這便是《湯姆叔叔的小屋》中表達出的另一個主題:女性的道德力量與聖潔。在書中,這種角色的例子有伊麗莎——一位帶著小兒子逃亡的黑奴(並最終與其全家團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視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過這樣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這一觀點:女性能夠拯救她們身邊的人,哪怕是最不道義的人。但後來的評論也提到,斯托夫人筆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婦的老套形象出現,而不是現實中的女性。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說「重申了女性所發揮的影響的重要性」,並為隨後幾十年裡女權主義運動道路的鋪平作出了貢獻。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顯露於小說的結尾,並延及所有的主題;她對基督教的本性進行了探索,並認為基督教神學與奴隸制度有著無法調和的矛盾。當伊娃死後,湯姆懇求摯愛她的聖克萊爾「回望耶穌」時;當湯姆死後,喬治·謝爾比用「做一個基督徒多好啊」來稱頌他時;這一主題都得到了最明確不過的彰顯。因為在《湯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題佔有很大的分量,並由於斯托夫人在小說中直接且頻繁地發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這本小說還常被認為帶有「佈道書的形式」。 此書描寫了許多不同表現、不同性格的奴隸,也描寫了各種不同的奴隸主嘴臉。它著力刻畫了接受奴隸主灌輸的基督教精神、逆來順受型的奴隸湯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讓奴隸主決定自己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麗莎和她的丈夫。 本書通過湯姆和伊麗莎及其丈夫兩種性格迥然不同的奴隸的比較,告訴讀者:逆來順受、任聽奴隸主擺布的奴隸難逃死亡後的命運,而敢於反抗、敢於斗爭的奴隸卻得到了新生。
編輯本段風格
《湯姆叔叔的小屋》具有19世紀感傷小說與家庭小說(亦稱做女性小說)中常見的感性與戲劇性的風格。在斯托夫人的時代,這一類型的小說是最為流行的小說:它們趨向於去描述女性主角,其寫作風格常能喚起讀者的同情與感動盡。管如此,《湯姆叔叔的小屋》與其他的感傷小說所不同的是,前者將其中心焦點集中於奴隸制這種大型話題,並以一名男性作為故事的主角;不過,斯托夫人亦試圖去引出讀者的某種強烈情感(譬如讓讀者為小伊娃的死而哭泣)。這一寫作類型的力量可通過同時代讀者的反應顯現出來。斯托夫人的一位朋友喬治亞娜·梅(Georgiana May)曾經寫信給她談到:「我昨晚子夜醒來,耗盡終夜讀完了這本書。此後,我再也不能望著小孩子垂死而無動於衷。」。據描述,另一名讀者完全地著迷於這本小說,他甚至考慮把自己的女兒改名為伊娃。顯而易見的是,小伊娃的死對當時的許多讀者造成了影響:單在1852年,波士頓便有300名女嬰被取名為伊娃。 盡管在讀者中得到了肯定,但在其發表後的幾十年裡,文藝評論家們都否定了《湯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其他感傷小說中展現出的這種風格,因為這類小說是由女性寫成,並過於突出地描寫了「女性多愁善感的情感」一位文藝評論家認為,如果這部小說與奴隸制沒有關聯,「它不過就是一部普通的感傷小說」。另外一名評論家則將這本書描述為「基本上就是一堆苦力勞作出的毫無意義的碎片」。喬治·惠徹(George Whicher)在他的《美國文學史》(Liter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中對這本書嗤之以鼻,將之斥為「周日學校小說」,並充滿著「露骨描述的情節、幽默與悲傷」。 然而,在1985年時,簡·湯普金斯(Jane Tompkins)在她劃時代的《傑出的設計:美國小說的文化成果》(In Sensational Designs: The Cultural Work of American Fiction)一書中改變了這一觀點。湯普金斯盛贊了其他評論家拒絕承認的感傷風格,並提出,感傷小說展現了女性的情感擁有改善世界的力量。她還認為,包括《湯姆叔叔的小屋》在內的流行於19世紀的家庭小說,有著「理智的復雜性、雄心與機智」;而《湯姆叔叔的小屋》「對美國社會的批判要比霍桑與梅爾維爾這些更知名小說家的批評更具毀滅性。」 盡管後來關於《湯姆叔叔的小屋》風格的觀點已有所改變,但由於這部小說的寫法與絕大多數現代小說大相徑庭,今日的讀者往往會覺得這部作品的內容晦澀、做作、「甚至老掉牙了」。
小說背景
《湯姆叔叔的小屋:低賤者的生活》(Uncle Tom's Cabin; or, Life Among the Lowly),又譯作《黑奴籲天錄》、《湯姆大伯的小屋》,是美國作家哈里特·比徹·斯托(斯托夫人)於1852年發表的一部反奴隸制小說。這部小說中關於非裔美國人與美國奴隸制度的觀點曾產生過意義深遠的影響,並在某種程度上激化了導致美國內戰的地區局部沖突。 《湯姆叔叔的小屋》,波士頓版
出生於康涅狄格州的斯托夫人,是哈特福德女子學院(Hartford Female Academy)的一名教師,同時,她也是一位積極的廢奴主義者。全書圍繞著一位久經苦難的黑奴湯姆叔叔的故事展開,並描述了他與他身邊人——均為奴隸與奴隸主——的經歷。這部感傷小說深刻地描繪出了奴隸制度殘酷的本質;並認為基督徒的愛可以戰勝由奴役人類同胞所帶來的種種傷害。 《湯姆叔叔的小屋》這部小說是19世紀最暢銷的小說(以及第二暢銷的書,僅次於最暢銷的書《聖經》)並被認為是刺激1850年代廢奴主義興起的一大原因。在它發表的頭一年裡,在美國本土便銷售出了三十萬冊。《湯姆叔叔的小屋》對美國社會的影響是如此巨大,以致在南北戰爭爆發的初期,當林肯接見斯托夫人時,曾說到:「你就是那位引發了一場大戰的小婦人。」後來,這句話為眾多作家競相引用。 《湯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受其啟發而寫作出的各種劇本,還促進了大量黑人刻板印象的產生,不少的這些形象在當今都為人們所熟知。譬如慈愛善良的黑人保姆、黑小孩的原型、以及順從、堅忍並忠心於白人主人的湯姆叔叔。最近幾十年來,《湯姆叔叔的小屋》中的這些消極成分,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這本書作為「重要的反奴隸制工具」的歷史作用。
2. 《湯姆叔叔的小屋》人物分析和書的影響
出生於康涅狄格州的斯托夫人,是哈特福德女子學院(Hartford Female Academy)的一名教師,同時,她也是一位積極的廢奴主義者。全書圍繞著一位久經苦難的黑奴湯姆叔叔的故事展開,並描述了他與他身邊人——均為奴隸與奴隸主——的經歷。這部感傷小說深刻地描繪出了奴隸制度殘酷的本質;並認為基督徒的愛可以戰勝由奴役人類同胞所帶來的種種傷害。 《湯姆叔叔的小屋》這部小說是19世紀最暢銷的小說(以及第二暢銷的書,僅次於最暢銷的書《聖經》)並被認為是刺激1850年代廢奴主義興起的一大原因。在它發表的頭一年裡,在美國本土便銷售出了三十萬冊。《伊麗莎攜子逃亡,湯姆被賣到「河的下游」去 賽門·勒格里正在毆打湯姆叔叔。
小說開始於肯塔基州農場主亞瑟·謝爾比正面臨著將因欠債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盡管他與她的妻子(埃米莉·謝爾比)對待他們的奴隸十分友善,但謝爾比還是決定將幾名奴隸賣給奴隸販子來籌集他急需的資金。被賣掉的奴隸有兩名:其一為湯姆叔叔,一位有著妻子兒女的中年男子;其二為哈里,是埃米莉的女僕伊麗莎的兒子。埃米莉並不喜歡這個主意,因為她曾經對其女僕許諾說,她的兒子絕對不會被賣掉;而埃米莉的兒子喬治·謝爾比也不願意讓湯姆離開,因為他把湯姆視為自己的良師益友。 追捕伊麗莎家庭,湯姆與聖克萊爾一家的生活 在伊麗莎逃亡途中,她偶然遇見了比她先一步逃走的丈夫喬治·哈里斯,他們決定前往加拿大。然而,他們卻被一個名叫湯姆·洛克的奴隸獵人盯上了。最後,洛克與他的同夥誘捕了伊麗莎與她的家人,這導致喬治被迫向洛克開槍。擔心洛剋死掉的伊麗莎,說服了喬治,將這名奴隸獵人送到了附近的貴格會定居點以接受治療。 回到新奧爾良後,聖克萊爾與他的北方堂姐奧菲利亞因對奴隸制的不同見解而發生了爭吵。奧菲利亞反對奴隸制度,但卻對黑人持有偏見;然而,聖克萊爾則卻認為自己沒有這些偏見,即便他自己便是一位奴隸主。為了向他的堂姐說明她關於黑人的觀點是錯誤的,聖克萊爾買入了一名黑人女孩托普西,並請奧菲利亞去教育托普西。 在湯姆與聖克萊爾一同生活了兩年後,伊娃得上了重病。在她死之前,她在一場夢境中夢見了天堂,她把這場夢告訴了她身邊的人。由於伊娃的死與她的夢境,其他的人決定改變自己的生活:奧菲利亞決定拋棄自己從前對黑人的偏見,托普西則說她將努力完善自己,而聖克萊爾則承諾將給予湯姆以自由。 湯姆被賣給了西蒙·勒格里 在聖克萊爾履行他的諾言之前,他卻因為阻止了一場爭斗而被獵刀刺死。聖克萊爾的妻子拒絕履行其丈夫生前的承諾,在一場拍賣會中將湯姆賣給了一名凶惡的農場
主西蒙·勒格里。勒格里(他並不是當地出生的南方人,而是從北方來的移民)將湯姆帶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鄉下。湯姆在這里認識了勒格里的其他奴隸,其中包括埃米琳(勒格里在同一場拍賣會里買到了她)。當湯姆拒絕服從勒格里的命令去鞭打他的奴隸同伴時,勒格里開始對他心生厭惡。湯姆遭受到了殘忍的鞭笞,勒格里決意要壓垮湯姆對上帝的信仰。但湯姆拒絕停止對《聖經》的閱讀,並盡全力安慰其他奴隸。在種植園期間,湯姆認識了勒格里的另一名奴隸凱茜。凱茜先前在被拍賣的時候,曾被迫與她的子女分離;由於不堪忍受另一個孩子被出賣的痛苦,她殺死了自己的第三個孩子。 在這個時候,湯姆·洛克回到了故事中。在被貴格會教徒治癒後,洛克發生了改變。喬治、伊麗莎與湯姆在進入加拿大後獲得了自由。而在路易斯安那州,當湯姆叔叔對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種植園中遭受的折磨所擊垮時,他經歷了兩次夢境——一次是耶穌,而另一次則是伊娃——這使得他決意保留自己對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勵凱茜逃跑,並讓她帶上埃米琳。當湯姆拒絕告訴勒格里凱茜與埃米琳逃往何方時,勒格里命令他的監工殺死湯姆。在他垂死時,湯姆寬恕了兩位監工野蠻毆打他的行為:受其品格的感召,這兩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湯姆臨死前,喬治·謝爾比(亞瑟·謝爾比的兒子)出現了,他要買回湯姆的自由,但卻發現這已經太遲了。 最後的片段 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凱茜與埃米琳遇見了喬治·哈里斯的姐姐,並與她一同前往加拿大。曾經有一次,凱茜發現伊麗莎便是她失散已久的女兒。而現在他們終於重逢了,他們前往了法國,並最終抵達了賴比瑞亞——一個容納前美國黑奴生活的非洲國家。在那裡,他們又見到了凱茜失散已久的兒子。喬治·謝爾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農場,釋放了他全部的奴隸,並告訴他們,要銘記湯姆的犧牲以及他對基督真義的信仰。
編輯本段主要人物
湯姆叔叔 與標題同名的人物湯姆叔叔(Uncle Tom),在小說發表初期被視為一名高貴堅忍的基督徒奴隸。但在最近的一些年間,他的名字已變成了那些被指責投靠白人的非裔美國人的綽號(有關的更多信息請參見刻板印象的產生與普及一節)。然而,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將湯姆塑造成一位「高貴的英雄」以及值得稱頌的人物。在整部作品中,湯姆不僅忍受著剝削帶來的痛苦,還始終堅持著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後連他的敵人也不得不敬重他。 圖中兩人分別為湯姆與伊娃。
伊麗莎 伊麗莎(Eliza)是一名奴隸(謝爾比夫人的女僕)。在得知自己5歲的兒子哈里將被賣給奴隸販子黑利後,她帶著哈里逃向了北方。在俄亥俄州時,她與丈夫喬治·哈里斯重逢。他們一家人移居到了加拿大,然後再到了法國,最終定居於賴比瑞亞。 伊麗莎這一角色的靈感,來自於約翰·蘭金在辛辛那提的雷恩神學院交給斯托夫人丈夫的一份記錄。根據蘭金的描述,在1838年2月時,有一名年輕的女奴懷抱著她的孩子越過了冰封的俄亥俄河,逃到了俄亥俄州的里普利鎮上,在她逃往北方之前,她曾在他的家中暫住了一段時間。 伊娃 伊娃(Eva)的全名為伊凡吉琳·聖克萊爾。當湯姆叔叔被輪船運送到新奧爾良的途中,伊娃進入了故事的敘述中。當這名5、6歲的小女孩落水後,湯姆叔叔將她救了起來。伊娃懇求她的父親買下了湯姆,在跟隨聖克萊爾家來到新奧爾良後,湯姆成為了聖克萊爾庄園的一名馬車夫。不過,湯姆在這里的大部分時間都是與天使般的伊娃一起度過的。 伊娃經常會談論一些愛與寬恕的話題,她甚至說服了固執的奴隸女孩托普西,讓她相信她也應該得到愛。伊娃也曾試圖去感觸她那壞脾氣阿姨奧菲利亞的心。有一部分人認為,伊娃這個人物的是瑪麗·蘇的一個角色原型。 西蒙·勒格里 西蒙·勒格里(Simon Legree)是一名出生於北方的殘暴的奴隸主。他的名字後來成為了貪婪與殘暴的代名詞。他的目標是擊垮湯姆並破壞他的宗教信仰。 托普西 托普西(Topsy)是一名不知來自何方的「衣衫襤褸」的奴隸女孩。當被問到是誰造了她時,她既不認為是上帝,也不認為是她的母親,「我想我是自己長出來的,我不相信有誰造了我」。在後來,她被小伊娃的友愛轉變了。托普西通常被視作是黑小孩原型的起源。 短語「growed like Topsy」(後又演變為「grew like Topsy」;在現今已略為過時)後來進入了英語當中。起初,這個短語只被用於比喻一種自生自長、放任自流的生存方式;但在後來的某些時候,它還被用於形容高速的成長或發展。 其他人物 在《湯姆叔叔的小屋》中,還有著許許多多的次要角色。以下列出一些較為知名的配角: 亞瑟·謝爾比(Arthur Shelby),湯姆在肯塔基州時的主人。謝爾比被塑造成了一位「仁慈」的奴隸主與傳統的南方紳士。 埃米莉·謝爾比(Emily Shelby),亞瑟·謝爾比的妻子。她是一位深信宗教的婦女,並努力用她的仁慈與道德來影響她的奴隸們。當她的丈夫將把奴隸賣給奴隸主時,她為之感到震驚。作為一名女性,她並沒有合法的地位去阻止這件事的發生,因為所有的財產都屬於她的丈夫。 喬治·謝爾比(George Shelby),亞瑟與埃米莉的兒子。他將湯姆視作自己的良師益友,也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 奧古斯丁·聖克萊爾(Augustine St. Clare),湯姆的第二位主人,小女孩伊娃的父親;是小說裡面最具同情心的奴隸主。聖克萊爾已然意識到了奴隸制度的罪惡,但卻還未能為割捨它所帶來的財富作好准備。在他的女兒死後,他變得更加地信奉宗教,並開始給湯姆閱讀《聖經》聽,並決定給湯姆自由。但是,他的好意卻由於他的意外身亡而終成泡影。
編輯本段主題
《湯姆叔叔的小屋》的全書都被同一個主題所主宰:奴隸制度的罪惡與不道德。當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寫入次要的主題時——譬如母親的道德權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會強調這些主題與奴隸制的恐怖之間的聯系。幾乎在小說的每一頁里,斯托夫人都在積極推動著「奴隸制度不道德」這一主題,有些時候她甚至會改變故事敘述的口吻,以向人們「佈道」奴隸制的破壞天性(譬如,在載著湯姆前往南方州的輪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這樣說道:「奴隸制的最可怕之處就在於對感情和親情的踐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通過對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畫,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現出了奴隸制度罪惡。 「在自由的土地上,逃亡者們安全了。」
因為斯托夫人認為母性是「所有美國人生活中的道德與倫理模範,」並相信,只有女性才擁有將美國從奴隸制的惡魔手中拯救出來的道德權威;這便是《湯姆叔叔的小屋》中表達出的另一個主題:女性的道德力量與聖潔。在書中,這種角色的例子有伊麗莎——一位帶著小兒子逃亡的黑奴(並最終與其全家團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視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過這樣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這一觀點:女性能夠拯救她們身邊的人,哪怕是最不道義的人。但後來的評論也提到,斯托夫人筆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婦的老套形象出現,而不是現實中的女性。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說「重申了女性所發揮的影響的重要性」,並為隨後幾十年裡女權主義運動道路的鋪平作出了貢獻。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顯露於小說的結尾,並延及所有的主題;她對基督教的本性進行了探索,並認為基督教神學與奴隸制度有著無法調和的矛盾。當伊娃死後,湯姆懇求摯愛她的聖克萊爾「回望耶穌」時;當湯姆死後,喬治·謝爾比用「做一個基督徒多好啊」來稱頌他時;這一主題都得到了最明確不過的彰顯。因為在《湯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題佔有很大的分量,並由於斯托夫人在小說中直接且頻繁地發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這本小說還常被認為帶有「佈道書的形式」。 此書描寫了許多不同表現、不同性格的奴隸,也描寫了各種不同的奴隸主嘴臉。它著力刻畫了接受奴隸主灌輸的基督教精神、逆來順受型的奴隸湯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讓奴隸主決定自己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麗莎和她的丈夫。 本書通過湯姆和伊麗莎及其丈夫兩種性格迥然不同的奴隸的比較,告訴讀者:逆來順受、任聽奴隸主擺布的奴隸難逃死亡的命運,而只有敢於反抗命運、敢於與命運斗爭的奴隸才得到新生。風格
《湯姆叔叔的小屋》具有19世紀感傷小說與家庭小說(亦稱做女性小說)中常見的感性與戲劇性的風格。在斯托夫人的時代,這一類型的小說是最為流行的小說:它們趨向於去描述女性主角,其寫作風格常能喚起讀者的同情與感動盡。管如此,《湯姆叔叔的小屋》與其他的感傷小說所不同的是,前者將其中心焦點集中於奴隸制這種大型話題,並以一名男性作為故事的主角;不過,斯托夫人亦試圖去引出讀者的某種強烈情感(譬如讓讀者為小伊娃的死而哭泣)。這一寫作類型的力量可通過同時代讀者的反應顯現出來。斯托夫人的一位朋友喬治亞娜·梅(Georgiana May)曾經寫信給她談到:「我昨晚子夜醒來,耗盡終夜讀完了這本書。此後,我再也不能望著小孩子垂死而無動於衷。」。據描述,另一名讀者完全地著迷於這本小說,他甚至考慮把自己的女兒改名為伊娃。顯而易見的是,小伊娃的死對當時的許多讀者造成了影響:單在1852年,波士頓便有300名女嬰被取名為伊娃。 盡管在讀者中得到了肯定,但在其發表後的幾十年裡,文藝評論家們都否定了《湯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其他感傷小說中展現出的這種風格,因為這類小說是由女性寫成,並過於突出地描寫了「女性多愁善感的情感」一位文藝評論家認為,如果這部小說與奴隸制沒有關聯,「它不過就是一部普通的感傷小說」。另外一名評論家則將這本書描述為「基本上就是一堆苦力勞作出的毫無意義的碎片」。喬治·惠徹(George Whicher)在他的《美國文學史》(Literary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中對這本書嗤之以鼻,將之斥為「周日學校小說」,並充滿著「露骨描述的情節、幽默與悲傷」。 然而,在1985年時,簡·湯普金斯(Jane Tompkins)在她劃時代的《傑出的設計:美國小說的文化成果》(In Sensational Designs: The Cultural Work of American Fiction)一書中改變了這一觀點。湯普金斯盛贊了其他評論家拒絕承認的感傷風格,並提出,感傷小說展現了女性的情感擁有改善世界的力量。她還認為,包括《湯姆叔叔的小屋》在內的流行於19世紀的家庭小說,有著「理智的復雜性、雄心與機智」;而《湯姆叔叔的小屋》「對美國社會的批判要比霍桑與梅爾維爾這些更知名小說家的批評更具毀滅性。」 盡管後來關於《湯姆叔叔的小屋》風格的觀點已有所改變,但由於這部小說的寫法與絕大多數現代小說大相徑庭,今日的讀者往往會覺得這部作品的內容晦澀、做作、「甚至老掉牙了」。
編輯本段對小說的反應
《湯姆叔叔的小屋》所發揮的作用「在歷史上只有少數其他的小說能夠企及。」。隨著小說的出版,《湯姆叔叔的小屋》中的廢奴主義觀點曾引發了一場奴隸制度擁護者們(他們創作了大量的作品來反駁這部小說)的抗議狂潮。此外,作為一部暢銷書,《湯姆叔叔的小屋》還對後來的抗議文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例如厄普頓·辛克萊的《叢林王子》)。 同時代與世界性的反應 《湯姆叔叔的小屋》出版伊始,美國南方的人們便被這部小說激怒了。而奴隸制度的支持者們也對它進行了嚴厲的批判。 著名的南方小說家威廉·吉爾摩·西姆斯聲稱,《湯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完全錯誤的作品,而其他人則稱這部小說在犯罪和造謠。在這場大范圍的反應中,亞拉巴馬州莫比爾市的一名書商因銷售這本書而被迫離開了城市,而斯托夫人本人也收到了不少威脅她的信件(甚至有一包裝著一名奴隸的耳朵的郵件)。不久之後,許多像西姆斯這樣的南方作家便紛紛發表了他們反對斯托夫人小說的作品(參見後文反湯姆一節)。 一部分評論家強調,斯托夫人缺少在南方生活的閱歷,從而(在他們看來)導致她對這一地區進行了不準確的描述。他們舉例說,斯托夫人從未涉足過南方的種植園。然而,斯托夫人也解釋道,她書中的角色,是基於她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居住時,從逃亡奴隸那裡聽來的故事。據稱:「她親身觀察到的幾次事件激勵了她去寫作[這本]著名的反奴隸制小說。她曾俄亥俄河上目睹這些場景,包括親眼看到一對夫婦被奴隸主活生生地拆散。此外,報紙與雜志上的記錄與報道,也為當時還在構築中的情節提供了素材。」 為了回應這些批評,斯托夫人於1853年發表了《湯姆叔叔的小屋題解》一書,以圖證明小說對奴隸制度描述的真實性。在這本書中,斯托詳述了《湯姆叔叔的小屋》中的每一位主角,提到了他們在「現實生活中的原型」,並同時對南方的奴隸制度進行了「比小說中更為凌厲的攻擊」。與小說一樣,《湯姆叔叔的小屋題解》也成為了一本暢銷書。需要提到的一點是,雖然斯托夫人聲稱《湯姆叔叔的小屋題解》中記錄了她先前所使用的參考來源,而在實際上,有不少作品都是在她發表小說之後才讀到的。 盡管斯托夫人的研究中帶有猜測與缺陷,盡管奴隸制的擁護者進行了尖刻的攻擊,但這本小說依然吸引了許多美國人的想像力。根據斯托夫人的兒子描述,當美國總統亞伯拉罕·林肯於1862年與斯托見面時,林肯曾評論道:「你就是那位引發了一場大戰的小婦人。」歷史學家們並不能確認林肯是否真的說過這句話;而在與林肯見面的幾個小時後斯托夫人寫給她丈夫的信中,也未曾提及該評論。自此以後,許多作家都稱贊了這本小說,稱其集中表達了北方對不公正的奴隸制度與《逃亡奴隸法》的憤怒,贊其為廢奴主義運動注入了前進的動力。聯邦一方的一名將軍及政治家詹姆斯·貝爾德·韋弗曾說過,正是這本書讓他開始積極地投身到廢奴主義運動當中的。 《湯姆叔叔的小屋》在英格蘭也引起了公眾的巨大興趣。倫敦第一版出版於1852年5月,共計賣出了二十萬冊副本。英國人對美國的反感也是其大受歡迎的部分原因。有一位著名的作者曾寫道:「『湯姆叔叔』在英國的大肆流行並不是出於[對奴隸制度的]憎惡與報復,而是出於國家層面上的嫉妒與虛榮。我們被美國的狂妄所刺痛已經很久了——我們疲於聽到她那所謂全世界最自由與最文明國家的自誇。我們的神職人員討厭她的自發政府體制 ——我們的保守分子討厭她的民主主義——我們的輝格黨討厭她的暴發戶——我們的激進分子討厭她的好辯、討厭她的傲慢、還討厭她的野心。所有的黨派都為斯托夫人的背叛而歡呼雀躍。」。美國內戰時期的駐英公使老查理斯·弗朗西斯·亞當斯後來曾談到:「1852年出版的《湯姆叔叔的小屋:卑賤者的生活》,在當時偶然的環境幫助下,對全世界造成了直接、可觀與印象深刻的影響,而這些影響比此前任何一本書所造成的影響更為巨大。」。 這部小說被翻譯成了幾乎每一種語言,包括中文(林紓的文言文譯本,是第一部有漢譯的美國小說)與阿姆哈拉語(譯成於1930年,以支持衣索比亞結束該國黑人苦難的努力)。這本書傳閱的范圍相當廣泛,以致著名的精神病學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曾報告說,他認為有許多患者表現出的施虐與受虐傾向,是受《湯姆叔叔的小屋》中鞭打奴隸的情節的影響。 文學意義與評論 作為在美國的第一部被廣泛傳閱的政治小說,《湯姆叔叔的小屋》不僅對美國文學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還廣泛地影響了抗議文學的發展。後來厄普頓·辛克萊的《叢林王子》與雷切爾·卡森的《寂靜的春天》都是受《湯姆叔叔的小屋》影響至深的作品。 盡管有此毋庸置疑的意義,但對《湯姆叔叔的小屋》的流行看法是「一部混合了兒童寓言與傳道的書」。許多文藝評論家也批評這部小說「只是一部感傷小說」;在喬治·惠徹的《美國文學史》中,他寫道:「斯托夫人或她的手作都不是這部小說大受歡迎的原因;其作者的才略與一名周日學校小說的編者相比並無二樣。她最多不過就是有著大量現成的情節、幽默與悲情,然後把這些流行的元素湊成一本書罷了。」 不過,也有一些評論家稱贊了這本小說。埃德蒙·威爾遜(Edmund Wilson)認為:「把自己完全地置身於湯姆叔叔的小屋中……會證明那些令人震驚的經歷。」簡·湯普金斯則認為,這本小說是美國文學中的經典之一,並懷疑當時如此之多的針對該小說的批評完全是因為它太受歡迎了。 除了像譴責奴隸制那樣明顯的主題以外,斯托夫人在小說中所試圖表達出的其他觀點一直是學者們多年來研究的一個主題,並為之提出了多種假設理論。舉例而言,作為一名虔誠的基督徒與積極的廢奴主義者,斯托夫人將她的許多宗教觀點融入了小說當中。 某些學者認為,斯托夫人通過她的小說,為困擾著許多奴隸制度反對者的道德與政治難題提供了一個解決途徑。所謂的道德與政治難題是:即使阻止奴隸制的行為有 著反對罪惡的正當性,然而,為了反對奴隸制度的暴力而以暴制暴,並違犯奴隸制惡法的行為是否有違道德公義?斯托夫人筆下的哪位角色又值得效法,是順從的湯 姆叔叔還是挑釁的喬治·哈里斯?斯托夫人的解決方案類似於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如果每個人都能誠摯地去審視上帝的教義並遵守之,那麼他們都將成為上帝的信徒。 學者們還認為,這本小說表達了自由土壤運動的價值觀。 在此觀點下,喬治·哈里斯這樣的角色成為了自由勞動者信條的形化,而奧菲利亞這樣的復雜角色則代表著那些默許與奴隸制度妥協的北方人。與奧菲利亞形成鮮明 對比的是黛娜——一位受情感驅使的廚師。在小說的情節里,奧菲利亞最終被轉變了,就像美國共和黨(在三年後)宣布北方必須改變自己,並捍衛其反奴隸制度的 原則一樣。 有觀點認為,女權主義理論也是小說的一部分,因為小說批評的是父權制下的奴隸制度。斯托夫人認為,在由奴隸主與奴隸所組成的家庭基礎中,血緣的關系要濃於父權家長式的關系。此外,斯托夫人將國家的團結視為家庭的延伸,因而國家意識源於對一個共有種族的維系。因此,她呼籲建立屬於自由奴隸且不融入美國社會的非洲人殖民地。 還有觀點認為,這本書試圖通過重新定義男性特徵來作為廢除奴隸制度的關鍵一步。 在此觀點下,廢奴主義者不得不開始去抵抗那些積極進取與占優勢地位的男性形象,這一形象是在19世紀早期的征服與殖民中發展起來的。為了改變這種男子漢的 概念,以使男性不因反對奴隸制而危及自身形象或自身在社會上的地位,一些廢奴主義者吸收了婦女參政、基督教以及消極主義的原則,認為男性應該去合作、去同 情、去展現公民精神。而廢奴主義運動中的其他人則認為,傳統、積極的男性特徵不應被改變。斯托夫人筆下的所有男性都是以上兩種男性的代表。
編輯本段刻板印象的產生與普及
在最近的幾十年來,學者與讀者們批評這本書在描述其中的黑人角色時,帶有一種居高臨下的種族主義語氣;特別是在角色的出現、說話、習性,以及湯姆叔叔接受其命運的被動性上。小說中對非裔美國人刻板印象的使用與創造所產生的影響力不容忽視,因為《湯姆叔叔的小屋》曾是19世紀全世界最暢銷的小說。因此,這本書(以及書中附帶的插圖與相關的戲劇作品)在將這些刻板印象根深蒂固地植入美國精神的過程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湯姆叔叔的小屋》中出現的黑人刻板印象: ·「快樂的黑鬼」(「happy darky」,如慵懶、無憂無慮的山姆); ·被當成性工具的淺膚黑白混血兒(「mulatto」,這樣的角色有:伊麗莎、凱茜與埃米琳); ·慈愛的黑人保姆(「mammy」,譬如聖克萊爾種植園中的廚師瑪咪); ·黑人小孩的刻板印象(「Pickaninny」,如托普西); ·湯姆叔叔,或熱切於取悅白人的非裔美國人(如湯姆叔叔)。需要注意的是,斯托夫人的本意是將湯姆塑造成一位「高貴的英雄」。而「恭從於白人的諂媚傻瓜」這一刻板印象顯然是由後來相關的舞台作品造成的,而這已不在斯托夫人的掌控之中。 最近幾十年來,《湯姆叔叔的小屋》中的這些消極成分,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這本書作為「重要的反奴隸制工具」的歷史作用。對小說解讀的變化源於詹姆斯·鮑德溫的一篇名為《每個人的抗議小說》(Everybody』s Protest Novel)的文章。在文中,鮑德溫將《湯姆叔叔的小屋》稱為一部「非常糟糕的小說」,稱其描寫種族的手法非常遲鈍,在審美上看來也十分粗劣。 在1960年代與70年代,黑人權力與黑人藝術運動者對這本小說進行了批評。認為湯姆叔叔這樣的角色是「種族的背叛者」,(在部分觀點里)甚至認為湯姆要比最惡毒的奴隸主還要壞。在這段時期里,對書中出現的其他刻板印象的批評也日漸增長。 在最近幾年來,小亨利·路易斯·蓋茨等學者重新對《湯姆叔叔的小屋》進行了解讀,並認為這本書是「美國種族關系的核心文獻,以及對這些關系特徵進行的一次意義重大的道德與政治探索。」
3. 誰有關托尼.莫里森的小說《寵兒》的評論性文章,中文或英文都可以。十分感謝
托妮·莫里森《寵兒》(1987),中國文學出版社,潘岳、雷格譯
前言
雷格
1989年春天,出於對虛擲光陰的恐懼,而且為作品中敘述文字的敷張揚厲和對話描寫的簡約生動所吸引,潘岳和我開始嘗試合作翻譯美國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剛剛獲普利策獎的長篇小說《寵兒》。起初對出版也沒抱什麼希望,只是憑著青春的熱情一次次地進行修改、斟酌、打磨;而這種不期然的相遇竟導致我們沉迷於莫里森的精神世界數載之久,甚至思維方式、情感方式和審美方式也深受影響,卻是始料所不及的。1996年《寵兒》正式由中國文一學出版社出版後,某電視台曾為此書做專題節目,請我們介紹故事的梗概;談著談著,我們也會像小說中的主人公一樣從話題的一側偏出,糾纏於某個細節而不能自己,就好像我們曾經身臨其境,為那些驚心動魄的時刻作見證。1989年秋《寵兒》初稿譯畢後,我們曾在討論中認定,這是一部在藝術質量上堪與古今任何偉大小說相媲美的傑作,它的作者應當能夠在十年之內摘得諾貝爾文學獎桂冠;1993年10月托妮・莫里森獲獎消息傳出,遠在大洋彼岸的潘岳便馬上打來電話與我分享喜悅;當然,舉世稱譽和驚嘆的眾聲喧嘩中,不可能有人知曉和在意兩個中國年輕人的莫名激動。
我國讀者對托妮・莫里森應當不陌生。她的《秀拉》、《所羅門之歌》和《寵兒》已出版了中譯本,《所羅門之歌》和《寵兒》還有不止一個版本。作家本人也曾在80年代訪問過我國。在1999年9月揭曉的「20世紀百部文學經典」調查活動(由外研社與《中華讀書報》合辦的《國際文化》專刊主辦)中,《寵兒》名列第30位。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本名克婁・安東妮・沃福德(Chloe Anthony Wofford),1931年2月 18日出生於美國俄亥俄州洛雷恩鎮一個造船工人家庭。父母皆自信而富藝術細胞,母親是教堂唱詩班的領唱,父親是個講述黑人民間傳說和鬼故事的高手,這都對她產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她兒時的理想就是做一名芭蕾舞演員。1949年,莫里森以優等生從洛雷恩高中畢業,1953年,從華盛頓市的霍華德大學本科畢業,1955年在康奈爾大學獲文學碩士學位,其畢業論文的題目是《論威廉・福克納和弗吉尼亞・伍爾芙作品中的自殺主題》。莫里森一生從事的職業無非兩種,不是教師就是編輯。她先是在德克薩斯南方大學和霍華德大學教英語,然後在蘭登書屋下屬的辛格出版公司做教科書編輯,1967年任蘭登書屋高級編輯。1971年起,她相繼在紐約州立大學、耶魯大學授課;到1984年,她辭去蘭登書屋的工作,任紐約州立大學教授;1987年起任普林斯頓大學羅伯特・戈辛教席教授,講授寫作至今。1958年,她與牙買加建築師哈羅德・莫里森結婚,育有二子。但這樁婚姻僅維持六年便告破裂。此後她一直獨身。1993年,托妮・莫里森被瑞典文學院授予諾貝爾文學獎,理由是她「以其富於洞察力和詩情畫意的小說把美國現實的一個重要方面寫活了」。
按照莫里森本人的說法,她「從來沒有準備成為一名作家」。當她的婚姻出現危機時,她積極參加一個寫作小組的活動,聊以暫時逃避不幸的婚姻生活。她的一篇匆匆寫就的短篇小說得到大家的稱許,該小說取材於她的童年生活,寫的是她相識的一個黑人小女孩祈求上帝給自己一雙藍眼睛的故事。離婚以後,莫里森獨自撫養兩個孩子,每天晚上安頓他們睡著後開始寫作,並且從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樂趣。她翻檢出那個短篇,藉助自己非凡的想像力把它敷演擴充成一個篇幅不大的長篇,名為《最藍的眼睛》(The Bluest Eye,1967)。在小說中,又黑又丑、無人理睬的佩可拉對生活也有非分之求――一雙美麗的藍眼睛,可到頭來這奢望只能在瘋狂的幻覺中得以實現;她的悲劇就在於她生長在一個名叫美國的國家,這個國家鍾愛的僅僅是她金色頭發、藍色眼睛的孩子。這部揭示白人文化和價值觀侵蝕和擠壓下黑人精神世界的畸變與扭曲的小說幾經周折,終於於1970年出版,並獲得評論界的好評,而此時莫里森已近40歲了。
《最藍的眼睛》為莫里森日後的小說創作定下了一個基準音調,也使她以一個尖銳思想者和種族代言人的姿態堂堂正正地介入美國黑人文學的傳統。盡管美國黑人文學隨著黑奴們被迫來到「新大陸」便已肇始,但它真正獲得自己的聲音還是在20年代的「哈萊姆文藝復興運動」之後。在四五十年代進入成熟期的黑人文學以三部長篇小說作為自己的里程碑:理查德・賴特的「抗議小說」《土生子》(1940),拉爾夫・埃里森以「尋找自我」為主題的《看不見的人》(1952),以及詹姆斯・鮑德溫探討黑白關系的《向蒼天呼籲》(1953)。作為後繼者,莫里森認真地考察了這些前輩作家的寫作並表示了極大的敬意,但她從中辨析出的某種辯解、傾訴和取悅於人的音調也令她深感失望。她後來在一次訪談中說,「他們只是把我們黑人的事講給你們聽,講給大家,講給白人,講給男人聽。」也正是在這樣的時刻,她清晰地意識到了自己肩上的責任:以現代藝術和人性的光芒實現對諸如黑人婦女這樣的雙重(多重)弱勢群體的觀照與關懷,為他(她)們和他(她)們的心靈作史。她堅持自稱「黑人女作家」,因為「身為黑人和女性,我能進入到那些非黑人、非女性者所不能進入的情感與感受的廣闊領域」。
處女作發表後,莫里森進入穩定的寫作狀態,每問世一部作品便將思想和藝術的探索推進一步。她迄今問世的長篇小說除《最藍的眼睛》外共有六部:《秀拉》(Sula,1973),塑造了一個個性鮮明、充滿叛逆精神的黑人女性秀拉的悲劇形象,提出種族、性別和階級壓迫下黑人婦女的出路問題。《所羅門之歌》(Song of Solomon,1977,獲全國圖書評論界獎),寫一個內心矛盾、困惑的富裕黑人青年「奶人」無意中踏上尋根之路,結果在先輩們留下的傳說、神話和歌謠中,種族意識被喚醒。《柏油娃娃》(Tar Baby,1981),寫白人文化的熏陶和浸染下長大的黑人女模特佳丁與黑人逃犯「兒子」的戀情,在表現二人性格沖突的同時,深切關注黑人傳統價值觀在當代黑人生活中的位置。《寵兒》(Beloved,1987,獲普利策小說獎),通過一樁殺嬰案及其餘波揭示罪惡的奴隸制的無窮貽害,是她的代表作品。《爵士樂》(Jazz,1992),寫一對老夫婦以及一個姑娘間奇特的三角關系:53歲的喬愛上了年輕的朵爾卡絲,當後者移情別戀時他向她開了槍;喬的妻子懷奧萊特跑到姑娘的葬禮上,要用刀子去劃死者的臉,後來又多方走訪,盡力去理解她的內心世界;最後夫妻二人在對共同生活的回顧中達成了奇妙的和解。莫里森以這個故事為切入口,展現了20年代大批黑人為逃避種族迫害和尋找更好的生活從南方鄉村進入北方大都市的歷史畫卷,以爵士樂總領全書,透視一種發生在奴役與解放、靈魂與肉體、城市與鄉村、男性與女性間的巨大沖突。《天堂》(Paradise,1998),講述的是19世紀70年代,一群不為社會所容的自由黑奴李婦將雛結伴西進,在一個名叫魯比的小城定居下來,創建了一個天堂般的純粹由黑人構成的社區。到了一百年以後的1976年,外部世界對這個「天堂」的侵蝕和熏染已經使居民們難以忍受,他們把社區的純潔性受到的威脅歸罪於在城外一所修道院避難的一群無家可歸的女人,於是,一夥男人襲擊了這些「有傷風化」的女人。然而,對底層婦女命運的深切關注仍然是這本書的主題,因為大量的篇幅又被用來描述那不斷介入她們當下生活的過去。被襲擊的女人中間還有一個白人,但莫里森並沒有點明哪一個是,而是留給讀者自己去區分。《寵兒》、《爵士樂》和《天堂》構成了一個意在總結和梳理美國黑人百年歷史的三部曲,每部作品中都涉及最終訴諸暴力的愛。莫里森還在三部曲中逐步發展了她的抒情史詩藝術,例如,在經緯《爵士樂》的時候借用了黑人音樂布魯斯(blues)的表現手法,將多種音調相交織、混雜,使得整個文本宛如一部波瀾起伏、連綿不絕的爵士樂總譜,從而准確而充分地傳達人物內心的飢渴、痛苦和扭曲,並且引入評論家們所謂的「雙聲敘述」方式以增強層次感。在《天堂》中,莫里森將敘事文體中虛構、夢想和語言的抒情性發揮到近乎無節制的地步,據說這部新作是在一種半譫妄的狀態下寫成的。除長篇小說外,莫里森還著有劇本《做夢的埃梅特》(Dreaming Emmett,1986)、又論集《在黑暗中彈奏》(Playing in the Dark:Whiteness and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1993)、童話詩《大盒子》(The Big Box,1999)等。
1987年,莫里森發表了不朽傑作《寵兒》。該書的主要情節取材於一個真實的歷史事件:19世紀50年代,一個名叫瑪格麗特・迦納的女黑奴攜子女從肯塔基的奴隸庄園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隸主循蹤追至,為了使兒女不再重復自已做奴隸的悲慘命運,她抄起一把斧子,毅然決定為他們選擇死亡,但只是殺死了一個女兒。莫里森在為蘭登書屋編輯反映黑人長達三百年爭取平等自由的斗爭史的文獻匯編《黑人之書》(1974)時接觸到了這個故事,當時便產生了強烈的創作沖動,極想通過小說的藝術形式探究當事人的心理狀態,從而為深受罪惡的奴隸制精神殘害的黑奴們寫一部心靈史。足以證明此書在莫里森心目中的分量的是,經歷了十年的醞釀和三年的寫作,《寵兒》才終於問世,在小說中女主人公的名字叫塞絲,而那昭示絕望、瘋狂、極端的愛的凶器也變成了一把更危險的手鋸。小說發表後在美國文學界、文化界引起強烈震動,各大報刊紛紛刊文給予最高規格的贊語,認為它是美國黑人歷史的一座紀念碑。但是該書嗣後落選全國圖書獎,人們普遍認為是由於書中對種族主義的無情伐撻引得評委會中某些大人老爺心生不快,17名黑人作家、藝術家因此聯名發表公開信以示抗議。在這樣的背景下,1988年度的普利策獎被授予《寵兒》。進入 90年代以後,《寵兒》已經躋身現代文學經典之列,西方許多大學文學系的現代派文學、意識流小說、黑人文學、女性主義文學等課程均將其選入必讀書目;心理分析、結構主義、女性主義、西方馬克思主義、敘述學等學派紛紛從中找到證明自己理論的材料。1998年,《寵兒》被搬上銀幕,著名電視主持人奧普拉・溫芙蕾飾演塞絲。
莫里森為《寵兒》一書所選取的場景是辛辛那提城郊的藍石路124號凶宅,現在時是1873年,蓄奴制已廢除10年。1855年,美麗而高傲的女黑奴塞絲隻身從肯塔基州的「甜蜜之家」農庄逃亡至此,投奔婆母貝比・薩格斯(她的二子一女已先期送來,路上又產下一女);28天之後,奴隸主「學校老師」帶人追來,塞絲鋸斷了年僅一歲左右的女兒的喉嚨,下葬時為她取名「寵兒」。盡管逃亡和殺女已是18年前的往事,但往事的夢魘一刻也不曾停止過對塞絲的糾纏,小說起首即開宗明義寫道,124號「充斥著一個嬰兒的怨毒」,但到了1873年,「塞絲和女兒丹芙成了它僅存的受害者」(《寵兒》,Plume版3頁,中文版3頁,下同)。「寵兒」的冤魂多年來一直在家中肆虐,導致她的兩個兒子離家出走,加速婆婆貝比・薩格斯的精神崩潰和死亡,使小女兒丹芙養成了孤僻、幽閉的性格。這一天,前「甜蜜之家」農庄最後一個男性黑奴保羅・D的來訪,打破了塞絲與世隔絕的生活表面上的平靜:他在房子里亂砸一氣,趕走了小鬼魂,取代了它的位置,與塞絲同居並向她許諾「一種生活」;隨後「寵兒」以20歲少女的肉身還魂,進入這個家庭討還愛債;為佔有塞絲全部的愛,寵兒甚至不惜誘奸保羅・D,以將他趕出家門。然而一個鬼魂對愛的追索是水難饜足的,塞絲終於走到了精神崩潰的邊緣……最後,是成長起來的丹芙和黑人民眾一起幫助她擺脫了寵兒,開始面對新生活。
表面上看,《寵兒》佔有了一個成功故事的大部分要素:苦難,愛,神秘,性,暴力;但它在莫里森筆下卻呈現出另一派氣象,繁復繽紛有如鑲嵌藝術,纏綿熱烈有如爵士音樂,玄深晦澀有如現代詩;它所具有的力量更是一部討巧的暢銷書所水難企及的。在我看來,確保了這部作品的偉大性的,與其說是作者高超的敘事技巧,毋寧說是她傲視同儕的思想水準。莫里森的思想所觸及的黑人歷史,往往由這樣的司空見慣的場景構成:某一天,吃過晚飯,由於無事可做,一個白人農家少婦會把娃娃馱在肩上,無動於衷地出門去看私刑處死黑人;施刑的男人們對這個被虐殺的黑人絕說不上有什麼深化大恨,他們這樣做也許僅僅是因為一時興起,戲謔和展示權力的動機兼而有之。在莫里森看來,此類獸行的隨意性所蘊涵的對人類生命和尊嚴的蔑視比奴隸制本身的殘酷更令人心驚膽寒。所以,她的筆觸超越了憤怒,也不再「控訴」,而是以一種斬釘截鐵的痛切陳述一個黑奴(或解放了的黑奴)在世界上的根本處境:「任何一個白人,都能因為他腦子里突然閃過的一個什麼念頭,而奪走你的整個自我。不止是奴役、殺戮或者殘害你,還要玷污你。玷污得如此徹底,讓你都不可能再喜歡你自己。玷污得如此徹底,能讓你忘了自己是誰,而且再也不能回想起來。」(251,299)「白人認為,不管有沒有教養,每一張黑皮膚下都是熱帶叢林。不能行船的急流,盪來盪去的尖叫的排狒,沉睡的蛇,覬覦著他們甜蜜的白人血液的紅牙床。……黑人越是花力氣說服他們,自己有多麼溫柔,多麼聰明、仁愛,多麼有人性,越是耗盡自已向白人證明黑人的某種不容置疑的信念,他們體內的叢林就越是深密、紛亂。……它是白人在他們體內栽下的叢林。……它生長著。它蔓延著。……直到它最終侵犯了栽下它的白人。……讓他們變得殘忍、愚蠢,讓他們甚至比他們願意變成的樣子更壞,讓他們對自己創造的叢林驚恐萬狀。尖叫的狒排生活在他們自己的白皮膚下;紅牙床是他們自己的。」(198,237)在小說中,「學校老師」就是這種典型的白人,他處處擺出一副鐵面無私、科學客觀的姿態,但他和他的兩個侄子的所作所為卻是十足的獸行:他為了搞所謂研究,成天拿著尺子在黑奴們身上量來量去,像對待牲口一樣;兩個侄子更無聊到強行把塞絲按倒,吸走她哺養嬰兒的奶水,對一個女人最神聖的母性進行瘋狂踐踏。塞絲曾經將白人分成邪惡的「學校老師」、侄子等和善良的愛彌、迦納、鮑德溫、警官等,但最終還是認識到這種劃分本身的無意義,因為白人的行善或行惡完全是單向的。偶然的,甚至情緒化的,黑人對自己的生死寵辱卻惟有聽天由命,毫無選擇的餘地。進入現代文明的人類歷史,把科學和民主的光環給了新興的美利堅,卻將其最黑暗、最卑劣的部分加諸非洲裔美國人之身,「六千萬甚至更多」(《寵兒》扉頁題詞)的黑奴亡魂就是鐵證;奴隸制及其餘韻對黑人心理的影響甚至超過了苦難本身,即便是20世紀末的現在,它的巨大陰影仍無法從廣大黑人民眾的心頭祛除,黑人面臨的各種社會問題也都能從屈辱歷史中找到源頭。將人們甚至不願回顧的歷史以及黑人心靈在其中的境遇――首先就是無盡的煎熬和永恆的孤獨――展現出來,是莫里森的當然職責,所以,她鄙棄當下黑人文學、藝術中那種得到白人鼓勵的「自我鞭笞」,宣稱她的作品是寫出來「給黑人自己看的」。《寵兒》有著比常人緩慢的脈搏,因為它的角色們的心靈更為沉重;但這脈搏卻是歷盡磨難的人們從民族悲劇的灰燼中崛起,試圖尋找永存希望的意義和理由的證據。在黑人精神自救這一關鍵問題上,她借書中角色之口給出了一種選擇的可能性。塞絲的婆母貝比・薩格斯踏上自由土地的那一刻突然聽見了「自己的心跳」,強烈感受到「自由在世界上無可比擬」(141,168),便做了一名「不入會的牧師」,將她對自由的熱愛奉獻給黑人群眾。她在「林間空地」佈道時號召他們熱愛自己的肉體――眼睛,皮膚,手,臉,嘴,腳,後背,肩膀,臂膊,脖子,內臟――因為「在那邊,他們(白人)不愛你的肉體。他們蔑視它」。她進一步要求大家愛自已的心:「比眼睛比腳更熱愛。比呼吸自由空氣的肺更熱愛。比你保存生命的子宮和你創造生命的私處更熱愛,現在聽我說,愛你的心。因為這才是價值所在。」在激動人心的演說過後,「她不再多說一句,站起身,用扭動的臀部舞出她的。C44L的其他部位」。(88,105)熱愛,這樸素的思想(還有它的表達方式)盡管包含了太多的無奈,但卻是切實的和強有力的。《寵兒》出版後有評論認為,「莫里森業已成為黑人靈魂的D・H・勞倫斯。」在我看來,這樣的恭維倒很有些低看了莫里森。
莫里森激烈的種族立場一直為某些人所詬病,被認為削弱了對人性深度的挖掘。其實這種似是而非的看法是極為有害的,對種族矛盾的本質的深刻洞見乃是莫里森文學殿堂最堅固的基石,因為惟有解開這個死結才能使黑人族群獲得起碼的自我身份認定,從而進一步探詢與展現人性之奧秘;迴避和抹殺它侈談人性則無異隔靴搔癢。作為小說核心情節的殺嬰事件就是作為這樣一種思想的載體逐漸在讀者們的視野中清晰起來的。事件的起因是塞絲從「甜蜜之家」庄園的逃亡,而逃亡本身又是對《聖經》中失樂園神話的成仿與改寫。「甜蜜之家」的名稱很明顯地喻指伊甸園。庄園主迦納夫婦實行著「一種特殊的奴隸制」,待黑奴們很和善,從不打罵他們,教他們寫寫算算,讓他們拿槍,還允許黑爾在周末外出打工掙錢贖買母親的自由。一直到迦納先生死去、「學校老師」接管庄園,庄園里的黑奴們都好像伊甸園里的亞當夏娃一樣,懵懂無知地生活在一個田園牧歌式的夢境里。與夏娃的偷食禁果相對應,塞絲人性的最初覺醒產生於一次偶然的偷聽:她無意間撞見「學校老師」給兩個侄子上課,他正指導他們對黑奴進行研究,要求他們在紙上把塞絲的「人的屬性放在左邊」,「動物屬性放在右邊」(193,231)。她深受震動,並暗暗發誓,決不允許自己的孩子的屬性再被放到動物一邊。因此,當塞絲的丈夫黑爾和西克索策劃的集體逃亡失敗後,她毅然決定隻身出逃並一舉獲得成功,而她當時懷著六個月的身孕,還剛剛遭到兩個侄子毒打,後背被劃開,傷勢嚴重。亞當夏娃吃了識善惡的果子被耶和華逐出樂園,還屬於被動行為;而塞絲的逃亡則是不折不扣的主動出擊,它以對所謂樂園的否定和拒斥宣示了人的自覺。到殺女事件發生,塞絲暴烈的母愛將這種行為中的否定傾向發揮到極致,其實是順理成章的結果,其意義在於,一個奴隸第一次真正成為自已生命的主宰,她身上人性的高貴、豐盈和美麗全系於那挑戰歷史必然的非理性方式。1995年我們曾在美國的廣播中聽到一個直播節目,內容是關於《寵兒》的討論;有許多白人聽眾打電話質問,莫里森為什麼不對「殺人犯塞絲」進行道義上的譴責;說實話,我們相當震驚於這些人的傲慢、愚蠢,不過也進一步理解了莫里森所堅持的寫作立場。當保羅・D得知塞絲殺女真相後指責她,說「你的愛太濃了」時,她的答復是:「要麼是愛,要麼不是。淡的愛根本就不是愛。」(164,196)在此,一個長期「失語」的民族從一個似乎失去理智的弱女子身上獲得了自己的聲音和性格,對失樂園神話的仿寫也就此轉為民族精神和文化從陣痛中新生的神話的構建。莫里森選擇種族和性別雙重壓迫下的女性做自己的民族英雄史詩的主角,承擔為民族尋找自我、塑造形象的重任,既不違背民族歷史和現狀的真實性,也體現了她一貫的女權主義思想。
相對於貝比・薩格斯的佈道(發散型的愛),塞絲選擇的愛更具內斂特徵:在最低限度上以最大強度捍衛人的尊嚴。二者都遭到了慘痛的失敗:貝比心力交瘁,只能躺在床上琢磨顏色等死;塞絲則在與返回陽間索債的寵兒的愛恨糾葛中精神失常。莫里森為這兩次失敗安排了一個不同尋常的背景:黑人同胞的離棄。兒媳逃亡成功後,在辛辛那提黑人群眾中享有崇高威望的貝比・薩格斯舉辦了一個盛大的宴會招待朋友們,但大家酒足飯飽後卻對她心生嫉妒,認為她把所有的福分和榮譽都佔全了,「濃重的非難氣味在空中凝滯」(137,164);因此,第二天「學校老師」帶人來獵奴時,沒有人前來通風報信,這間接導致了殺嬰慘劇的發生;塞絲出獄後,又因為驕傲遭到他們十幾年的疏遠和孤立。莫里森在此刻擺脫了種族題材的限制,從哲學的高度關注人類在一個充斥二元對立沖突(比如善與惡、愛與恨、驕傲與妒忌)的世界中的兩難處境以及他們對抗孤獨、追尋意義的不懈努力,請黑人民眾和所有的人來思索和回答,到底什麼將獲勝。――也許這就是為什麼,她在全書的結尾部分又意味深長地讓這種非理性進行了一次充分的表演:譫妄狀態中的塞絲看見來接丹芙上班的僱主鮑德溫先生的扎帽,誤以為白人又來劫奪「她最寶貴的部分』了,便在內心高喊,「不。不不。不不不」(262,312),沖出門去殺他。
另外我想強調的是,莫里森在《寵兒》的敘事過程中所作的各種藝術處理――象徵、隱喻、誇張、通感、意識流、時空變換、超自然現象描寫、多角度敘述等等,一方面服務於小說的主題(明晰堅定的部分所構成的堅硬內核),一方面也與她思想大中量含義豐富隱晦、需要辨明的成分相匹配,或者說順應著靈魂的需求和血液的節奏。譬如,小說被寫成了一個鬼故事。凶宅鬧鬼是18世紀末盛行的哥特式小說的慣用伎倆,但在莫里森筆端,它完全喪失了製造懸念和渲染恐怖氣氛的作用,而與全書激越明亮的音色保持一致。寵兒的鬼魂多年來一直在124號徘徊不去,並且隨時間推移漸漸長大,直至以妙齡少女的真身登場為止,它的基調是怨毒、悲傷、孤獨、冤屈和憤怒。以肉身還魂的寵兒被設計成既有人的基本特徵,又帶有鬼的恍惚虛浮,較之一個危險的信號更像是聯結陰陽兩界的一條紐帶。在一次訪談中,當被問及是否相信鬼魂存在時,莫里森答道:「是的。你相信細菌嗎?……(要是沒有鬼魂)我將不得不依靠所謂科學數據來解釋毫無科學根據的事物。」顯然,寵兒的形象帶有非洲傳統宗教思想和生死觀念的印記;我們也可以將其視做莫里森所倡導的黑人民族傳統對現代文明既定秩序的有力反撥。
作為一部旨在揭示奴隸制精神貽害的小說,《寵兒》著重表現了過去時間對現實世界、尤其是已獲自由之身的黑人心理的嚴重干擾。從現代精神分析學的角度看,女主人公塞絲與保羅・D即將重逢、情節正式展開前一刻塞絲的思維狀態,就是一種典型的精神病症狀,塞絲雖然「不能原諒自己的記憶」(6,7),卻無法控制它不滑向過去的深淵。事實上,小說中幾乎所有人物都生活在一種極其危險的狀況下,面臨著這樣一種隨時都會失足跌入的心理深淵(在後來的《爵士樂》中,又被形象地描述為crack〈裂縫〉)。比如,貝比・薩格斯有過六個丈夫、八個兒女,卻全部不知所終;保羅・D自認的男子氣概在一隻公雞面前分崩離析;樂觀剛強的老黑人斯坦普・沛德年輕時妻子被小主人長期霸佔卻無能為力;潑辣能乾的艾拉的青春期被一對白人父子分享,她稱他們為「迄今最下賤的人」。莫里森把塞絲每天的生活描述成「擊退過去的嚴肅工作」(73,86),當保羅・D介入其中時,對「甜蜜之家」的共同記憶使得這工作變得難上加難;寵兒的歸來更是徹底摧毀了它。奇妙的是,所有這一切都被莫里森用一個表面上雜亂無章、支離破碎的龐大結構嚴謹地組織起來,並動用現代小說幾乎所有的文學手段將每一個碎片安放妥貼,焊接牢固,前節所羅列的一些手法僅是其中的一部分;這部篇幅並不長的作品就好像一次現代小說技巧大展或一本小說寫作教科書,讀者被其魔力吸引著,從任何一處(小說的每一頁)都可以進入它所虛構的現實,但總會發現,在迷官的中。心坐著莫里森,像她一再說起的老婦人那樣手中握著這個虛構世界的全部秘密。關於本書的結構,有論者認為,「彷彿將一幅畫畫在玻璃板上,將玻璃打碎,再把碎片按照令人眩目的現代形式重新拼接。」還有論者把莫里森的匠心獨運描繪成「又一次晃了晃她那璀璨奪目的萬花筒」。我們還可以將小說的結構看做一條有著許多暗流和旋渦的緩慢前行的河流,流程起訖為1973年春和1874年夏(敘述現在時),暗流和旋渦就是對過去時間的追憶、反省和重構;在人物不斷的遐思、走神和淚號之中,過去和現在交錯共生,情節隨著漣漪擴大而趨於清晰完整,難以規避的真實浮出。小說開始就交代了小女嬰被割斷喉嚨而死的事實,其後又多次對殺嬰真相進行暗示,但到完整再現殺嬰現場時行文已經過半了,而殺嬰動機還要在以後的篇幅里一而再、再而三地討論才會水落石出。塞絲在逃亡途中生下女兒丹芙,主要得益於一個善良的窮苦白人女孩愛彌的無私幫助,這個歌頌超越種族界限的普遍人性的動人故事是相對獨立於全書的,但莫里森仍讓它分三次從不同的視角完成,層次分明:第一次由丹芙的思緒引出,第二次是丹芙講給寵兒聽的,第三次才由塞絲親自補充周詳。另外,各種音質的多聲部的合唱與交響(小說第二部分以「你是我的」為主旋律的塞絲、寵兒、丹芙三人思緒錯綜交纏的一章,最具典型性),也使《寵兒》具備了一部偉大的復調小說作品的基本特徵。
4. 《寵兒》是托妮·莫里森寫的一部小說,這部小說的寫作背景是什麼呢
《寵兒》的寫作背景:小說以1873年美國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的生活為背景,通過一位年輕的黑人婦女和一位遭受心理困擾的黑人母親,展現了奴隸制給美國黑人帶來的巨大精神危機。這一年是林肯總統發表廢奴宣言的9年,而故事中的殺嬰事件也已經過去了18年。
因此,西班牙人決定向美國進口奴隸,補充勞動力,發展種植園經濟。501年,第一批黑人奴隸從葡萄牙被帶到美國,這是美國奴隸制的開端。519年,第一批非洲黑奴被西班牙運往美洲,美洲和非洲之間直接的黑奴貿易開始了。到1540年,大約有1萬名奴隸從西班牙出口到美國殖民地。貿易和奴隸制產生的根本原因是資本主義發展對自由勞動力的需要。
5. 《飄》小說中的文化轉變
小說《飄》以美國南北戰爭為背景,講述了南方喬治亞州的少女斯嘉麗的生活故事。作家瑪格麗特·米切爾對故事主人公斯嘉麗性格的生動刻畫、對故事情節十分巧妙的處理,使整部小說的敘事跌宕起伏,吸引了大批讀者,成為自美國20世紀30年代起至今都暢銷不衰的通俗文學經典。學術界對於《飄》在美國文壇的地位一直存有爭議。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飄》被認為是「一本除了讀者沒人要的書」(Claudia,1992)。直至80年代末、90年代初,隨著後現代文化語境下學術界理論觀點的轉變,《飄》這部通俗文學暢銷書才進入文學史研究的殿堂。國內近年來對《飄》的研究基本從兩大方面出發:一方面從文化研究入手,挖掘小說主題元素中對南北戰爭、奴隸制、內戰前南方社會文化的折射。但此類研究在對《飄》的文學歸類上遭遇了尷尬。考慮到《飄》誕生時美國的文學潮流背景,這部小說很難被歸入20、30年代文學的主流派別。另一方面的研究圍繞小說文本展開,國內目前在《飄》的文本研究方面主要以小說人物的性格、命運、形象分析為主,有學者提出以女性主義的視角研究小說人物斯嘉麗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