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攥稿人與網路小說
⑴ 為什麼很多成名網路小說作者都說自己不是作家
鑒於這個職業的商業性以及作品大多缺乏普世性、社會性以及其他能夠體現作品精神與靈魂的特質,大多數網路小說作品只能被稱之為是茶餘飯後的消遣娛樂之作,盡管是其中的佼佼者也很難被正統文學所認可。所以網路小說作者可以被稱之為是自由文字撰寫人、寫手等等等等,但在其文學意義達到深刻水準之前,稱之為作家有些過火
作家泛指能以文化創作為業,寫作的人,也特指文學創作上有盛名成就的人。因此,一般能被稱為「作家」者,其作品大都能夠獲得出版發行,歷史悠久。相對於「作者」一詞而言,「作家」一詞的褒義明顯較強,所以這詞很多時候會被用作為一種客套敬稱,或作為一種提高自己身價的標簽,流於溢美,因此,被稱為「作家」的網上寫手、自由撰稿人為數不少。(本段來自網路)
由上總總,僅代表個人意見,希望能夠為你提供一些參考價值並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⑵ 實體作家和網路作家的區別。
網路作家的有幾個特點:
內容更新速度快,一天要達到數千字。
內容鋪陳較大,在作品中可以看到宏大的世界觀。
充滿想像力,越紅的作家,想像力越豐富。
在收入方面,網路作家一樣賺版稅,不過是網站提供,之所以願意出版,無非就是想成為真正的作家,因為一本數百萬字的小說,可能要出十幾本書。實體作家的作品,如大仲馬的《基督山伯爵》有90多萬字,已經算是鴻篇巨著了,不過跟網路小說比,在字數上,簡直不值得一提。
有人好奇,為什麼網路小說要那麼長?是不是長就好?
其實很多寫小說的人都知道,一本小說需要漫長的准備時期,即使20萬字的小說,包括資料收集、撰寫、修改,少說也要一年以上。但是,網路小說,隨便一年就能寫上百萬。之間的差異究竟在哪?
事實上,網路小說已經被讀者逼的變形了,變異了,不再是純粹的小說了,在作品中很難找到嚴謹的結構,豐富的多人物刻畫。只能看到劇情高潮迭起,一次高過一次。
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讀者需要,他們僅僅是消費時間,或是一天幾毛錢去看這些小說,根本沒有想到通過小說,去更加客觀的認識世界,認識不曾見過的人、事、物。進而早就了這樣畸形的產物。
不過,網路小說不是不好,但不應該稱之為文學。其與我們看到的微博、博客、小段子一樣,都是「快餐文化」,吃完了抹抹嘴就走。桌子上除了殘余的剩飯,還有幾枚硬幣。可是,這樣卻偏偏很賺錢,因為太多人喜歡圖省事。
那實體小說怎麼樣?
我更喜歡把它叫做小說,因為它是純粹的文學作品,沒必要因為一個不純粹的產物,去想盡辦法區分二者。
小說的創作並不容易,大部分作家需要收集資料,還要完整的設計故事結構,確保其中毫無出入。同時,小說的創作並不是憑空而來,作家希望通過敘事來表達一些內容。這邊是與網路小說本質上的不同,簡單來說,網路小說所要表達的是:我天下無敵,我萬人寵愛,我聰慧無雙,我天賦異稟,我天姿國色,我……
所以,網路小說看完之後,我們只是知道看完了,卻感覺很空洞。
而小說,在內容上更實在,可以讓我們感悟到一些,比如環保、戰爭、經濟泡沫等等,從這些內容上,獲得反思。
對於網路小說和小說的區別,只能簡單的說明一下。二者並不能分好話,每種文化存在,都是因為人的需要,網路小說也有出彩的作品,給人以很真實的感覺,這種作品,便是小說,只是在網路發表而已。
關於LZ問的收益問題,我只能告訴你,韓寒每年有數千萬的版稅,唐家三少也有數千萬,兩者是小說和網路小說中,分別最賺錢的人。這說明,去踏踏實實的出版,只要你寫的好,就能夠獲得收益,否則即使創造很多富翁的網路,讀者也不會願意為不值一哂的作品買單。
另外,我還想說一個問題,網路小說的作家,之所以稱之為作家,是因為他們的作品,而不是因為人和所處的環境。在我看來,一個人,如果能夠獨立創作出一部作品,並且得到讀者的喜愛,那麼這個人就應該是作家。因為,作品真正的好壞,是在讀者心中,而不是我這種評論者的心中。
雖然時隔四年,我還是決定幫助你回答這個問題。但是,我並沒有用復雜的理論去辨析,因為這是沒有必要的,任何人寫出來的東西,都希望是給人看,而不是給人品頭論足。所以,只要讀者需要,讀者喜歡,就是小說類的作品。當然,我也只能把網路小說稱之為小說類。
最後,我想留下一句話。在湛廬文化出版的作品後面,都會有一句「時間才是讀者付出的最大閱讀成本」。希望大家不要用下載,去享受閱讀,有時候一部作品,要耗費一位作家一年的時間,所投入的經歷和成本,卻要遠高於作品帶來的收益,要知道,一本能夠賣五千本的著作,作家只能賺到一萬塊,而這樣的作品投入,除了一年的時間之外,在資料搜集上的投入,也遠不止這些。所以,希望大家能夠去支持正版作品,如果怕書不好看,可以去看看書評,再決定要不要購買。否則有一天,真正努力創作的作家,開始漸漸吃不飽,穿不暖了,這個世界上,就只有網路小說了。