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第三人稱
❶ 第一人稱網路小說和第三人稱網路小說哪一類更受歡迎呢,又是為什麼嘞
得看你的小說類型,還有世界觀,假如你是單元劇,並且劇情較為單一,時間線沒什麼沖突,用第一人稱有抽絲剝繭的感覺;
假如是多劇情共同推進,要展示的世界觀較大、理念多,不引入太多的主觀思想,讓看的讀者都能有屬於自己的想法在裡面,還是用第三人稱比較好。
現在大部分都是第三人稱,實際上第一人稱想要寫好較難,但如果寫好了,比第三人稱更加的出色。
❷ 寫小說用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分別有什麼優點跟缺點
只能說各有千秋。
第一人稱可以將主角的內心活動栩栩如生的反映出來,從主角的眼光看世界,主角的那種或者委屈或者曖昧或者自信的情感都能夠很清楚明了的反應出來。讀者也很容易接收到作者要表達的信息。
缺點第一個就是其他人內心活動無法得知。如果作者功力差點,沒有伏筆或者側面描寫,那很有可能會造成看不懂或者行文亂套的情況。
而且第一人稱的致命傷就是容易上帝視角瑪麗蘇,很容易寫出雷人的文來。例如:「我淡淡的移開我的眼睛,裝作什麼也不知道,輕輕地說:這其實也沒什麼了不起。」就顯得很雷。
第三人稱的好處就是每件事情每個人都可以交待的很客觀,從一個客觀的角度看世間,不會有所偏頗,主角或者個人的想法就不是那麼明顯的凸現出來。也不會影響讀者的判斷力。
壞處就是容易寫成流水賬,一些情感活動和矛盾的沖突不能很好的表現出來。但是這點可以寫番外里,這就是所謂的「正文不夠,番外補」。
綜上,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都有受眾群,關鍵還是看作者的發揮。但是我覺得初學寫小說的人來說,還是用第三人稱。至少你可以把這個故事明明白白的表達出來。你說你的寫的故事別人都看不懂,還談什麼文筆情感矛盾沖突呢?
❸ 用第三人稱怎麼寫小說
寫文講究視角轉換
什麼是視角轉換呢?一般是三種:
一,是限制性第一人稱:已經第一人稱 我 來寫..但是以這種形式寫文的時候要注意不能出現其他角色的心理描寫..
二,是限制性第三人稱:就是以一個局外人的身份寫這個小說,一般是選定一個角色,然後以他為主,說他怎麼樣怎麼樣,但是同樣不能對其他的角色有心裡描寫..
一般用於懸念小說..
三,是全知性第三人稱:這是最簡單的寫法,你可以知道所有人的心中所想,很容易寫,但是比較無趣的就是你都寫出來了,會讓讀者一看就可以猜到接下來的情節
❹ 寫小說時用的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分別適用於什麼類型的小說。
第一人稱適用於想讓人身臨其境,或者是自述類的小說,比如說犯罪現場、屍檢現場比較多的小說。
第三人稱適合寫場景設定比較大,信息比較多的小說。一般來說玄幻魔幻什麼的適合這么寫,因為設定特別多,一個人的視角解釋起來好麻煩。
推薦第三人稱吧,第一人稱容易卡文,也容易交代不清。
❺ 請問:為什麼現在網路小說多數是第三人稱描寫怎麼很少第一人稱寫的呢是不是有什麼重要原因啊
很多新手都喜歡用第一人稱寫東西,因為這樣能給人閱讀時一種主觀的代入感,但是,時至今日,更多資深的讀者,都不客氣的把這種描寫方式視為終級自戀的寫文方法。不僅如此,因為這種第一人稱往往都為新手所推崇,所以在編輯眼裡看起來,是最幼稚的一種描述方式,出版社一般對這類文都直接打掉,尤其是長篇小說,由於視角和感觀的狹隘,最終限定了情節的單一,別說作者寫著累,發展到後來,讀者看著也會感覺很枯燥而且疲憊。
第一人稱作品雖然能給讀者一種代入感,但這種代價之大,其實是得不償失的,第一人稱因為局限了主角的感觀,放棄了很多豐富情節的多角度敘述手段,例如雙線並進的蒙太奇式描寫,第三角度的場景和扣人心弦的沖突情節營造,最主要的是,第一人稱根本無法描寫其他配角和第三者的心理活動,包括一些主角不在的場景等等。
一個成熟的寫手,都知道這些東西對豐富故事能起極大的作用,如果你寫的是一本百萬大篇,最終你會發現,超過一定的字數之後,第一人稱會寫到你無話可說,因為在這個狹窄的敘述過程中,你能寫的早就都觸及了……
還有,最重要的是,單一的主觀視角最終會讓人膩味,也許不等你寫到靈感枯竭,這之前就早被讀者所放棄了。
所以,除了短篇幅文章和記實傳記日記之類的文體,最好是別用第一人稱寫文,新手以此練筆,最好也控制在三十萬左右的篇幅,字多了,很容易給閱讀者帶來疲倦。
❻ 小說用哪一人稱好第一還是第三人稱
用第一人稱比較能夠引導讀者進去情節,但寫時難度很大;
用第三人稱則能夠更好的講述整個故事;
我建議你還是用第三人稱比較好,因為上帝視角的關系。
新人MM在用第一人稱創作的時候,很多時候在視角轉換上都會犯一個毛病。
先來看一個例子:「我有點傷心,不再理他,轉身走了。他在我身後久久凝視,悵然若失!」
主角背後長眼睛了,轉身走了還知道身後的人在看她,囧!
這個句子,即是今天我想說的,新人MM用第一人稱寫作時常常犯的毛病——上帝視角。
何謂上帝視角?在運用第一人稱進行寫作時,在主角在場的情況下,主角知道了他不應該知道的事情,這就是所謂的第一人稱寫作時的上帝視角。
其實一般而言,大部分第三人稱寫作的書,都是上帝視角,作者在運用第三人稱寫作時,可以自如的轉換視角,但是作者運用第一人稱寫作的時候,出現上帝視角,就不甚美妙了。
其實上帝視角並不是不能存在,畢竟有的讀者並不介意,但是有得讀者則會很雷,所以阿紫建議作者不要用上帝視角,不然會雷跑一部分讀者。
上帝視角的避免很簡單:
在主角在場的情況下:
一是可以通過主角的眼睛,觀察其他人物的神態表情動作,然後借主角的口或者心理活動,進行推測;二就是魏文成大大所分類的滯後式第一人稱,即一件事情在快要結束或者是主角知道了關鍵情報的情況下,對整個事件所做的分析推理,這個可以參看電視劇《少年包青天》,它總是在最後,借包拯的口來把零散的情報集合成一個完整的事件過程。
在主角不在場的情況下,處理方式則參照第三人稱寫作。
個人淺見,僅供參考。
PS:即使在第三人稱的寫作中,視角的變換,也是要謹慎的,換得太快,混擾亂讀者思維。
❼ 小說用第三人稱來寫有什麼技巧,也就是該怎麼寫(要詳細哦)
:小紅對媽媽說:"我要吃飯".那你就轉述成:小紅對媽媽說她要吃飯.通常把第一人稱變第三人稱.第二人稱變第一人稱.同時去掉標點符號.
第一人稱的優勢和缺點:
第一人稱的優缺點並不能完全劃分開來,因為二者是相互制約的,我們先說個游戲。
大家對CS一定不會陌生,作為全球稱霸的第一人稱視角游戲,它的成功自有自己的特色和本錢,當你端著m4或者ak47沖上大路的時候,你是否感覺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特警呢?當你的朋友在你耳邊大呼gogogo的時候,你是否和你的隊友產生了一種血脈相連的感覺呢?當你阻擊的準星瞄準大門對突然閃出的敵人予以致命一擊的時候,你是否有種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
你能體驗游戲的樂趣,在於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戲中的人物,這也是第一人稱寫作的最大優勢——代入感。小說雖然沒有游戲直觀,但是文字卻給於了讀者更多的想像空間,讀
者看著一個我快意殺敵,縱橫異界,雖然明知道那個我並不是自己,但是仍然將書中的我和自己聯系在一起,而書里的我,不過只是一個簡單的心理暗示而已。
讓讀者自覺的代入書中的主角,第一人稱無疑是最快捷最簡便的,不同於第三人稱的全知全能,我始終用自己的眼睛去看這個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實的真相,讓我在書
中從奴隸成長為將軍,我想不論是讀者還是大大都會感到莫大的滿足。
第一人稱寫作的優勢還在於它的真實和未知,書里的我永遠不會知道下一堵牆後面會出現什麼,我可以聽,我可以判斷,我可以根據蛛絲馬跡去分析,但是再我還沒繞過這道牆的時候,這一切都做不得准,這和現實中出現的情況是一模一樣的。未知的未來和我不能感觸的區域是第一人稱寫作的神秘之源。當我繞過這堵牆之後,無論遇到神仙,鬼怪,僵屍,美女都讓讀者感到真實,因為這本來就是玄幻小說嘛。^_^ 當然,這是開玩笑的了。
第一人稱的真實來自於對主角的細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語言,動作,心理,因為主角就是我,我對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來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時每刻我的想法。甚至知道
自己下一刻將要付諸的行動。通過對我的詳細描寫,來喚醒讀者內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經有過或者沒有過這樣的經歷的讀者,他們在看了這些描寫後,或認同,或不認同,舉個例子,比如主角都是偉岸的英雄,但是第三人稱是稱呼他名字——某某,他的豐功偉績都是這么敘述的:某某曾經在某地做過什麼……小說寫得成功的話,那容易讓讀者產生景仰的心情。反過來我們用第一人稱的話,我曾經在某地做過什麼,這樣一來,小說往往是讓讀者獲得興奮的快感,讓讀者有一種夢想成真的感覺,而不是看著他人走向成功。
再舉個例子:我記得我玩過的一個游戲叫做《合金彈頭》,這個游戲可以切換視角,我們可以選擇第一或者第三人稱去進去游戲。我喜歡用第一人稱去玩,當我穿著偽裝的制服大步通過敵人的崗哨時,看著敵人的衛兵越來越近,我的手心全是汗水,害怕敵人發現我的偽裝,心中不斷的轉念,要是敵人發現我的偽裝,我應該先放倒哪個,如何能在最快的時間內無聲息的幹掉衛兵,而不暴露自己呢?幸好我成功過關。但是要是切換到第三人稱,就沒有這種感受了,我們從背後看著主角,我變成了一個人物,一個我們操縱的傀儡。那樣的感受,遠不如自己親自上陣來的真實和強烈。
第一人稱還有一個優點,比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稱寫作容易上手,它宛如那些所謂的邪派武功一樣,易學而難精,比如在描寫一個大場面的時候,第三人稱需要費盡心機營造氣氛,還要照顧眾多人物的個性特點,而第一人稱不用,我看見什麼就寫什麼,我聽到什麼就是什麼,其他人的揣測想法我自己心裡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費盡心機的讓這些東西看起來合理。抓住一點,不寫其餘,這對眾多筆力不足的小白來說,絕對是個福音。
第一人稱的優點雖好,但同樣也是它的缺點,它最讓人病詬的就是情節發展缺乏動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個性。
主角必須要用自己的眼睛來看世界,那麼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樣要以主角的視線來推動情節的發展,在寫作的時候就需要有一個十分詳細的寫作大綱,主角到了什麼地方?要看到什麼?要完成什麼事情?得到什麼思考?如何保證主角在每一個重要的場景出現,而不感到唐突,這些都需要精心的設置,而這往往是眾多小白最為缺少的。
這也是第一人稱難精的原因之一,沒有一個縝密的寫作綱要,讓情節進行的節奏很難把握,作者往往寫了幾十萬字後就後繼乏力的,節奏快的已經完成數段歷險,收的無數美女了,而慢的卻常常在原地打轉,第一個高潮還沒到來,無奈只好放棄使用第一人稱,加速情節的進行。
而第一人稱寫作讓人物失色,同樣來自於主角的視線,人物,尤其是配角,要出現在主角的視線才有展示的機會,作者不可能單獨開一個視角去描寫配角的行動,而且即使主角看著配角,同樣有很多限制,比如經典的錯誤就是:她對我微微的一笑,左手正從背後的口袋裡掏著打火機。根據我的視線,應該在她的前方,而她面對著我,我如何知道她從背後的口袋裡掏出的是打火機呢?配角更不可能時時刻刻跟在主角身邊,這樣就少了很多表現的機會,對於能夠直接刻畫人物的第三人稱視角,無疑薄弱了很多。
而那些布局龐大,氣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說,出場的人物往往數以雙位計,如何保證每個人在主角面前出現足夠的戲份來展示自己的個性呢?足以讓作者想破腦袋。所以我們能夠發現,第一人稱的游戲大多是射擊和解迷類的,游戲中很少出現很有力的配角,只有主角在孤獨的戰斗著。
而第一人稱的未知也成為了對情節發展的一個阻礙,因為在很多時候,一條主線並不能保證故事的發展,需要另開支線,埋伏一些伏筆,設置懸念。比如在我不到的地方,一些關於我的陰謀正在由那些幕後黑手不斷的展開,正因為如此,很多關鍵的人物也許並不會出現在主角的面前。如何讓他們在故事的發展中若隱若現,而又不拋開主角的視線,同樣是個很大的難題,而更大的難題是,把這些控制在一定的字數內,不顯得太過羅嗦,這也是很多作者自動放棄第一人稱寫作的原因。
前面說過,第一人稱寫起來容易,但是在場面的描述,尤其是宏大場面的描述方面,第一人稱有著先天的缺失,一個大規模的場面,要很好的描寫,需要的是各個方面的配合。比如聲音,人物,顏色,光影等等,只用第一人稱的一雙眼睛,明顯是表達不過來的,主角專注著攻上城樓的士兵,勢必不會在意遠處不斷射擊的弓箭手,看著漫天飛舞的箭石,必然會忽略守城士兵的調動,因為我只有一雙眼睛,一對耳朵,如何讓各種元素通過我的感覺結合到一起,而不顯得雜亂呢?這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難。肥肥看見最多的情況,就是過於在乎我的感受,而使場面流於蒼白和單薄了,而另一個極端卻是,生硬的轉到第三人稱,完全拋開了文中的我。
對於第一人稱寫作的優缺點,老黑有個很有趣的結論:
一:布局龐大,氣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說,忌用第一人稱。
二:主角語言過多的小說,不宜用第一人稱。
三:15萬以上長篇,慎用第一人稱。
四:情色、血腥類等重視心理沖擊、道德沖擊的,第一人稱好啊!
第一人稱寫作技巧雜談:
1.情節的推動和懸念的設置。
在第一人稱的書里,我始終是推動故事的主力線索,所以我的出現必須要謹慎,出現的
時間,地點和人物還有發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讓這些東西於情節的主線香關
聯,實際上,我們想想那些第一人稱的解迷游戲的劇情,就會明白,我到達一個新的場景,必然會發現推動情節的因素,比如發現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個關鍵的道具,又或者見到一個關鍵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報,沒有一個新的場景是無用的,小說的要求則更加高,不單是場景,我目睹的,經歷的東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發展。
喜歡玩這類游戲的朋友也知道,游戲進行一段就會出現一個很難纏的小boss,或者發現一個很難的問題無法解決,而必須要回到以前的場景尋找線索。這就是高潮的設置了,
這種手法,對第一人稱的寫作很有借鑒意義。在適當的時候給於我一個難以應付的敵人,或者無法獨自解決的問題,同樣能提起讀者的興趣。
在推動情節的發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給出了兩個方法,我們可以借鑒。
一、親身經歷類
「衛斯理」,小說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親身」經歷。雖然「我「是無可爭議的主觀視角,但卻並非是單一視角。
當情節發展進入衛斯理視線的「死角」時,倪匡便會巧妙地切換鏡頭,插入其他人的視角。
在「衛斯理」身邊,扮演這個第二視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象在《天外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獨身冒險,至後半部分,「我」才珊珊來遲,正式切入第一人稱寫作。
除了白素,陳長青、溫寶裕、小郭(我嗎?)、紅綾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或少扮演過這類「輔助視角」。
輔助視角也不只限於一個,更可以是「多視角」,在《電王》之中,便曾插入過三個「輔助視角」。
這種「第二視角」或「多視角」的互補,雖不致將第一人稱寫作「主觀性」強「客觀性「弱(甚至無)的弊病完全化於無形,但相對於那種獨沽一味的第一人稱寫法,已高明許多。
許多網上第一人稱的作品,作者就是沒有倪匡這種膽量與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寫作,誤以為一切情節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腳之下,當然會有越寫越傷神之感。
二、轉述經歷類
在這部分故事中,「我」的參與程度並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無主角之實,只是以一個旁觀者或旁聽者的角度去記敘整件事情。最多,是對整個事件起到一些推動作用。
在這種情況下,小說便明顯有第一人稱之名而無第一人稱之實,說穿了,實際上是在以是第三人稱寫作。因為「我」的存在與否,並不影響情節的發生與發展。「我」如同話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說中的「注」,只是起到補充說明與解釋的作用,以及為故事劃上一個句號。
在《黃金故事》,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雖是交叉使用,但「我」並沒有在故事主幹中出現,張拾來與銀花兒的故事已可獨立成文,「我」之所以會出現,主要是根據所見與他人進行一些討論、猜測。
由「我」在引述、轉述他人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想時,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最簡單的自然是「對話式」(如《木炭》),此外還可以摘錄日記(《沉船》)、節錄小說(《背叛》)、描寫錄像所見(《黃金故事》)、記錄錄音所聞(《尋夢》),等等。
第一人稱的懸念並不難設,因為我看不到,聽不見的地方都可以成為懸念,關於這個問題,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紹了一種第一人稱滯後的寫法,讓人拍案叫絕:
第一人稱滯後簡單的說,就是你對已經過去的事情是相對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選擇主人公(第一人稱)的推測,旁白視角來進行相對全面的描寫。就是當我進行「回憶」的時候,我是以我自己為第三人,講述我自己,必要的話,你可以改變這個回憶的久遠性,這個事情很可能就發生在上一秒鍾。
這種寫法要注意兩個問題,第一:就是這個事情必須要已經發生的,但是我是否經過可以不論。第二:我的分析描寫應該是我對我自己說的,這只是一種對情況的推測,可以正確也可以錯誤,不能作為結論。
大家可以看出,這種寫法對設置懸念是很有幫助的,因為,我的猜測和接下來的行動,可以構成最強烈的轉折。舉個例子:
我輕輕的打開家門,想給也許正在書房上網的她一個驚喜,沒想到觸入我眼簾的竟然是一對棕色的皮鞋,它就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邊陪伴它的是滿地的雜物,而它們本應該放在客廳那張大理石桌子上,還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發上的抱枕,她那米黃色的套裙從一邊被扯開,正無奈的望著我。家裡遭賊了么?我略略抬頭,粉紅的顏色讓我觸目驚心,她最喜歡的那套內衣被撕成了碎塊,灰色的絲襪被拉成長條,隨便的拋在一旁,耳邊似乎響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動出她掙扎的身影,她反抗著歹徒的暴行,從沙發滾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來,摔在桌子上,慌亂間掃掉了桌上的東西,歹徒淫笑著一把拉開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內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雙足打翻了桌邊的花瓶,劫材還要劫色!我怒火中燒,隨手操起一張凳子,朝絲襪指向的卧室,沖了過去!
(大家不要對號入座,這段只是肥肥隨手敲的)
這段算是的第一人稱滯後寫法,作者通過自己看到的東西進行推測和思考,最終得出結論,但是這個結論並未得到證實,只是我自說自話而已,我們在這里就可以一個大的轉折,也許是個劫材並還要劫色的盜賊,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約會,兩人太過激動,而造成了客廳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過兩個誤入的小情人,不願意搞壞自己的衣服,穿著我妻子的衣服玩強奸游戲,真實懸念無限,轉機不斷啊。
在第一人稱的寫作中,為了嚴謹,其實也可以作為故事設置,而我的這個旁白可以有「偏見「。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我用第三人稱描述的可以只是表象,可以說比如我說:誰誰誰怎麼想,但是讀者完全可以冷靜的看,滯後第一人稱可以寫這樣寫「他媽的誰誰誰,從什麼什麼時候就不鳥老子,這定然是他喵的陰謀呀!「其實這是我的主觀臆測,但是讀者覺得有可能,然後很容易順我的思路進入一個轉折的伏筆中。
大部分這種描寫都是激動的,激烈的,能造成深刻印象的,這時候進行故事設置轉折絕對是良機,放過的話,會帶給讀者失落感地。
再進行第一人稱寫作時,還可以通過書信和文件來展示一些推動情節的線索,比如很多解迷游戲的主線都是通過一些殘缺的紙片或者文件來告訴我的。而懸念同樣可以埋藏在這些東西里,比如一片紙片,在最關鍵的幾個字的地方被人撕掉了,又或者燒毀了。為了尋找缺失的部分,我只好求助於另一條線索。
第一人稱的人物描寫:
在第一人稱寫作中出現的人物都要通過我這個橋梁進行描寫,為了讓配角更加生動和有力,就必須要好好的抓住我這個因素,不管配角出現與否,都要讓配角留下的東西展示他的個性。
舉個例子:
要表現一個女孩的溫柔賢惠,並不一定要描寫她的身姿容貌,可以描寫她所住的房間布置,又或者仔細描寫她做出的飯菜。
而要描寫一個人精細慎密,並不需要他出面,只要看他給我留的條就知道:我將在8 月18日14點整,帶著白色的棒球帽,坐在中心花園唯一的那棵大榕樹下的藍色的長凳上等你。
總而言之,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東西,給配角的個性展示騰出空間來,這樣寫法其實第三人稱寫作也常常應用,不過第一人稱更加嚴格一些。
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的視角轉換:
這個問題最受大家的關注,尤其是一些已經用第一人稱開了頭的作者,其實前面提到的一些做法,或能部分的解決這個問題,但是知易行難。不同於游戲按一個鍵就能轉換視角,在寫作中兩個人稱轉換的時候,應該注意下列的問題:
1.不能夠強硬的進行轉換,太快和太慢都是不可取的,應該進行適當的鋪墊。最好能在情節的發展中設定某些節點,進行無縫的切換。
某些作者感覺第一人稱寫作十分困難,於是在某章結束後,直接發個聲明,聲稱從下章開始直接轉入第三人稱的寫作,在我看來,這是很不負責任的,也是讓網上諸多粉絲看書吐血的原因。
花天酒地曾經推薦過一篇小說叫做《毀滅的仆從》,這本書的人稱切換就很有意思,作者選擇的節點是我的死亡,就是說在書里我的意識被封印了,從而平滑的過渡到第三人稱,這是很值得稱道的。
2.盡量少轉換視角,最好一本書只轉換一次。
3.轉換視角後,我和主角應該具有傳承性,主角應該繼承我的個性和特徵,比如:我是一個熱血的流氓,但是在第三人稱狀態中突然溫文爾雅,嚴肅冷靜,那感覺就不是怪異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第一人稱的寫作易學難精,如果沒有一個詳盡的大綱和清晰的主線,奉勸各位大大還是不要輕易嘗試,但是如果僅僅作為練筆的習作,又或中短篇題材的小說,各位大大不妨嘗試寫寫,一定會得出更加深刻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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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寫小說的三種視角(黃海青老師)
視角是文學作品中對故事內容進行觀察和講述的角度,根據敘述者觀察故事中情境的立場而區分。
敘事首先涉及敘事視角的問題,即誰來講故事。
01、【傳統的敘事視角一般有三種】
第一人稱敘述
第二人稱敘述和
第三人稱敘述
也就是我,你,他。
第一人稱敘述是敘事者作為故事中的某個人物對故事進行敘事。
第二人稱敘述是用「你」作為故事中人物的一種敘述方式。
第三人稱敘述則是以旁觀者的口吻從外部講故事。
02、【三種視角】
全知視角
選擇性全知視角
第一人稱主人公回顧性視角。
①全知視角
全知視角,也就是無固定視角的全知敘述,它的特點是敘述者說出來的比任何一個人物知道得多。
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上帝視角
這通常是從與故事無關的旁觀者立場進行的敘述。
敘述者如同無所不知的上帝,可以在同一時間內出現在各個不同的地點,
可以了解過去、預知未來,還可隨意進入任何一個人物的心靈深處挖掘隱私。
這種敘述方式由於沒有視角限制而使作者獲得了充分的自由。
傳統小說的「上帝視角」(又稱「第三人稱全知視角」)可以縱觀故事走向,洞悉每個人物的心理,
在關鍵處提醒讀者上集回放,暴露人物內心獨白,類似電影畫外音。
全知視角可以快速幫助讀者進入故事,誰是好人、誰是壞人,一目瞭然。
上帝視角/全知視角使讀者像上帝一般俯瞰整個故事。
讀者洞悉人物的行為和潛在心理,知曉暴露的和隱藏的真相。
當人物產生誤會時,替他們著急;當情節走向膠著時,恨不得撥亂反正。
中國傳統的的才子小說、評述,西方寫實主義小說基本都是這個路子。
像四大名著,就是全知視角。
②選擇性全知視角
這個視角也是以第三人稱來講述,但有別於上面提到的全知視角
作者放棄了第三人稱可以無所不在的自由,實際上退縮到了一個固定的人物,也就是它只關注觀察一個人物。
僅僅揭示一個主要人物的內心活動,某一個人物的內心活動他是全知的,
某一個人物所感知到的事物他是全知的,
但是,其他的不知道,或者說他也不呈現出來。
這個人物往往是小說故事的旁觀者見證者,也有可能是主要人物,
主要看他在面對周遭人物和事件的表現和心理變化。
這也是主流小說中會採用的。
《了不起的蓋茨比》主角是蓋茨比,但有一個旁觀者是尼克
尼克從中西部故鄉來到紐約,在他住所旁邊正是本書主人公蓋茨比的豪華宅第。
用這種視角是不是難度大一點?
這里每晚都在舉行盛大的宴會。尼克和蓋茨比相識,故事就這樣開始了。
難度因人而異,因題材而已。
接下來,作為讀者的我們是跟著尼克來認識了解蓋茨比的,也就是視角限制在尼克這里
即使蓋茨比發生的事,也是尼克聽別人說的
再舉一個例子,可能比較少人看過,伍爾夫的《達洛維夫人》
英國女作家伍爾夫的小說《達洛維夫人》,用的是第三人稱,故事中有好幾位人物,然而敘述焦點始終落在達洛維夫人身上
除了她的所見、所為、所說之外,主要是著力描寫了她的心理活動,其他人物都是作為同達洛維負人有關的環境中的人物出現的。
我們可以看出,讀者實際上是從達洛維夫人的角度觀察世界的。
核心人物就一個,所有事情都圍繞著一個人。
順便一提,伍爾夫的小說特點也是在於心理描寫,比較注重去挖掘人物內心的波動與變化
這種關注於人物內心變化的,是現代小說的特色,故事性沒那麼強,重點在於細膩的心理描寫。
③第一人稱主人公回顧性視角
作為主人公的第一人稱「我」以回憶往事的方式來講述故事。
「我」是處在故事之外的,「我」在講述當年的故事。
近幾年的國產青春愛情電影都是這樣的。
作為敘述者的視角受到了角色身份的限制,不能敘述本角色所不知的內容,這種限製造成了敘述的主觀性
這是與第三人稱有所區別的地方
主觀性強,也就流露出更多的角色情感,讓讀者更容易為之感動
典型代表奧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著名小說《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
這個小說講的是什麼呢?
小說的開頭講的有一個小說家叫R,有一天突然間接到一封信,這封信是陌生女人的信。
我們看他是怎麼寫的?
這封信約莫有二十多頁,是個陌生女人的筆跡,寫得潦潦草草,與其說是一封信,還不如說是一份草稿。
他不由自主地再一次摸了摸那信封,看看裡面是否還有什麼附件沒有拿出來,但是沒有。
信封上面空無一字,無論是信封還是信紙上,都沒有寄信人的地址或者簽名。真奇怪,他想,又把信拿在手裡。
這里寫的R先生收到一封陌生人的信,這時,還不知道對方性別,他在觀察這封信
接下來R開始念這封信。
過看這篇文
然後就是我敘述:
「你,從未認識過我的你啊!」這句話寫在最上面,是稱呼,又是標題。他十分驚訝地停住了:這里的「你」指的是他,還是一位臆想中的人呢?他的好奇心突然被激起,開始往下看:
R繼續念信,信是以第幾人稱來敘述的呢?
想一下,你寫封信給朋友說你的事情,你會怎麼寫?
所以小說進行了一次人稱轉換,由R到「我」
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為了挽救這條幼小柔弱的生命,我同死神搏鬥了三天三夜。我在他的床邊坐了整整四十個小時,他得了流感,發著高燒,可憐的身子燒得滾燙。
我用冷毛巾敷在他燒得灼熱的額頭上,不分白天黑夜地握住他那雙不時抽搐的小手。第三天晚上,我也崩潰了。
我的眼睛越來越沉,不知不覺眼皮合上了。我在一張硬椅子上睡著了三四個小時,就在這期間,死神奪走了他。
此刻,這個溫柔可憐的孩子,他躺在那兒,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就跟他死去的時候一模一樣;
只是他的眼睛,他那聰明的黑眼睛剛剛被合上了,雙手也合攏著擱在白襯衫上。床的四個角上高高地燃著四支蠟燭。
我不敢朝床上望一眼,也不敢動一下身子,因為燭光一晃動,陰影就會從他的臉上和緊閉的嘴上掠過,於是看上去,彷彿他的面頰在動,我就會以為他還沒有死,還會醒來,用他清脆的嗓音對我說些天真無邪的話語。
可我知道,他已經死了,我不願意再往那邊看,以免自己再一次充滿希望,又再一次失望。
我知道,我知道,我的孩子昨天已經死了。現在,在這個世界上,我只有你,只有你了,可你卻對我一無所知。
此刻,你還完全蒙在鼓裡,正在尋歡作樂,或者游戲人生。我現在只有你,你卻從來也沒有認識過我,而我始終愛著你。
我拿了第五支蠟燭放在這里的桌子上,就在這張桌子上給你寫信。
我怎能孤零零一個人守著我那死去的孩子,而不向人傾訴我的衷腸呢?
在這可怕的時刻,不對你說,又叫我去對誰說呢?你過去是我的一切,現在也是我的一切啊!
也許我無法完全跟你解釋清楚,也許你不明白我的意思——我現在頭暈目眩,太陽穴抽搐不停,像有把槌子在敲打,渾身上下都在疼。
我想我是發燒了,很可能也得了流感。現在流感正在挨家挨戶地蔓延。果真是這樣,那倒好了,我就可以跟我的孩子一起去了,也不用自己來了結我的殘生了。
有時我兩眼發黑,也許這封信我都無法寫完了,但是為了向你訴說一次,只訴說這么一次,我願意聚集起全部的力量。你啊,我親愛的,從來也沒有認識過我的你啊。
我要和你單獨談談,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訴你;我要讓你知道我整個的一生,我的一生一直是屬於你的,你卻對此始終一無所知。
可是,只有當我死了——此刻,我的四肢正忽冷忽熱地顫抖不止,生命即將走向終結——你再也不必回答我的問題了,我才會讓你知道我的秘密。
接下來,你會發現「我」開始講故事。
剛才說了,作為主人公的第一人稱「我」以回憶往事的方式來講述故事。
這里「我」就在回顧過去的事情
這是不是就叫寫作的技巧?
這個小說,茨威格重點就在於這個陌生女人遭遇這么多事時的心理描寫。
為了呈現這種心理描寫,茨威格採用第一人稱主人公回顧性視角,把這樣一整個故事給大家呈現出來。
而且,為了拉近人物與讀者的距離,還用了信的形式,彷彿讀者在讀一封信,信中的人在告訴讀者他的故事。
想像一下,你朋友寫信給你,告訴你他的遭遇,「我這幾年呀……」是不是內心就會更有觸動。
相類似的寫法,其實很常見的。
作者知道怎麼撓解癢,所以一下子就撓對地方了。
像經常舉例的《活著》,就是老福貴給小年輕講述過去一生的故事。
有身臨其境的感覺。
03、【課程感悟】
看過很多小說,但從未思考過作者是用哪種視角手法來寫作的。
通過今晚課程學習,仔細想想,結合老師給出的案例,基本明白了三種視角的敘述。
在往後的閱讀中,這方面要做好分析,學會作者的不同的視角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